“七爺,這鷹上了性,可以安鷹了。”
“安鷹”就是架鷹下地抓第一隻兔子。一赫曾聽袁克放說過,安鷹逮兔子,一定要鷹性起,殺機鬥誌無法按耐時才最好。
馴鷹熬了十幾日,終於可以看它遨遊天際,俯衝捕食,一赫興致大漲,真有點等不及要親眼得見。
“看把你急的,到時候可不許嚷累。”
袁克放刮刮她的鼻子,把鷹交給張隼,和他議定放鷹的時間、地點。
安鷹,宜在樹木不多,人煙稀少的平原。平原視野開闊,樹木少,兔子無處藏身,人煙稀,省的狗來搗亂。
一赫住的四合院,出門外正好有一處二十多畝的莊稼地。一壟一壟的麥苗,生地夾雜著熟地,最好放鷹。
時值周末,府裏麵年輕人都愛看放鷹,邀朋結伴,一吆喝就十來號人。吃過午飯,隻待袁克放和張隼準備齊全,一人跨一匹大馬,隻待說一聲“走嘞!”
到了目的地,大家眼睛一亮,果然是安鷹的好地方。
田野中有一大片荒草,兩三尺高,赭黃色,黃得發紅,夾著荻子和枳荊,這是兔子最喜歡呆的地方。
袁克放把一赫領到山坡上,讓她站在背風的崖石後麵,這裏視野開闊,能把安鷹的過程盡收眼底。
“鷹一飛出去,有時候得三四裏,馬踏人喧,還不如你在這看得盡興。”
“我知道,你是嫌我礙事兒。”一赫接過他遞來的西洋望遠鏡,氣嘟嘟地架到鼻子上,“走吧,走吧。不要管我,現在你的世界就隻有那隻鷹。”
話裏話外,濃濃的都是醋味。
袁克放沒為自己辯解,揚一揚頭,一夾馬肚子俯衝下去。
放鷹是個技術活,刺激性強,百放不厭,也考驗養鷹人的本領。要看地形、看林子、看兔子、又要看鷹,什麼時候該放,什麼時候放不得都有講究。千鈞一發之際,真是早一秒太早,遲一秒太遲。不早不晚要的就是那個火候。不是有句老話“不見兔子不撒鷹”,講的就是如此。一個好的養鷹人,十走九不空,回回都能逮到貓,要是功夫不到家,不僅貓沒得,還走脫了鷹,那可真要被人笑話好幾年。
一赫舉著望遠鏡,滴溜溜圍著袁克放轉悠。人群中他最打眼和帥氣,棗紅大馬,黑色的騎馬裝,右手臂上的鹿皮袖套,挺胸抬頭的雄鷹……要早一百年,活脫的八旗子弟,貴胄王孫。
“哎呀!”
一赫大叫一聲,原來在她胡思亂想的時候,袁克放手裏的鷹已經騰空飛起。隻見鷹斜著身體快速向地麵斜紮過去,以為要掉到地上又突然振翅高飛起來。這時,一赫從望遠鏡中看見鷹的前方,有一抹灰黑色的影子在逃竄。
嘿,是野兔!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大氣不出。
兔子也狡猾,它快速飛奔,眼見鷹爪要落下,一個急轉調轉方向,鷹在空中轉彎要滑翔一道弧線,沒得兔子那麼靈巧。
幾番較量,鷹的優勢並不明顯。然而,鷹畢竟是空中之王,占領製空權。它靜待天空盤旋幾周,加快速度向下疾衝,緊接著雙爪向前,雙翅後展,直抓野兔背脊,將兔子帶翻出好幾個跟頭死死按在地上,兔子掙紮都來不及掙紮。
捕獵過程一氣嗬成,快如閃電又從容不迫。
人群發出一陣歡呼,走近鷹和兔子,袁克放把鷹輕輕放到鹿皮手套上,不知和張隼說了什麼,喜笑顏開,心情十分高興。
張隼拿過斷了氣的兔子,用利刀把兔臉從中割開,把血淋淋的兔臉湊到鷹麵前,鷹聞到血氣,興奮不已,猛啄兔頭腦髓,撕咬獵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