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強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後,中共中央首先聚精會神地抓緊了黨的自身建設。1989年8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舉行全體會議,討論並通過《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通知》。《通知》指出:從現在起,各級黨委必須按照黨的基本路線的要求,聚精會神地抓黨的建設,下決心解決好當前黨的建設中的迫切問題。否則,不僅我們國家長期積累下來的各種嚴重問題不可能得到解決,而且會留下隱患,難免發生新的風波。根據《通知》的精神,1989年秋、冬和1990年,在中共中央的領導下,黨組織對政治風波中的重點人物和重點事件認真地進行了一次清查、清理。在清查、清理工作基本結束後,又按照從嚴治黨的方針,在全黨進行了一次做合格共產黨員的教育,並在部分單位進行了黨員的重新登記。清查、清理工作是同幹部考察工作同時進行的。主要是考察縣、處級以上黨員幹部在政治風波中的思想認識和實際表現是否同中央保持一致。是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是否廉潔奉公、勇於同腐敗現象做鬥爭。加強黨的建設,注重黨的思想建設,尤其是加強黨的理論建設。強調著重對縣處級以上幹部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基本理論的教育,並使之經常化、製度化。並提出凡進入領導班子的成員,都要經過相應的黨校學習,其他領導成員也要定期到黨校接受輪訓。黨的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麵還有,強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聯係,開展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腐敗分子進行鬥爭。11月,中央批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提出的《關於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的意見》,強調加強黨風和廉政建設,必須從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抓起,必須貫徹“一要堅決,二要持久”的方針。
5.加強同人民群眾的聯係
1991年3月9日至12日,黨的十三屆六中全會在北京召開,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的聯係的決定》。這可以說是新一代領導集體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而作出的重要決定。《決定》強調了這樣幾個重要觀點:(1)人民群眾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能否始終保持和發展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係,直接關係到黨和國家的盛衰興亡。(2)我們黨要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係,領導人民群眾勝利前進,首要的問題是必須保證決策和決策的執行符合人民的利益。(3)各級領導幹部必須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紮紮實實工作,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4)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都要在深化政治體製改革中,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製建設,積極疏通和拓寬黨同人民群眾聯係的渠道。(5)堅定不移地加強廉政建設,繼續發揚艱苦奮鬥精神,克服黨內存在的消極腐敗現象。這是改善黨群關係,保證我們事業立於不敗之地的戰略措施。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必須加強監督,要建立和完善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自上而下的監督與自下而上的監督的製度,等等。
6.加強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通過《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的意見》,強調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是中國的一項基本政治製度,重申“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是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決定加強中國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之間的合作與協商,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在人民代表大會中的作用,舉薦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擔任各級政府及司法機關的領導職務,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在人民政協中的作用,並支持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各民主黨派自恢複活動以來,在參政議政、發展教育科技事業,開展智力支邊工作等方麵發揮了重要作用。中共中央指出,堅持和完善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製度,對於加強中國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具有重要的意義。
7.完成“七五計劃”,製定“十年規劃”
黨的十三屆四中全會時,中國麵臨的經濟形勢是嚴峻的。全會以後,黨中央下大力氣抓政治穩定的同時,認真抓治理整頓,實現社會經濟的穩定與發展。在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推動下,到1990年底,“七五”計劃勝利實現,計劃所規定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絕大部分已經完成或超額完成。“七五”期間,國民生產總值平均每年增長7.8%,國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長7.5%,是繼“一五”和“六五”之後的第三個高速增長時期。在“七五”計劃勝利完成、“八五”計劃即將開始的時候,1990年12月,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審議並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建議》。《建議》規定,今後十年要實現現代化建設的第二步戰略目標,把國民經濟的整體素質提高到一個新水平。《建議》的重要精神是:強調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把發展經濟作為改善人民生活和促進社會進步的基礎。強調繼續深化經濟體製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製建設。為實現第二步戰略目標和下世紀初葉的持續發展提供經濟體製、政治、思想和其他方麵的保證。《建議》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理論和基本實踐,精辟地概括了12條主要原則。提出和確定了製定與實施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的基本指導方針,這些方針是:堅定不移地走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堅定不移地執行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協調發展的方針;堅定不移地執行獨立自主、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勤儉建國的方針;堅定不移地執行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的方針。根據黨的十三屆七中全會的《建議》,國務院製定了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綱要,經1991年3月至4月舉行的七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批準後付諸實施。“七五”計劃的完成,十年規劃和“八五”計劃綱要的製定和實施,標誌著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已經從1989年以來的困難中走出來,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
曆史證明:中共中央實行新老領導集體交替的決策是正確的,效果也是好的。保證了中國共產黨的事業的連續性,保證了國家政治的穩定,經濟的發展,民族的團結,改革開放的繼續,特別是黨內的團結,保證了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路線的繼續貫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