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1 / 3)

人的聰明智慧無疑來自大腦。但在語言文字中,心智與眼睛的糾葛卻常常給我們提出許多難解之謎。 “睿智”的“睿”以“目”為表義偏旁,本指目力深遠,而其常用義卻是“通達明智”。“憲(憲)”字,《說文解字》解釋為“敏也”,金文作,本也從“目”旁得義,“心”是後來才加上去的。可見其“敏”的意義最初也是從眼睛來的。現代漢語中一批由“眼”字組成的詞語如眼識、眼力、慧眼、別具慧眼等都用來表示有智慧有見識。相反,盲、瞽、瞢等一些表示目盲的字則大都可以兼指愚昧,不明事理。童,金文作,其中“辛”和“目”是表義偏旁,描摹以辛刀刺目,古代有刺瞎奴隸眼睛的惡俗,故“童”的本義是奴隸,同時也指愚昧無知。漢代賈誼《新書-道術》說“反慧為童”就是明證。與此相類的還有一個“民”字,金文作,象用刃物刺目之形,以失去視力象征奴隸的愚昧無知。直到現代,人們還會將不明事理的人罵作“瞎了眼”,將做事心裏沒有打算稱為“盲目”行動。而且古人還將眼睛特異作為聖賢的標誌,堯、舜是三眸子,倉頡四目,伏羲大目,項羽重瞳等等。唐代開始還把“重瞳”作為帝王眼睛的代稱。

為什麼用來看的“目”會跟心的聰明智慧如此糾纏不清呢?

在古人的心目中,人之所以具有生命,乃是因為軀體中充滿了“精神”,一旦精神離體,生命也就不存在了。這種精神居住於人的心中,並由心來統帥。同時,傳統中醫又認為,眼睛是心的開竅之處。眼睛實由人體精氣充盈而形成的。故眼睛的“睛”字本寫作“精”。可見在古人觀念裏,眼睛實際上就是心靈的外在符號,兩者互為表裏。所以後人可以將“心眼”、“心目”連用。不僅漢族先民將目與心聯係在一起,其他原始民族也有類似觀念。1849年,北美印第安奧吉布瓦七個氏族給美國總統寫的一封要求歸還他們的蘇必利湖附近的一個小湖的捕魚權的請願書中,用線將代表六個氏族的圖騰動物的心和眼睛與他們的首領鶴氏族圖騰的心和眼睛連在一起。 那麼,古人的這種心目相關的觀念又是從哪裏來的呢?從漢字體係的演變來看,恐怕還有更深層的原因。在傳統觀念中,智慧是與“心”聯係在一起的,而漢字體係中出現“心”是周代金文中才有的現象。這表明先民對於心的意識是相當後起的。此前,他們隻是直觀地將眼睛與人的智慧相聯係。後來先民漸漸認識到人的心智活動是與心有關的,便將眼睛與心靈聯係在了一起。心為思維器官這種觀念漸漸成為共識,目作為心智的代表便隻在語言文字中留下了一些痕跡。

聰明為何單憑耳

在今人語言裏,“聰”字總與智力超常相聯係,如“聰明”、“聰慧”、“聰敏”、“聰穎”等詞中,都少不了一個“聰”字。然而“聰”字從“耳”得義,原本是指聽覺或聽覺靈敏,現代漢語中的“兩耳失聰”、“耳聰目明”等詞語中的“聰”仍保留了這一用法。顯然,聽力與智力被統一於一個“聰”字之中。 與“聰”類似的又有“聖(J聖JJ)”字。“聖”指具有超凡智慧,於萬物無所不通。而“聖”字甲骨文寫作,突出描摹了人的聽覺器官--一隻大耳朵。顯然,“聖”的形義聯係與“聰”字本義與引申義的聯係具有相同的根據。

那麼,聽覺為什麼能跟知識、智慧聯係起來呢 在古人觀念裏,耳與心的關係極為密切,古書裏常說耳朵是心的體表征候,五官當中,耳朵與心的聯係最為緊密,聲音通過耳朵傳入心中,人們也就有了記憶。這種觀念反映在漢字上,就是“心”和“耳”作為表義偏旁多可互相替換。

那麼,古人的這種觀念是怎麼形成的呢?在文字發明之前,口耳相授是人們獲取知識的唯一手段,即使在文字發明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由於文字隻被少數統治階級所掌握並用於祭祀等一些有限場合,一般勞動人民傳授知識依然要靠口耳相授。而由於書寫工具的原始落後,即便在知識階層中也不免如此。因此聽就成了人們學習的一種重要手段。聽得多的人就被視為聰明人、聖人。從老百姓中選拔出來的聰明人--官吏,其主要任務也是用耳朵“聽”。故職位的“職”就從“耳”得義,而官吏處理事情也叫“聽事”。古代的尊老習俗也與此有關,因為年紀大的人見聞也多。所以古人稱六十為“耳順之年”,雖然六十歲的老人大都耳背了。

