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有多種編製方法,在會計實務中通常采用“補記法”編製,即在企業的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的對賬單現有餘額基礎上,各自加上對方已收而本方未收的賬項,減去對方已付而本方未付的賬項,計算調節雙方應有餘額。
【例3-2】
2006年9月30日,康達公司的中國銀行存款賬戶賬麵餘額為52373元,銀行對賬單的餘額為57080元。經逐項核對,發現雙方不符的原因有:
(1)康達公司9月27日銷售商品收到一張金額為7000元的轉賬支票並委托銀行收款,公司已登記入賬,但銀行因手續尚未辦妥,還未入賬。
(2)康達公司9月28日委托銀行托收銷售貨款8800元,銀行已經收款入賬,但公司因未收到銀行的收款通知而未入賬。
(3)康達公司9月29日開出一張金額為5880元的現金支票並已入賬,但持票人未到銀行取款,銀行未入賬。
(4)銀行從康達公司存款中扣除利息費用2973元,但是康達公司沒有收到有關憑證而未入賬。
調節後如果雙方餘額相等,表明銀行存款核算賬實相符;如果雙方餘額不相等,表明銀行存款核算中存在有差錯,應進一步查找原因,加以糾正。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後的銀行存款餘額是企業實際結存的餘額。需要注意的是,編製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是核對記賬是否存在差錯的一種方法,而不能以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作為調整銀行存款賬麵記錄的原始憑證,企業隻有在結算憑證到達企業以後,才能進行相關會計處理。
3.1.3其他貨幣資金
其他貨幣資金是指現金和銀行存款以外的貨幣資金,包括外埠存款、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存款、在途貨幣資金和存出投資款等。為了加強這些資金的管理,及時了解這些資金的使用和結存情況,企業應設置“其他貨幣資金”賬戶,並按“外埠存款”、“銀行彙票”、“銀行本票”、“信用卡存款”、“信用證存款”、“在途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等具體項目設置明細賬戶,分別詳細反映這些資金的收入、支出和結存情況。
1.外埠存款的核算
外埠存款是指企業到外地進行臨時或零星的采購時,彙往采購地銀行並開立采購專戶的款項。企業到外地采購物資,如果供應單位分散、采購次數多、時間較長,可將資金彙往采購地銀行開立臨時采購專戶進行結算。銀行對臨時采購專戶一般實行半封閉式管理辦法,隻付不收,付完清戶。除采購人員差旅費可以支取少量現金外,其他支出一律轉賬。
【例3-3】
康達公司2006年11月根據發生的有關外埠存款的業務,編製會計分錄如下:
(1)11月5日公司委托當地銀行將600000元彙往采購地開立專戶時,應根據銀行彙款單據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600000
貸:銀行存款600000
(2)11月26日公司收到采購員交來材料采購發票賬單等報銷憑證,材料價款500000元,增值稅款85000元,共計585000元。
借:原材料5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85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585000
(3)采購地銀行將多餘款項轉回當地銀行結算戶,公司收到銀行收款通知,多餘款15000元已收妥入賬。
借:銀行存款15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外埠存款15000
2.銀行彙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的核算銀行彙票存款是指企業為了取得銀行彙票,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銀行本票存款是指企業為了取得銀行本票按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信用卡存款是指企業取得信用卡按照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信用證保證金存款是指企業為取得信用證按規定存入銀行的保證金。它們的核算程序基本相同。
【例3-4】
康達公司2006年12月根據發生的有關銀行彙票存款的業務,編製會計分錄如下:
(1)公司於12月7日到銀行申請辦理銀行彙票,將存款100000元轉為銀行彙票存款。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彙票存款100000
貸:銀行存款100000
(2)公司於12月18日購買設備,用銀行彙票支付銷貨單位設備款95000元。設備已經交付使用。
借:固定資產95000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彙票存款95000
(3)收到多餘款項退回通知,將餘款5000元收妥入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