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參政黨的內涵
對於“參政黨”這一概念的理解,學術界曾經存在嚴重的分歧。有的學者認為“參政黨,顧名思義,就是參與執政活動的政黨”,但是“我國各民主黨派的參政與西方國家一些政黨的所謂參政是根本不同的”;“我國民主黨派‘參加國家政權’與西方國家的多黨‘聯合執政’是有區別的”徐育苗:《當代中國政黨製度若幹理論問題探討》,《社會主義研究》,1993年第1期。。有的學者認為參政黨不僅僅是參與執政活動的黨,更是“參與執政的黨”王偉:《民主黨派作為參政黨就是參與執政的黨》,《河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95年第6期。。但是,大多數學者認為參政黨的“參政”並不是參與執政,而是“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製定執行(也可以簡稱‘一個參加,三個參與’)”如黃福壽在探討參政黨與執政黨的政治關係、參政黨與中國民主黨派的關係、參政黨的階級基礎與社會基礎變化的基礎上,提出參政黨就是中國現有的八個民主黨派,是一部分社會主義勞動者和一部分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的政治聯盟,是自覺接受執政黨的政治領導、在憲法範圍內同執政黨法律地位平等的社會主義政黨黃福壽:《論參政黨的性質和作用》,《上海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0年第1期。。2005年中國共產黨頒布《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建設的意見》後,對於參政黨的“參政”不是“參與執政”已經形成共識,關於參政黨的內涵的爭論基本平息。那麼,“參政黨”這一概念是如何形成的,它的提出有什麼意義,其內涵又是什麼?
一、“參政黨”概念的提出
“參政黨”概念是對中國民主黨派性質和特點、曆史和現實、作用與貢獻的深刻概括和集中反映,是民主黨派在我國政治生活和國家政權建設中的基本定位。這一概念產生於多黨合作的偉大實踐,是多黨合作發展的必然結果。正是多黨合作政治格局的確立、鞏固與發展,使民主黨派成為國家政治生活中的一隻重要力量,在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中作出了巨大貢獻,為民主黨派定位為參政黨提供了製度保障和實踐基礎。
新中國成立時,多黨合作的政治框架即以確立,中國共產黨成為執政黨,各民主黨派也成了事實上的參政黨。中國共產黨執政伊始,便提出了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八字方針,確立了社會主義條件下中國多黨合作的基本格局,各民主黨派則由“求民主、求解放”,代表民族資產階級和小資產階級利益的政黨,整合轉變為八個擁護中國共產黨、在人民政權中參政議政並對執政過程實行民主監督的社會主義政黨。改革開放前,對民主黨派的作用可以歸結為“參、代、監、改”,即參加國家事務的管理和對國家政治生活中重大事件的協商和執行;代表其成員和所聯係群眾的合法利益,反映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對共產黨和國家機關的工作發揮監督作用;對其成員和所聯係的群眾進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這一時期,各民主黨派曾被稱為“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政黨”、“親密友黨”。這些提法說明了民主黨派的作用或與中國共產黨的關係,但沒有準確揭示出各民主黨派在國家政權、在多黨合作中所處的地位。各民主黨派雖行參政黨之實,卻無參政黨之名。
改革開放後,中國共產黨提出了與各民主黨派“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十六字方針,提出了一整套關於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理論和政策,使堅持和完善多黨合作製度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多黨合作的實踐日益豐富,各民主黨派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的意見》頒布,這一重要文件在明確指出“中國共產黨是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是執政黨”的同時,正式確定了我國民主黨派的參政黨地位,並明確民主黨派參政的基本點是:“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製定執行。”這實際上是對民主黨派作為參政黨而存在的一種正式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