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傳統社會組織
一、社老製
大瑤山曾有一種傳統的社會製度被稱為社老製。擁有不同他稱的瑤族,社老製的產生情況和任期不同。茶山瑤的社老經卜卦產生,產生後的社老終生擔任職務。坳瑤是當某人發生疾病問卜時,問出是社神要他當社老,他在病愈之後,就要去接替原來社老的職務,一直做到有人來接替為止,任期不固定。盤瑤的社老則由最先來開山立村的家庭的老人擔當,父死子繼,世代相承。
以金秀茶山瑤為例,當前一位社老去世後,他的子孫要代去世的前輩當社老3年。3年屆滿,共社廟的“甲”即由同姓親房推定的小頭人,約定日期齊集在社廟裏,請一位師公在神前進行祈禱,說明再選社老的心願,然後擺一張方桌。在社廟門外,師公站在桌子上,按甲擬定的社老候選人名單逐一卜卦。占卦的工具由兩片竹根製成,名叫笞笞。笞笞擲落在地上可現出3種不同卦兆:兩覆為“陰”,兩仰為“陽”,一覆一仰為“勝”。選社老要13次相同的兆,如果第一次是陽兆,第二次是陰兆,第三次又是陰兆,那麼第四兆以後各兆又要重複著陽、陰、陰的順序,以此類推直到13兆滿都不混亂次序的方算社神,定為社老。13兆如果有一兆混亂,再念第二個名字來卜卦。
二、石牌製
石牌製度是把有關農業生產、社會秩序的法則,製成若幹條文,刻在石碑或書寫在木板上,當眾宣布,讓全體成員遵守。石牌頭人負責檢查石牌條文的執行情況或處罰違反石牌法的人。直到近代,大瑤山還保持著一套完整的石牌製度,借以維護民族社會的穩定和生存。
大瑤山的石牌,有管全瑤山的總石牌,又叫七十二村石牌;有管一部分地區的叫二十四村石牌、十村石牌;有根據參加石牌的戶數取名的千八百石牌、百八石牌、一百九石牌、六十六石牌等。
按其內容分有河界牌、婚規牌、禁賭禁偷牌、減免稅記事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在瑤麓,石牌律是社會的最高律令,是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的,有所謂“石牌大過天”之說。它貫穿於瑤民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它用強製性的手段按照社會慣例或大多數人的意願,直接幹預社會成員的行為,維護瑤族社會的正常運行。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麵。輿論褒獎和譴責:凡是為石牌律的貫徹和發展作出貢獻的,就得到整個瑤族社會的承認並予以尊重;對嚴格遵循部落內婚、氏族外婚、不畏強暴、忠貞愛情的人,人們就編成動人的愛情故事世代流傳;對於有偷盜行為、好吃懶做、奸詐欺狡的人則進行抨擊、譴責。罰“酉”:對有重婚、納妾、強奸、虐待、遺棄妻兒或違反部落內婚、氏族外婚的行為的人,石牌就要組織罰“酉”。酉是地支中第十位的時辰,即下午五時到七時。罰酉,就是有關家族到違規者家中吃肉喝酒一天,從卯時(即早上五時到七時)一直吃到下午酉時,使其家中錢財耗盡,以示懲罰。如果違規者家中承擔不起罰酉的費用,其家族必須一起承擔,實行連坐連保。碑革除:對於違規亂倫情節嚴重、屢教不改又公然抗拒者,石牌組織全族大會,將其立碑革除,開除族籍。處死:對於無可挽救而又有可能對社會造成更大危害的人,則需要秘密采取行動將其處以殺死或丟山洞的極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這種極端行為已逐漸消失。
石牌法從製定到判案,要經過會石牌、請老、剪草為籌、交碼與退碼、起石牌等程序。
召開群眾大會宣布石牌條文或商議重大事件叫做“會石牌”。會石牌時要殺豬宰牛,祭祀祖先,飲雞血酒,表示對石牌法恪守不渝。石牌頭人在會石牌時講道:“盤古開天立地,伏羲姐妹造人民,先立瑤,後立朝……治老要正,治官要平,人不得亂做,耙不得亂搗,人亂做,耙亂搗,上犯天,下犯地……”有的村子立石牌時,並不將條文刻在石牌上,隻是在樹立的石牌上用斧子砍三刀,條文當眾宣讀,這樣的石牌條文也具有同樣的效力。
當村子裏發生爭端需要請石牌頭人處理時就要“請老”。“請老”可以口頭通知,還可以用禾稈一節穿上一枚銅錢送到頭人家裏,表示“請老”。
頭人到了發生爭執的人家以後,當事人請老人坐在桌子旁邊,向頭人申述發生爭端的原委,每講一條道理就折一節三寸長的禾稈放在桌上,有多少條道理就有多少根禾稈。甲方申述完了,頭人把禾稈收起來帶到乙方去擺禾稈,把甲方的理由重複一遍。乙方如果不同意,又向頭人申述理由,每講一條折禾稈一節,再由頭人帶著禾稈去向甲方轉達。這樣往返數次,直到雙方的理由都擺透了。頭人再根據雙方的陳述判案。判案以後,如果一方不服,還可以請更大的石牌頭人來處理。這一過程又叫“剪草為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