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淨之旅13(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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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羞答答的玫瑰靜悄悄地開

——對素質教育中關注“問題孩子”的思考

1歲多時因病而失明失聰的海倫·凱勒,最後成為一位知名作家,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真實故事。她在《假如給我三天光明》裏這樣寫道:“假如給我三天光明,我第一眼想看的就是我的老師”。讀這段文字,既讓人感到教師的神聖,又催人反思。在現實的教育中,有多少非盲非聾的“問題孩子”在教鞭下被罵為“愚笨”,在冷眼裏被視作“差生”,在譏笑裏被貶為“弱智”。想起海倫的故事,對現實教育總有一種“苦難”的感覺。《國務院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嚴肅指出:“將依法治教與以德治教緊密結合”。(第37條)這既為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提供了有力的製度支持,更使我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豁然開朗:素質教育是麵向全體學生的教育,應依法保障每個學生的合法權益,關注“問題孩子”這一弱勢群體,提高以德治教的自覺性,是每個教育工作者必須達到的境界,也是應該踐行的原則。

一、關注“問題孩子”,真正體現麵向全體

整體性原則,作為素質教育的原則之一,著眼於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就體現“全麵發展”的思想而言,其意義是積極的。但現實教育中,要求學生各門功課齊頭並進,各育並駕齊驅,則是有待推敲的。應試教育難以肅清的根本原因之一,也正是泛濫於現實教育中的這種功利性追求。當學校、老師、所有學生從小就設計了同一目標,確定了同一個指向——考上名牌大學,成大名大家,繼而在老師的“好心”(拖課加班、繁重作業、頻繁考試)下,“單差生”“雙差生”這些眾多的“問題孩子”就難免應運而生。

正在全國推廣的“洋思經驗”告訴我們:“沒有差生,隻有差異”。“新概念”造就的韓寒、武漢的舟舟這些孩子的成功,也足以使每個教育工作者反省。他們曾經是“大紅燈籠高高掛”,他們曾經是無可救藥的“弱智”,他們曾經都是“問題孩子”。據調查,農村小學每個學校、甚至每個班級都有幾乎被拋棄的“問題孩子”,他們連座位都被安排在“教師遺忘的角落裏”。這些孩子校園生活的沉重已無需評說,許多教師的做法無疑更是雪上加霜:他們沒有參加討論的資格,沒有提出問題的機會,甚至沒有舉手發言的權利。都說童年是一首歌,這些“問題孩子”可能上課連一句話都說不上。人生而平等,教育若忽視了這一點,必然成為人的成長和發展的枷鎖。在這些“問題孩子”的形成過程中,他們的認知缺陷積累和情感障礙積累是在相互影響的。他們或許不夠做一個大衣櫃的料,但是否可以做一個像樣的抽屜?“直木做梁,彎木做梨”,2500年前的孔子早就為我們提出了因材施教的原則,在教育實際中,從學生各自的實際出發,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需要,以有利於各個學生特長的發揮。反思我們的教育,我們是否有愧於先賢?

小學教育是基礎教育,其全民性這一基本特點,要求我們必須麵向全體適齡兒童,保證每一個兒童都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教師是孩子命運的引領者,甚至是主宰者,我們應該對一定比例的“問題孩子”,用同樣誠懇的微笑作為感情交流的“粘合劑”,用同樣親切的目光作為感情交流的紐帶和橋梁,更應確立他們也是主人的思想。《決定》明確指出:“中小學要設置多種服務崗位,讓更多學生得到鍛煉的機會。”(第18條)這其中是否也應該包括“問題孩子”?當他們第一次戴上值日牌,當他們第一次成為升旗手,當他們第一次為自己的成功歡呼時,我們的教育也就真正體現了麵向全體。

