握手,是交際的一個部分。握手的力量,姿勢與時間的長短往往能夠表達出對對方的不同禮遇與態度,顯露自己的個性,給人留下不同印象。人們也可通過握手了解對方的個性,從而贏得交際的主動。美國著名盲聾女作家海倫.凱勒說:“我接觸的手有能拒人千裏之外的;也有些人的手充滿陽光,你會感到很溫暖。”
一、握手的要求
通常,和人初次見麵、熟人久別重逢、告辭或送行都可以握手表示自己的善意,這也是最常見的。有些特殊場合,如向人表示祝賀、感謝或慰問時;雙方交談中出現了令人滿意的共同點時;或雙方原先的矛盾出現了某種良好的轉機或徹底和解時,習慣上也以握手為禮。
握手時,距對方約一步遠,上身稍向前傾,兩足立正,伸出右手,四指並攏,虎口相交,拇指張開下滑,與受禮者握手。
掌心向下握住對方的手,顯示著一個人強烈的支配欲,無聲地告訴別人,他此時處於高人一等的地位。應盡量避免這種傲慢無禮的握手方式。相反,掌心向上握手顯示出一個人的謙卑和畢恭畢敬。平等而自然的握手姿態是兩手的手掌都處於垂直狀態,這是一種最普通也最穩妥的握手方式。
戴著手套握手是失禮行為。男士在握手前應先脫下手套,摘下帽子;女士可以例外。當然,在嚴寒的室外也可以不脫。如雙方都戴著手套、帽子,這時一般也應先說聲:“對不起”。握手時雙方互相注視,微笑,問候,致意,不要看第三者或顯得心不在焉。
握手時兩手一碰就分開,時間過短,好像在走過場,又像是對對方懷有戒意。而時間過久,特別是拉住異性或初次見麵者的手長久不放,又顯得有些虛情假意,甚至會被懷疑為“想占便宜”。
所以,除了關係親近的人可以長久地把手握在一起外,一般握兩三下就行。不要太用力,但漫不經心地用手指尖“晴蜓點水”式地握一下也是無禮的。一般要將時間控製在3~5秒鍾以內。如果要表示自己的真誠和熱烈,也可較長時間握手,並上下搖晃幾下。
在公務場合,握手時伸手的先後次序主要取決於職位、身份。而在社交、休閑場合,它主要取決於年齡、性別、婚否。長輩和晚輩之間,長輩伸手後,晚輩才能伸手相握,上下級之間,上級伸手後,下級才能接握;男女之間,女方伸手後,男方才能伸手相握;當然,如果男方為長者,遵照前麵說的方法。如果需要和多人握手,握手時要講究先後次序,由尊而卑,即先年長者後年幼者,先長輩再晚輩,先老師後學生,先女士後男士,先已婚者後未婚者,先上級後下級。
交際時如果人數較多,可以隻跟相近的幾個人握手,向其他人點頭示意,或微微鞠躬就行。為了避免尷尬場麵發生,在主動和人握手之前,應想一想自己是否受對方歡迎,如果已經察覺對方沒有要握手的意思,點頭致意或微鞠躬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