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革命進行到底15(1 / 2)

15

果然,黃紹竑、屈武帶著《國內和平協定》於16日上午10時飛南京後,李宗仁即召集白崇禧、夏威等商議,白一看完《協定》,立刻怒氣衝衝地對黃紹竑說:“虧難你,像這樣的條件也帶得回來!”說完就站起來往外走了。當時,白崇禧低估了人民解放軍渡江兵力,認為有美國人的支持,幻想江南蔣介石嫡係部隊可能同廣西部隊的合作,可以保衛長江。而白又掌握著桂係的軍事實力,他對李宗仁起到了製約的作用。當時,李宗仁不僅受製於蔣介石,而且受約於白崇禧。黃紹竑對白的舉動十分不滿,白走後,黃從公文包裏掏出一張古色古香的信箋,這是他在飛機上填的一首詞《好事近》,給李宗仁看,上麵寫道:

翹首睇長天,人定淡煙籠碧,待晚一弦新月,欲問幾時圓得?昨宵小睡夢江南,野火燒寒舍,幸有一番風送,報燕雲消息。北國正花開,已是江南花落。剩有牆邊紅杏,客裏漫愁寂寞。此時遇著這冤家,誤了尋春約,但祝東君仔細,莫任多漂泊!

李宗仁看後向黃紹竑苦笑道:“今日之下,我已經沒有心情吟詩作賦了,你到底想說什麼?願聞其詳。”黃紹竑說:“照我看來,蔣先生的的確確沒有什麼前途可言了。我們廣西人士應該清醒一些,另辟謀生之道,再也不該替蔣先生效犬馬之勞,否則糟不可言!我所以說‘此時遇著冤家,誤了尋春約,但祝東君仔細,莫任多漂泊’就是這個意思。”黃說到這裏歎道:“廣西如果在這個時候再失去機會,那昔日一番辛苦,今後全付諸東流,沒法補償!中共的條件雖然苛刻些,但不是不可接受,何況代總統已經答應以八項為基礎了!”說得李宗仁麵如土色,沉吟良久,然後痛苦地說道:“難呀!即使這個協定簽了字,沒有蔣介石的認可,還是一張廢紙啊!如今我這個代總統,是有其名無其實哬。”在這種情況下,李宗仁不敢在《協定》上簽字,他隻有同意何應欽的建議,把這個《協定》立刻派張群送溪口,去向蔣介石請示。蔣介石看後拍桌大罵:“文白無能,喪權辱國!”17日,蔣介石在日記中寫道:“共黨對政府代表所提修正條件二十四條款,真是無條件的投降處分之條件。”“其前文序述戰爭責任問題數條,更不堪言狀矣。黃紹竑、邵力子等居然接受轉達,是誠無恥之極者之所為,可痛!餘主張一方麵速提對案交共黨,一方麵拒絕其條件。同時全文宣布,以明是非與戰爭責任之所在。”接著,18日,蔣介石親自草擬了對案,稱:“共黨條件之對策及方式:(甲)提出具體相對條件複之。(乙)不提出對案,僅以不能接受其所提條件而願先訂停戰協定,以表示和談之誠意。如其在此和談期間,進攻渡江,則其戰爭之責任,應由共黨負之。(丙)用黨部名義駁斥其條件之前文,與消滅行憲政府而實行其共黨專製政府,比之捷克與波蘭政府猶不如也之意,以昭告中外……”於是根據蔣介石的“對案”基調,18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在廣州發表聲明,重申“和平談判,應以五項原則為依據”,也就是蔣介石在1949年元旦文告所提的。接著,19日上午9時,李宗仁召集了和談指導委員會,會議討論應否接納和平的問題。經討論仍按蔣的“對案”基調,於下午做出決議:電請中共延長簽字期限,使雙方仍可就若幹基本問題繼續進行商談,並且要求先成立臨時停戰協定。4月20日淩晨深夜,李宗仁、何應欽隻好按蔣介石旨意,複電張治中並各代表,拒絕接受《國內和平協定》。電文如下:

限一小時到。政府和平商談代表團張首席代表治中並轉邵、章、李、劉諸代表鈞鑒:黃紹竑代表、屈武顧問返京備述和談經過,並攜回中共代表團所提之《國內和平協定》全文得悉。今日國家破殘如此之甚,人民痛苦如此之深,在8年慘烈抗戰獲得光榮勝利之後,國際地位反一落千丈,此皆由於戰亂之所致。但求能徹底消彌戰禍,實現真正和平,使人民獲得休養機會,國家進入建設途程,吾人自應不借一切犧牲,以促其成,庶幾毋背革命之初誌;上可以對中華民族之列祖列宗,下可以交代後世子孫。政府方麵,自蔣總統之元旦文告倡導和平,以迄宗仁、應欽等主政後之一切措施,無一非遵循全國人民渴望和平之意旨,以國家人民最高利益為前提,委曲求全,忍辱負重,開誠布公,苦心談和。蔣總統之毅然引去,與宗仁前致毛澤東先生卯陽電,即在欲犧牲一己,以成大局,耿耿此心,宜為全國同胞所共鑒。乃縱觀中共所提之協定全文,其基本精神所在,不啻為征服者對被征服者之處置。以解除兄弟鬩牆之爭端者,竟勝於敵國受降之形式;且複限期答複,形同最後通牒……希望中共方麵確認人民利益高於一切之原則,對此項協定之基本精神與內容,重新予以考慮……茲為培育祥和空氣,亟盼能即日成立臨時停戰協定,借以表示雙方謀取真正和平之決心與誠意,使和談得以順利進行。特電布達,希即將上述之各項意見傳達中共方麵,並複為盼。李宗仁何應欽卯號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