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經過土地改革,原有房族的清明田取消,房族吃清明的資金來源斷絕,曾一度停止以房族吃清明和掃墓的做法,隻是各家各戶單獨掃墓修墳。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農村經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以房族集中吃清明、集中掃墓的舊俗又逐漸恢複。經濟來源一為房族男丁湊錢,二為房族戶出錢,三為村坊集體收入提成。
清明祭拜祖先,也為追根溯源,追思懷遠,在家族中確認自己的坐標,尋求家族認同感和凝聚力。對於不斷遷徙、分散各處的瑤族人,這一點更為凸顯。
對於過山瑤,清明的另一個重要意義是吃“清明酒”。分散在不同地方的各宗族的成年男性代表提前預約清明時聚在某地會餐,溝通感情,追思懷遠。清明酒意義非常重大,同姓不同宗族的人聚在一起,有的清明會不同宗族的代表共同為祖先立碑,有的清明會共同梳理、修訂甚至製定族譜和流水簿即一個姓氏不同宗族的曆史。如廣西興安、靈川、臨桂、龍勝四縣趙姓各宗族代表於1995年清明聚會,修訂族譜和流水簿,又於1997年清明聚會為祖先趙愛山集資修建墓碑。
有的瑤族,清明節有“進丁”習俗,即頭年或當年清明節前後所生男嬰之家,要備一鬥糯米糍粑、一對紅蠟燭、一封鞭炮和一對銀圓,在清明圖紙上寫下嬰兒姓名,這樣才被承認為本宗族子弟。沒有“進丁”者,日後被人欺侮,族人可以不管。
第九節禁忌習俗
一、宗教禁忌
勉瑤支係一些地區的瑤族男孩在十幾歲時要舉行成人儀式,其中重要的儀式為度戒,也是瑤傳道教傳承的重要環節,又叫“過法”。
在整個度戒過程中,受戒者有許多禁忌。以勉瑤支係的藍靛瑤度戒儀式為例,受戒者要擇吉日到師公家住,燒香拜師“修齋”,不準吃飽飯,不準吃油葷,不準昂頭走路,不準看日月星辰,不準與姑娘交談,不準吸煙喝酒。到度戒日,由二師公領受戒者回到家中動鼓起齋一夜。次日晨在受戒者成功跳過高台後即成為瑤傳道教的弟子,由道公或師公傳授宗教戒律,以《陰陽牒》中的十條戒律約束受戒者,即一戒不得呼天罵地,二戒不得毀罵父母長輩,三戒不得瞞師騙友,四戒不得誤殺生靈,五戒不得偷搶害人,六戒不得貪財愛色,七戒不得怒氣淩人,八戒不得欺貧愛富,九戒不得貪生怕死,十戒不得隱經瞞教。
勉瑤支係因為崇拜神犬盤王而普遍禁止打狗,禁食狗肉,而崇拜密洛陀的瑤族則禁食母豬肉和老鷹肉。
廣西南丹縣大瑤寨的瑤族禁忌打猴吃猴肉。在神話中,這裏的黃姓瑤族始祖“妣”為母猴,其後代力大無比。有一段時間,天上有10個太陽和10個月亮,人們請黃家兄弟打下了9個太陽和9個月亮,人們為此很感謝黃家人。為紀念黃姓祖先,這一帶的瑤族都禁止打猴吃猴肉。
二、禁忌日
瑤族一些地區有專門為某種禁忌而設的日期。
一些瑤族地區設有“禁風”節。如廣西桂林勉瑤支係的東宅江瑤寨將每年正月二十日定為“禁風”節。這一天寨子裏不能發出大的聲響,以免驚動玉皇大帝,降下災禍。如在木樓裏不能亂跑以免腳步聲太重,禁止舂米、砍伐等生產活動。這一天,寨民往往去附近的圩場娛樂。
一些地區在每年農曆二月初一至初十為“禁害”日,初一禁鳥、初二禁蟲、初三禁水、初四禁火、初五禁蝗、初六禁野豬、初七禁野羊、初八禁野兔、初九禁鼠、初十禁獐麂。這十天也不宜上山下地勞動。如果犯忌,據說農作物會遭遇野獸和水、火等自然災害的侵襲。
此外還有“空亡日”“陽公日”“老君日”等。如湖南瑤族的“空亡日”忌狩獵,打獵忌脫衣,開山、打廠、開窖、下種等忌說不吉祥的話,“陽公日”不動土,“老君日”不下種。
三、禮儀禁忌
(一)日常禁忌
火塘是瑤族家庭的核心,火塘上的三腳架以及灶膛不能用腳踩,火塘內的柴火忌諱倒著燒。忌在火爐裏燒有字的紙張。
在飲食方麵,勉瑤支係瑤族忌吃狗肉,有些地方的瑤族忌吃烏龜、蛇和鱔魚。如湖南辰溪縣瑤族農曆七月初五前禁食黃瓜,絕大部分瑤族禁食貓肉和蛇肉。用餐習俗方麵也有禁忌,如雲南文山瑤族地區,小孩忌吃雞翹雞肝,吃了犯祖訓、有罪,雞翹、雞肝要拿給老人吃;當地人認為,客人第一次來家裏,不能煮雞蛋招待客人,不然,雙方的感情會淡漠;從遠方或深山裏歸來的人身上帶有邪氣,不能進豆腐房,不能看未成熟的白酒,否則邪氣會把豆腐、白酒衝壞;不準敲碗,否則穀魂會跑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