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 愛,一猜就錯(1 / 1)

她是活在網絡上的女子,開網店,碼字,寫博,看電影,聽劉若英的《一輩子孤單》。陽光晴好的下午,她會去咖啡館閑閑地喝一杯水果茶,或者陪爸媽去看場電影。生活雖然稍顯寂寞,卻也安然嫻靜,讓她喜歡。她28歲了,還沒有愛情。文字裏,她是心花燦爛的女子;生活裏,她寂靜安然,像簷上走過的貓,驕傲而輕巧地,不留任何聲息。即便在網上,她也沉靜悄然,不去任何論壇灌水,QQ隻和編輯交流,她用這種沉靜維護著自己的驕傲。他是個普通的男人,在一條交通要道上做交警,笑容寬厚,眼神溫暖。每天準時上班,下班,喜歡做菜,業餘為期刊畫一些插圖,筆下的女子媚眼如絲,很難想像是出自男人之手。他30歲了,也沒有愛情。愛過,又目送自己喜歡的女孩兒離開,再愛,再分手。久之,便習慣了一個人生活。可他知道自己的心是寂寞的,他還需要愛。他們在一家雜誌上相遇,那一期的封二是個繪本故事,她的文字,他配插圖。她的故事婉轉而溫情,而他,仿佛早已知曉她文字背後的心,配的圖絲絲入扣,環環相契。她便留意了他的名字。

而後,又陸續地在一些雜誌上,他的圖恰巧和她的文配在一起,和諧而完美,像一對相知相契的戀人。後來,有一家雜誌找她約稿,故事通過了,要配插圖,她便跟編輯商量,能不能請他來配圖。編輯笑說,約的就是他來配圖啊。那天,編輯給了她一個QQ號。她把他的號輸進去,看他的資料,盤桓良久,才點了請求。就相識了,他把配好的圖從QQ上傳給她,她看著那些舒展優雅的線條、溫和淡雅的色彩在眼前一點點打開,仿佛有水在心底一漾一漾地,溫柔地蔓延。後來才知道,他們竟然生活在同一個城市,都喜歡去生存方式喝下午茶,喜歡下雨的時候光腳踩著洛浦公園的鵝卵石走路。他說,我就在牡丹大道上執勤啊,我是個警察。她就笑,我每天都從那個路口經過呢。他便感歎說,前世五百年的回眸才換來今生的擦肩而過呢,我們前世不知道修了多少年……日子一天天過著,他們聊天,聽歌,玩五子棋,漸漸地,都有了相識恨晚的感覺。她每天寫完字後就去牡丹大道上散步,那個十字路口有好幾個交警,但她確定那個臉膛方正笑容溫暖的男人一定是他。卻也不走近,隻遠遠地看上一眼,再慢慢地走回去。

每天晚上,他們仍然在網上相遇,他叫她寶寶,像個老太婆一樣絮絮叨叨地提醒她喝開水吃水果出去走走,她一一應著,像個聽話的乖孩子。那段時間她整個人都神采飛揚,和人說著話,會莫名地發笑,臉色潮紅。有一次他邀請她,周六一起去喝咖啡吧,我知道有一家咖啡館環境很好,你一定喜歡……再說,我也想見見你。她遲疑著,終究還是拒絕了。他笑著追問:難不成你就是傳說中的恐龍?她岔過話題,心,卻隱隱作痛。那天下午她又去牡丹大道,遠遠地看見他,他站在安全島上,身軀挺拔,雙臂舒展,優雅地打著手勢指揮交通,神情卻有些落寞。那天晚上,他忽然在QQ裏說:我今天看見你了。她心裏一緊,他接著說,那個女孩兒,長發,穿藍色牛仔裙,光腳穿球鞋,和你小說裏的女孩子一樣的打扮,是你嗎?她說,你認錯人了,那不是我。那,哪個是你?我想見你,我從來沒有這樣迫切地想見一個人……我想,我是……我是說,我可能愛上你了!她盯著那行字,心像揣了一萬隻兔子,在左衝右突。手在鍵盤上打出一行字,又趕緊消掉,如是反複。最後才回道:你要是真想見我,明天,就在你執勤的路口。說完,不等他回話,就下線了。

第二天,在他執勤的路口,他終於見到了她。長發,穿藍色牛仔裙,光腳穿球鞋。隻是,她的腋下架著雙拐,她對他微笑,說,我沒有嚇著你吧?他的臉在瞬間漲得通紅,那雙舒展靈活的手尷尬地搓在一起,又慌忙伸過來與她相握。那天下午,在咖啡館裏,他們說了很多話。卻都繞來繞去,對感情隻字不提。回去後,她的手機一直沉寂著。那一夜她輾轉不眠,心一點一點地下沉。一直到第二天淩晨,才收到他的短信,他說,給我一星期的時間考慮好嗎?淚,終於落了下來。愛,是需要用時間來考慮的嗎?原來,他終究是個俗人。

她沒有回複他,卻果斷地刪了他的QQ號碼,換了手機號碼,從他的世界裏徹底消失。一星期後,有人敲門,打開,門外站著的,卻是他。他說,你以為選擇消失我就找不著你了嗎?他在她麵前蹲下身,說,丫頭,爬上來,我背你去我們的家。家在一樓,門前有新砌的斜坡。他說:我可是費了好大勁才把五樓換成一樓的,斜坡也是我親手砌的。用一個星期來幹這些事情,那可是相當地緊張。而你,居然還跟我玩失蹤……他把她攬進懷裏,一字一頓地說:這輩子,你別再想逃!她伏在他的胸前,幸福的淚水任性地抹在他的衣服上。她想,原來,愛情真的需要時間來承載;原來,愛不能猜,一猜就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