二、關注“問題孩子”,真正體現生命教育

教育最終的關懷是什麼?答案應該是人的生命,教育的元基點也正是生命教育。國際21世紀教育委員會提出的“教育,必要的烏托邦”這一命題,其要義也正在於確認:人是發展的第一主角和終極目標。海倫的奇跡是怎樣創造出來的?是莎莉文老師對生命個體的尊重。請看華東師範大學葉瀾教授在《讓課堂煥發出生命活力》一文中的這段論述:“課堂教學應被看做是師生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生命經曆,是他們生命的、有意義的構成部分。……總之,課堂教學對於參與者具有個體生命價值。”這不是一般可以被一眼瞥過而不加思考的闡述。當今課堂教學觀的最根本缺陷,正是把豐富複雜的課堂教學過程,簡約化為一種認識活動,把它從整體生命活動中隔離出來。日本新修改的《教學大綱》明確指出,以尊重人的精神和對生命的敬畏之觀念來定位教育目標,我國《決定》也再次重申:“要尊重學生的人格。”小學生作為一個尚不成熟的生命體,童心如玉,褻瀆不得。

關注“問題孩子”,在具體教育工作中有一個比較重要的問題,就是要允許他們有犯錯誤的權利。因為“問題孩子”本身“有問題”,他們各方麵欠缺點比較多(包括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犯錯誤很正常,如果我們不允許犯錯誤,則會傷害這些孩子個性的發展。魯迅先生早就說過,對孩子的教育,“開宗第一,便是理解”,“犯錯誤是上帝給孩子的一個權利”,更何況是“問題孩子”。其實,從錯誤中學習,才是最好的學習。如果我們能以民主、寬容的對話方式,真正“像對待荷葉上的露珠一樣,小心翼翼地保護學生幼小的心靈”,對他們多一份關懷和期待,那麼他們也都是有望成功的。以愛心和期待而不是以智商為依據的“羅森塔爾效應”,就是很好的證明。

關注“問題孩子”,困難的不是找缺點,而是發現優點。麵對一叢玫瑰,你看到的是花下的刺,還是刺上的花,角度不同,學生命運迥異,所以我們除了對他們的身體倍加愛護,對他們的心靈小心嗬護外,更應設法尋找他們的閃光點,並鮮明地體現在我們的教育工作中。曾有一位“智力晚發”的所謂“差生”,在上課前匆匆把“衛生包幹區”中的一些廢紙撿起來扔進垃圾箱,然後急急跑進教室。這是在眾多“優生”熟視無睹情況下的一幕,孩子心中思考的是遇到檢查班級就要扣分,這是何等無可挑剔的環保意識和集體主義思想!對這樣的孩子我們還有理由因為他考試不及格而歧視他嗎?還有理由視他為“朽木不可雕”而打入“另冊”嗎?難道還不應該把表揚和激勵送給他嗎?學校應該是賞識人的場所,賞識就是教育,賞識就是一種力量。告訴他,像羅森塔爾那樣微笑著告訴他:“你會成功的。”

教師如果把“問題孩子”當做學生,同時把他們當做朋友,甚至當做一個與自己有平等關係的公民,那麼教育就真正體現了人本主義思想。人本主義的內涵非常豐富,而“把人當人看”,則是其精髓所在。“問題孩子”作為生命個體,在人格上與每個學生、每個教師都是平等的。讓我們把富有人情味的教育留給他們,給他們的心靈一個支撐點,從高一個層次用動態生成的觀念,重新全麵認識和構建新的教育觀。當我們俯下身子和一個五彩的生命一同歡樂、一同憂傷時,這樣的教育也就真正體現了生命教育。

三、關注“問題孩子”,真正體現“依法治教”

從一定意義上講,教育是理、情、法的高度合一,它既有理的一麵,也有情的一麵,更有法的一麵。“辦好教育,必須讓公正和真理在學校占統治地位。”把“問題孩子”與所有孩子一視同仁,是發展每個學生主體意識的體現,也就是發展學生權利意識的體現。而強調法律關係上的權利問題,才真正體現“依法治教”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