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人口與家庭研究:以墓誌銘資料為中心1(1 / 3)

引〓言

〖BT3〗一、選題緣由

正如傅斯年先生提出的“史學即是史料學”,我認為這種理論本身沒有排斥其他觀點、立場的用意,而隻是要求每個從事曆史研究的人,首先必須能夠很好地完成搜集史料、解析史料、鑒定其真偽、考明其可用之處以及諸如此類的基礎性工作。選定從墓誌銘中研究唐代人口與家庭問題緣於在南開大學讀碩士期間張國剛師的指引。

眾所周知,曆史上的人口和家庭資料是不能重複的,當時有關數字的缺失、錯誤乃至空白再也無法通過調查統計來彌補了。一些西方學者認為中國曆史上的戶口數是一筆糊塗賬,毫無利用價值,因此不屑一顧。還有人利用現代人口統計學的標準來衡量這些數字,以為沒有一項符合要求。不可否認,在唐代人口與家庭史的研究中,我們應當必須承認和麵對的一個問題——資料不足。正史類、文集類的著作多是以貴族、社會上層等為著眼點,很少有關於一般家庭為記載中心的史料。這是本文選取墓誌銘作為研究資料的主要原因。

早在漢、魏時期,墓誌已露端倪。到了南北朝,墓誌基本定型。隨棺材埋入墓穴中的墓誌,是為了防止以後陵穀變遷,導致後人不知墓主姓氏。墓誌一般為兩塊二尺見方的青石相扣合,內麵刻字。上麵一塊刻死者籍貫、官爵、姓氏,叫誌蓋;下麵一塊刻墓誌正文,記死者譜係、履曆等,類似小傳。有的墓誌後麵附有對死者表達讚頌、思念之意的銘文。誌用散文,銘用韻文。墓誌銘資料是社會史研究的寶貴數據庫,唐代墓誌銘較多。近年來出土了數以萬計的唐代墓誌銘〖ZW(〗根據日本學者氣賀澤保規主編的《新版唐代墓誌所在總合目錄(增訂版)》統計,唐代墓誌銘為8737件,(日)汲古書院,2009年。若再加上陝西省大唐西市博物館(民營性質)收藏的約500方墓誌,《大唐西市博物館藏墓誌》,北京大學出版社,2012年;加上散見於《考古》、《文物》、《碑林》等刊物陸續公布的唐代墓誌銘,總共數目約一萬件。本文所用墓誌銘資料來自周紹良主編:《唐代墓誌彙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周紹良、趙超主編:《唐代墓誌彙編續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ZW)〗。墓誌銘的內容往往與神道碑近似,他們的區別在於碑是立在墓前的,而墓誌銘是埋在墓穴裏的,隻有將墓穴挖掘開才能得到這麼珍貴的曆史文本。大約從南北朝時起,部分富裕的人們往往請著名文人寫墓誌銘,於是墓誌銘作為一種文體進入文壇。墓誌銘的內容往往分為“序”和“銘”兩部分,也有簡化的(如沒有“銘”)。中唐以前的墓誌銘大部分是“序”和“銘”的內容重複,而且有許多虛浮和不實之詞。韓愈對墓誌銘做了大膽革新,使散文部分與韻文部分寫不同的內容,前後互相補充,而且突出人物的個性。如韓愈寫的《柳子厚墓誌銘》就是著名的文學作品,成為千古名篇。當然也有人譏諷韓愈寫墓誌銘得酬金是“諛墓中人所得”,〖ZW(〗鬱賢皓:《唐代文選前言》,收錄氏著《唐風館雜稿》, 遼寧大學出版社1999年,第210頁。〖ZW)〗但是無論時人如何議論,從墓誌文本保存史料的功能來看,韓愈針對墓誌銘內容和形式的改革是功不可沒的。因此,中唐後期的墓誌銘寫得較為詳細,而且史料價值較高。

〖TP01.TIF,BP〗〖TS(〗上圖所示2004年發現的日本留學生井真成墓誌銘及誌蓋的拓片,原石藏於西北大學曆史博物館。〖TS)〗

唐代是墓誌銘最為盛行的時代之一,唐代墓誌銘也成為研究那個時代難得的第一手資料。雖然墓誌銘是埋在地下的,難免充滿了溢美之詞,但是唐代墓誌銘卻有一個鮮明的特色:“全忘筆硯之功,奉命紀述,無所辭讓,但直書其事”〖ZW(〗《唐代墓誌彙編》大中079,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309頁。本文引自《唐代墓誌彙編》及《唐代墓誌彙編續集》的文獻,如果誌主的結銜與行文有關,則在注釋中標出誌蓋上的標題,否則,從簡。下文同。〖ZW)〗、“述平生無飾詞,流連傷懷。”〖ZW(〗《唐代墓誌彙編》大中049,第2285-2286頁。〖ZW)〗這樣以來,墓誌銘中保存了大量的唐人生活史料。

