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6-6】
2000年11月15日,雲南雲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刊登回購股份注銷公告,內容如下:公司將協議回購雲天化集團所持有的公司國有法人股46818.18萬股中的20000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5.2%。回購完成後,公司總股本將減至36818.18萬股,雲天化集團持股將降至26818.18萬股,占總股本的72.84%。公司以2000年6月30日經雲南亞太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確認的每股淨資產值2.83元作為股份回購價格。公司以現金資產回購,資金總額為56600萬元。股份回購所需要的現金由公司自籌,一次性以現金支付。股份回購期限自公司股東大會作出股份回購決議起半年內。
回購並注銷股份時應減少公司注冊資本(即股本)20000萬元,同時減少銀行存款56600萬元,其差額36600萬元衝減公司的資本公積。會計分錄如下:
借:股本200000000
資本公積366000000
貸:銀行存款566000000
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為實施獎勵等原因而收購本公司股份,不應注銷其股份,而應通過“庫存股”核算,即按收購股份時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庫存股”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需要在備查簿中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賬戶,貸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賬戶。當公司將收購的股份獎勵給本公司有關人員時,再借記“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賬戶,貸記“庫存股”賬戶。
6.3留存收益
企業實現的淨利潤歸屬於投資者所有,但投資者往往並不要求企業將全部淨利潤分配給投資者,而是願意將一部分收益留存於企業,這部分留存在企業的淨利潤就是留存收益,它是企業淨利潤的一種積累,是由企業內部形成的一種資金來源。它雖然不是投資者直接投入的資本,但在性質上與投入資本沒有什麼差異,可以認為是投資者的一種追加投資。留存收益包括兩個部分: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
6.3.1盈餘公積
盈餘公積是指公司按規定從淨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留利。它是依據《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淨利潤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公司的盈餘公積根據其用途不同分為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兩類。
(一)盈餘公積的提取
按《公司法》規定,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淨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提取盈餘公積是企業利潤分配的一種形式,它並不需要企業從銀行存款賬戶提取現金或專款存儲,而隻是給一定數額的利潤規定一個名稱和用途。
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時,應借記“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餘公積”賬戶,貸記“盈餘公積”賬戶。
【例6-7】
經山東正源和信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山東華泰紙業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實現淨利潤344192602.25元。公司於2006年6月12日召開了200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董事會提出的2005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如下:按照2005年實現的淨利潤344192602.25元提取10%法定盈餘公積金34419260.22元,10%的任意盈餘公積金34419260.22元。
提取盈餘公積的會計分錄如下: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餘公積34419260.22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34419260.22
貸:盈餘公積——法定盈餘公積3441926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