由於聽與知識是如此密切地聯係在一起,而耳大又是聽覺好的標誌,所以在文獻記載中,大耳朵便成了聖賢的象征。《淮南子》講誇父的耳朵很大,一直垂到肩上。《三國演義》中劉備的耳朵也很大。大耳甚至還是仙人的特征。另外,聲音是通過耳孔傳入的,因此耳朵有三個孔,即“耳三漏”也成了聖人的異相,《淮南子》就說禹的耳朵有三個孔,因此他能夠通徹天下。葛洪的《神仙傳》也記載老子耳有三漏。由此可見,這些聖人仙人之所以有其特異智能,是與他們聽力的超常相聯係的。而“聰”的意義演變與“聖”的形義構成正是建立在這種文化心態之上的。

“孕”中之蛙從何來

蛙與生育怎麼會被扯到一起?現代人或許會對此大惑不解,但漢字卻明白無誤地顯示了這種牽扯。

據考古發現,蛙紋是中國母係氏族社會文化遺存的基本紋樣,不少原始文化遺址有大量蛙紋彩陶出土。那麼,蛙紋的意義是什麼?青海柳灣出土的一件蛙紋裸女陶壺相當清晰地提供了答案:壺表繪塑的裸女像以誇張手法捏塑突出其有關生育的乳、陰部位,而兩側則為蛙腹紋和蛙肢紋。很明顯,在這裏,蛙與人類生育也是密切聯係在一起的。值得注意的是,中醫界至今仍以“蛙口”或“蛤蟆口”稱女陰,也同樣透示出這種聯係。

這種聯係的發生原由其實並不神秘,從表象上看,蛙的肚腹與孕婦的肚腹形狀相似,從內涵來說,蛙的繁殖能力極強,在先民巫術思維的背景下,與先民生育渴求心態相聯係,以蛙為生育的象征是有其必然性的。

因為這種必然性的存在,少數民族多將蛙奉為主宰生育的始祖神,如滿族有“蛙母”神話、四川木裏屋腳村納西有“巴丁拉母”(青蛙女神)傳說,而奇怪的是漢族卻全然沒有這種神話傳說。其實,漢民族的蛙母神話表現為月亮神話。月中有嫦娥和玉兔,這是婦孺皆知的美麗傳說,但“嫦娥”、“玉兔”原本卻是由“蟾蜍”一詞音變而來的。據考證,文獻中最早記載的是“月中有蟾蜍”,而“蟾”與“嫦”音近,“蜍”與“兔”音近,於是“月中月蟾蜍”終於演變為月中有嫦娥、玉兔。那麼,先民為何會生出“月中有蟾蜍”的想象呢?因為月亮在先民的心目中也同樣與生育發生糾葛。天文,是發達最早的自然科學門類,因而天象的變化無不引起先民的極大關注。其中月亮的圓缺變化,很容易使先民聯想起育齡婦女特有的生理現象(故其被名為“月水”、“月信”、“月經”),同時也很容易使人想到婦女分娩前後肚腹的變化。因此,在先民的觀念裏月總是與女性、生殖相聯係的,而“月”的“陰之示”、“太陰之精”、“群陰之長”之類訓釋正是這種觀念的抽象與概括。很顯然,月亮既同樣與生育相關聯,月中的陰影被看成為蟾蜍就是非常自然的了。

心肝寶貝因何“棄”

“棄”是一個令人費解的漢字,它的本義表示的是一般的“丟棄”,也就是說,丟掉任何東西都可以叫作“棄”。但是,甲骨文“棄”卻寫作,描摹的是兩隻手端起一個畚箕將一個小孩拋棄出去。《說文》古文“棄”寫作,省去了其甲骨文中的畚箕,“子”也變成了大頭朝下。這個字形同“棄”字今天的寫法已經很接近了。嬰孩是父母的心肝寶貝,這是為人類本性所決定的,即使在原始時代,人們一般也不會忍心遺棄嬰兒。那麼,古人為什麼會以一個棄嬰的形象來構成“棄”字呢? 古人造字有“近取諸身”的原則,也就是把身邊常見的事物或現象作為描摹的對象。因此“棄”字的構成表明,古人確有棄子的行為,而且相當常見,否則就不會被“棄”字所描摹。但“棄”字中所表現的,其實並不是一種真正的棄嬰行為,而是一種相當獨特的誕生習俗。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們先來觀察一下古代有位名叫“棄”的大人物的經曆。棄是周的始祖,又被稱為“後稷”。關於他的生平,古文獻中有大量的記載,而這種記載,正同他名字的兩個含義相符,一方麵是描述他初生遭棄的經曆:曾先後被丟棄在小巷裏、樹林中,以至寒冰上;二是描述他的才能超群拔俗,對農業有著特殊的貢獻。仔細體味一下,我們不難發現,在棄的這兩方麵的事跡之間,具有一種微妙的聯係,人們之所以要強調他遭棄的經曆,正是為了預示他以後事業上的巨大成功;而頌揚他對農業發展的偉大貢獻,似乎又是其遭棄經曆引致的一種必然結果。在這裏,已表現出作為一種誕生習俗的棄嬰行為的真實目的:以棄嬰的手段來祈求孩子今後成長道路的順暢通達。值得注意的是,有過類似經曆的古代聖賢並非僅有一個後稷,就連孔子據傳也曾被棄過一回。 即使在近、現代,這種並不真棄的棄嬰習俗還以種種不同形式表現出來。在江浙一帶,舊時人們有將新生兒棄在狗窩裏的習尚,叫做“蹲狗窩”。據說蹲過狗窩的嬰孩會像小狗那樣容易照料;在貴州一些地方,人們則將新生兒象征性地丟給過路人,稱為“寄拜過路者”,即拜過路行人為幹爹娘,並由幹爹娘改名更姓;在杭州一帶,又有將小孩“送給”鬼神的習俗,稱為“拜胡幹爹(即無常鬼)”。至於把小孩“送給”睦鄰友好,“認幹爹娘”的習尚更是各地都普遍流行的。以上這種種民間習俗,雖然都不是貨真價實地將孩子丟棄、送人,但卻都更名易姓,再認爹娘,拚命做出“棄”的姿態,顯然是棄嬰古俗的後世傳承。而人們之所以要這樣做,無非是認為拾來的孩子、別人的孩子容易養育,這種心態,與古人棄嬰的心理依據是一脈相承的。由此可見,“棄”字的構形理據,實際上是建立在古代特定育嬰習俗的基礎之上的。

