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檔綜藝訪談節目,一位當紅的影視名星,被主持人問到從前的男友,應該是被人家甩了吧--本來挺尷尬的事情,可是她,麵對主持人的質問,不回避,不慌亂,沉著淡定,從容應答,並曆數前男友的種種溫柔與體貼,最後總結:是我年少太輕狂,不懂得珍惜他……再怎麼豁達的人,和相戀至深的人分手,心中也難免塊壘難消,更何況被人拋棄顏麵盡失?常人的做法,或自暴自棄以酒買醉,歎一聲:男人沒一個好東西……或從此奮起努力上進,讓自己更優秀更出色,若幹年後意外相遇,自己春風得意馬蹄疾,讓對方為當初的有眼無珠悔斷肝腸;再不然,也會在心裏後悔自己遇人不淑,人前人後,難免會揭他的種種短處,薄情寡義,自私小氣,再阿Q一番--他根本不是自己值得托付終身的那個人……可是,你在貶低他的同時,也難免要落人笑柄:他既如此卑劣無恥,你當初,又怎麼會愛他愛得死去活來?你當然可以辯解:是愛情,愛情讓人瞎了眼。--可是,既然承認自己曾經瞎了眼,何不咬碎了牙,吞進自己肚子裏,何苦拿出來遭人恥笑?愛情是最沒有道理可講的東西,一段感情,結束了就是結束了。
無謂的糾纏或者企圖報複或者惡意詆毀,都於事無補,如此自找痛苦自毀形象,隻會讓自己傷得更深。不如,嚐試著記取他的好。你當初愛上他,也是萬人叢中一握手,感覺衣袖萬年香的。人海茫茫,千帆過盡,而你,獨獨牽了他的手,難道不是他的某一點--或者相貌、或者才華、或者學識、或者脾性吸引了你誘惑了你嗎?他如果不比其他人優秀一些,也斷不會入你的法眼吧?至於後來,朝夕相處,他的某些缺點在你的眼皮下暴露無遺,乃至最後,鬧到分手的結局,無論是誰負了誰,沒有的,隻是愛情,其它的還在。
你發燒的時候,他曾守著你整夜不睡;他曾為了你要一本書,跑遍整個城市;為了你喜歡喝的鯽魚豆腐湯,從不下廚的他也曾偷偷躲在廚房裏對著菜譜仔細琢磨;你寫的論文,也是他幫你到圖書館查了幾天的資料……他對你的這些好,雖然已經成為過去時,但確確實實是存在過的,曾經照亮過你的一段青春。如今愛沒了,與其惡語相咒,不如記取他的好,也算不曾辜負那一段歲月。就算,就算你真的看錯了他,愛錯了他,也請不要,在大庭廣眾之下撕破臉皮揭他的短戳他的痛,即便不為他的臉麵,也要為你自己保留最後的尊嚴--你既曾真心實意地愛過他,如今又何必如此詆毀落人笑柄:原來你也是有眼無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