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睿智篇(5)(2 / 3)

不一會兒,差役端上兩碗熱氣騰騰的壽麵,婆媳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實在弄不懂,再看看堂上的縣官許老爺,正在笑眯眯地看著她們,隻好端起碗吃了起來。

過不多久,許老爺就把案子斷清了。請問,他是怎樣斷出這個迷案的呢?

原來,許老爺在兩碗壽麵裏放進了嘔吐藥。婆婆和媳婦吃完麵後,都感到腹中一陣難受,竟當場把吃進去的東西通通吐了出來。兩旁衙役走過去一看,隻見婆婆吐出來的是些魚肉麵條,而媳婦吐出來的卻隻是些青菜蘿卜。

誰是誰非,這時都非常清楚了。

計斬惡霸

唐朝時,衛縣大惡霸馮弧倚仗姐夫是朝內的吏部侍郎,無惡不作。

一次,他和別人下棋,在輸棋一怒之下,竟砸死了對方。此案告到知縣張方那裏。張方寫了判處馮弧死刑的案卷,呈報到京城。吏部侍郎把此案接過來批道:此案不實,請張縣主另議。

將案卷退回後,吏部侍郎又暗暗給張方寫信,說明馮弧是他小舅子,讓他從輕處理,將來保舉張方晉升高官。張方十分憤慨,又把案卷呈報上去,幾日後仍被退回。

張方知道吏部侍郎有意包庇馮弧,再這樣呈報,肯定不會批準。於是他冥思苦想了幾天,終於想出了一個辦法,使吏部侍郎批準將馮弧斬首。

試問:張方想的是什麼辦法呢?

原來,張方心生一計,在案卷上寫道:“殺人犯馬瓜,無故將人殺死,欲予斬首示眾,特報請審批。”第三次送到京城。

吏部侍郎見了,沒細看案卷中的內容,就揮筆批了“同意處斬”4個字。批文回來後,張方在“馬”字前添了兩點。“瓜”字旁加了“弓”字,變成“殺人犯馮弧”,這個不可一世的大惡霸終於伏法了。

財主上當

從前,一個財主十分吝嗇,長工在他家苦做一年,到除夕七除八扣,常得不到幾個錢。

有一位年輕農夫聽了很是氣憤,想為窮兄弟撈回被財主剝削去的血汗錢,於是找上門去,對財主說:“我身強力壯,樣樣能幹,工錢不要多,第一個月隻要一個銅板,第二個月給兩個銅板,以後每月給我的銅板為前一個月的雙倍,多一枚也不要!”

財主一聽,心裏暗喜,忙問:“你準備在我家幹多久?”

農夫笑曰:“連續做三十個月,工錢可最後一次給我。老爺如果同意,我們就立字據為憑。”

財主一聽,心裏算了算,總共才1023個銅板,便馬上答應,並簽上字據。

三十個月過去了,財主叫賬房先生仔細算算,該給那農夫多少錢。賬房先生反複計算,把結果告訴了財主。財主一聽,像泄了氣的皮球,癱倒在地。

原來,三十個月的工錢共為172811823個銅板,折合銀元竟得298萬塊。

孔夫子與采桑娘

孔子帶著弟子子貢、子路去陳國時,曾在路上遇見一位采桑姑娘。孔子見姑娘采桑,詩興大發,隨口吟道:“南枝窈窕北枝長。”

采桑姑娘隨即應道:“夫子行陳必絕糧,九曲明珠穿不過,回來問我采桑娘。”

孔子不解采桑姑娘的用意,便帶著兩位弟子繼續趕路去了。

不料,孔子到陳,竟被采桑姑娘的話不幸言中,一是絕了糧,沒吃的,二是陳國國君拿出一顆九曲明珠,讓孔子用線穿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