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她分手了,分手很多年了。有一天晚上,你多少喝了一點酒,走在燈火闌珊的街頭,突然那麼地想她。你走啊走,停下來時,才發現正停在她的樓下。她窗口的燈還亮著,你熟練地撥出那一串號碼,那串數字其實已經刪掉很久,可是記憶是刪不掉的。電話通了,是她溫婉的聲音。她說,你好。你說,我想見你,我就在你樓下。她怔著,有點兒莫名其妙:請問你是哪位?---這時候,你就應該合上手機了吧?她聽不出你的聲音,她已經不記得還有你這個人,你還要繼續嗎?你繼續了。你報出自己的姓名,你說,這麼多年了,我一直忘不掉你,讓我見見你好嗎?就見一麵。我對不起你……她沉默,必然是想起了你,同時想起的,還有你對她的那些傷害。但,也不過是一分鍾,她便斬釘截鐵地回應:沒這個必要。啪,電話掛了。---就算你喝了酒,此刻也該清醒了吧?你以為你是誰?你想見她,她未必就想見你。何況,戲已散場多時,她早已把你從記憶裏剔除。你對她而言,不是朋友,也不是陌生人,甚至,連前戀人的關係,她也羞於在人前提起。
---既然這樣,你何必如此自討沒趣?為什麼還要見她最後一麵?放不下她?想挽回感情破鏡重圓?為從前對她的傷害道歉?看看她過得好不好?好像都沒有必要。你以為你多年以後重新回頭,她還會在原地等你嗎?你以為時光流逝之後,她對你仍然念念不忘舊情難舍?不不不,你不是謝霆峰,她也不是張柏芝,破鏡重圓的故事,不是在每個人身上都能發生。她早已不是多年前那個不諳塵世的小女孩兒了,愛過,傷過,痛過,然後便是忘記。她成熟了,她見過太多比你出色的男人,她的身邊或許也有了更合適的男人。忘記,已經是她紀念你最好的方式。你還想要什麼?愛,既然結束,請你放下。無論那段感情中發生過什麼,是誰傷害了誰,結束了,成為曆史,那就把一切的愛恨糾葛統統收倉入庫,貼上封條,永不打開。生活還會繼續,你若如此糾纏不肯放手,隻會讓她輕看了你。我們在凡塵中來來往往,曾經靠近,曾經溫暖,曾經相愛,有一天我們走散,拜托你,別再找我,也別回頭喊我的名字。即便在街頭無意相遇,也請你隱藏好自己,別再讓我看見你。愛過,我已放下,請你,也放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