“夕”、“口”怎成“名”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名字,但卻未必有很多人琢磨過這個“名”字。“名”是一個會意字,用“夕”、“口”會合起來表示字義。“夕”、“口”到底是如何同人的名字聯係起來的呢?

“夕”字的字形原本描摹月亮,甲骨文寫作),字義則是“夜晚”;“口”字字形描摹與字義所指都是“人嘴”。那麼,“名”字的構形理據是不是可以理解為“夜晚”與“人嘴”的會合呢?這顯然是不合適的。其實,作為漢字構字成分的表意偏旁所表示的意義常常是很靈活的,與這個文字符號作為獨立文字所表示的意義每每並不一致。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將“名”字中“夕”、“口”的意義與它們的字義等同起來,而須根據人名的性質特點(當然是造字時代人名在古人心目中的性質特點)來作出判斷。 在古人心目中,人的名字與他的命運有著密切的關係,古文獻中“名”與“命”常常混用不分。《世說新語-伍誕》:“天生劉伶,以酒為名。”其中“以酒為名”就是“以酒為命”。而導致這種混淆的原因並非隻是兩字讀音的相近。古代聲訓多以“命”訓“名”,聲訓的目的在於揭示語源,也就是說,在古人的觀念裏,“名”與“命”的意義相關,所以會被賦予類似的語音形式。

《左傳-桓公三年》記載:晉穆侯為他的大兒子起名叫“仇”,為小兒子起名叫“成師”,晉國大夫師服認為,“仇”表示敵對,“成師”表示興兵,兄弟兩人起這樣的名字,以後會發生王位之爭,而且大兒子的王位終究要被小兒子所取代。後來果然被師服言中,成師終於從仇的兒子昭侯手中奪取了晉國政權。這種記載當然未必都曾確有其事,但卻充分表現了古人的這樣一種觀念:名字可以決定人的命運。其實即使在現代社會,這種觀念仍有遺存。在民間,特別是鄉村中,有取賤名的風俗,就是人們特意要給自己的孩子取個低賤的名字,如“狗蛋”、“二賴”、“鐵鎖”之類。為什麼要取賤名呢?因為人們以為賤名能夠帶來大命,取了賤名的孩子容易養大。這種觀念,與古人對於名字與命運兩者關係的認識,在本質上顯然是一致的。

名字為什麼可以決定人的命運呢?

從古人的命名習俗中,我們不難找到答案。古人為新生兒取名,往往要借助一些迷信的手段。屈原在《離騷》中寫道:“皇覽揆餘初度兮,肇賜餘以嘉名。”其中“肇”通“兆”,表示“占卜”,這兩句詩的大意是:父親看到我誕生的情形,用占卜的方法給我起了一個好名字。占卜之外,還可以用算卦的方法命名,如茶聖陸羽的名字,就是用《易經》卜筮,得到“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一段文字,便將“羽”為名,“子儀”為字。類似的命名手段還有夢兆,如嶽飛的母親生嶽飛時夢見大鵬飛到他家屋頂,所以給嶽飛起名為“飛”,字“鵬舉”。用這種迷信手段取名,實際是向鬼神乞名。在先民的觀念裏,人的命運是由鬼神決定的,所以鬼神所賜的名字也被認為具有了決定命運的功用。了解了這種情況,“名”字構形之謎也就不難解開了:“名”中之“夕”,表示的是幽冥間的神靈;“口”則表示指示或意誌。兩者會合起來,“名”字構字理據即:冥間神靈的意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