〖BT3〗二、學術史的回顧

早在20年代末,呂思勉率先開始研究中國曆史上的家族、宗族問題,其所著《中國宗族製度小史》是我國第一部有關家族問題的專門史。該書不到2.5萬字,但談到人類社會從“渾然一大群”到母係社會、父係社會的演進,談到姓氏的產生,宗與族的關係,宗法的產生與廢弛,譜學的興衰,宗法與封建的相輔相成關係,談到漢代以降累世同居與析居問題,以及立繼嗣意圖的前後變化等。大凡家族、宗族史研究的主要問題都已涉及,隻是沒有充分展開,而帶有論綱性質。即使如此,它作為我國第一部有關家族、宗族問題的專論,影響仍很深遠〖ZW(〗呂思勉:《中國宗族製度小史》,中山書局,1929年。該評論見於楊際平、李卿在《唐代家族、宗族製度史的研究》,收入李斌城等主編:《二十世紀唐研究·社會卷》,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2年。〖ZW)〗。

上世紀30年代,陶希聖《婚姻與家族》一書出版,提出了農民的宗族、豪商地主家族、士族家族等概念。認為:春秋以降,隨著世祿製度的消滅,貴族組織法之宗法轉變為以家長為本位的家族製度,農民氏族組織也分解為“八口之家”、“五口之家”的小農戶的家長家族製度。管轄農民的宗族統製也改變為“五家為比,五比為閭,四閭為族,五族為黨,五黨為州,五州為鄉”這一類的編戶製度。新興的地主、商人亦取家長本位的家族製。豪商地主的家族,人口包容力大,因而有累世同居的美風。“大地主豪強家族挾持著土地與奴隸的資力,操縱候補官吏的選舉,到了魏代(220—265),政府遂定九品中正之法,不啻以法令把選舉權交給大族。自此後,家族分為品第,於是有舊門、勳門、次門、後門、役門的分別”。士族的家族,雖包容較多人口,但“仍小於古代的小宗”。“唐代的士族已漸淪落,但仍在眾心所嫉之中,力自掙紮”〖ZW(〗陶希聖:《婚姻與家族》,商務印書館,1934年。〖ZW)〗。

陳鵬也在上世紀30年代開始撰著《中國婚姻史稿》〖ZW(〗陳鵬:《中國婚姻史稿》,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ZW)〗定稿於1957年,基本依據文獻資料討論古代婚姻製度。董家遵同期也在中山大學《社會研究季刊》等雜誌上發表了一係列論文研究唐代的婚齡、離婚、收繼婚等現象。40年代,高達觀《中國家族社會之演變》出版。該書大體上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講中國家族社會的特性,第二部分講中國家族社會的演變〖ZW(〗 高達觀:《中國家族社會之演變》,正中書局,1944年。〖ZW)〗。

今人在唐代家庭史研究方麵的集大成者,當屬張國剛師編著的《中國家庭史》,該書是從法製史、經濟史和社會史的多重維度建構中國家庭史體係。“講故事”的同時,不僅構建了一個宏大的中國家庭史學術框架,而且從“細胞”觀察入手,為進一步認識中國社會演變的曆史進程與文化特質,開辟了一條新的學術路徑。有關隋唐五代時期的家庭史研究為《中國家庭史》的第二分卷,從隋唐五代時期的家庭規模與結構、婚姻與夫妻關係、家庭財產的析分、家庭生計、家庭教育等方麵展開論述〖ZW(〗 張國剛:《中國家庭史·隋唐五代時期》(第二卷),收入張國剛主編《中國家庭史》(五卷本),廣東人民出版社,2007年4月。〖ZW)〗。在唐代人口史的研究方麵,凍國棟先生的《中國人口史·隋唐五代時期》討論了隋唐五代時期的戶口統計與籍賬製度、著籍戶口的變化過程與各主要時段戶口變動的特點、人口的分布和不同人戶的遷移背景,以及人口的家庭規模結構和城鄉結構、職業結構等問題,並對隋唐五代人口現象的基本特征進行了概括。〖ZW(〗 凍國棟:《中國人口史·隋唐五代時期》(第二卷),收入葛劍雄主編《中國人口史》(六卷本),複旦大學出版社,2002年11月。凍國棟先後發表與此相關的論文,比如《讀姚崇<遺令>論唐代的“財產預分”與家族形態》,《唐代的曆史與社會》,武漢大學,1997年;《隋唐時期的人口政策與家族法──以析戶、合貫(戶)為中心》,《唐研究》第四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ZW)〗兩著均注重量化及定量分析,在理論、方法和結論上都是值得稱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