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民事救濟的經濟分析1(1 / 3)

0緒論

01問題的提出

在經濟全球化和國際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條件下,自主創新能力已成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關鍵,成為一國國際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據創新經濟學家統計,20世紀50年代以來,世界上陸續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的,僅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日本、加拿大、意大利、瑞士和瑞典等十多個國家。這些國家分別占據了世界主要技術密集型產業部門的大部分市場份額,從而成為世界經濟強國;而其餘近二百個國家包括我國在內,由於主要靠引進和使用創新型國家的技術從事經濟活動,在競爭中明顯處於劣勢地位。為此,國家“十一五”規劃提出,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其中一個最主要的原則就是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

雖然我國經濟發展戰略已經從資源依賴型、對外技術依賴型向創新驅動型轉變,但距離國際學術界公認的創新型國家標準還有很大差距。目前,我國高科技產業仍處於總量擴張階段,創新綜合指數在世界排名第28位,與我國經濟大國的地位很不相適應;我國科技優化貢獻率在35%左右金正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實現發展模式轉型。http://wwwstudanet/jingji/070123/14165134html,僅為創新型國家最低要求的科技優化貢獻率(70%)的1/2;全社會研究與開發支出占GDP的比重隻有11%,與創新型國家的最低標準2%相差近一半;在國際產業分工中仍處於低端,創新仍多為跟蹤研究和消化吸收基礎上的改進型創新,而非原始創新何懷文:中國知識產權戰略形勢分析。http://wwwnipsocn/gnwzscqzlxx/zgipzlyj/t20070604_85543asp,國家對外技術依存度超過50%,與創新型國家對外技術依存度低於30%的指標差距顯著。

不斷縮小與英、美、德、法、日等創新型國家之間的差距,在2020年以前實現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構建“創新型國家”的戰略目標,是一個龐大的係統工程。在實施這一工程的過程中,法治建設無疑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據世界銀行公布的《2000年國別財富報告》,一個國家無形資產的大小,主要取決於法治程度與教育水平。在中低等收入國家中,其無形資產平均有36%取決於教育水平,57%取決於法治程度郭民生:對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的幾點思考,中國信息報,20061123。。這就意味著,對自主創新的激勵很大程度上依賴一國法律製度的發達程度。在所有法律製度中,專利法律製度對激勵自主創新有著最為重要的作用。因為,專利製度從產權的角度,賦予創新的權利人以一定時期的獨占權,使創新者能夠回收創新的高額成本並獲得合理收益,從而充分調動人們進行技術創新的積極性。

專利法律製度包括專利的條件、類型、申請、審查、批準、期限、終止、無效、實施和保護等一係列法律製度,其中,對專利權的保護是核心內容。因為,創新成果獲得專利權後,如果專利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也隻能是一紙空文,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但是,由於專利是一種無體財產,對專利權的保護不可能像物權那樣通過實體占有來實現,而隻能依賴權利人對侵權人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依據相關法律製度對侵權人進行製裁來實現。上述權利人及利害關係人對侵權人提起民事訴訟,以追究侵權人的民事法律責任的一係列法律規定和原則,構成了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可以說,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是促進自主創新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製度。它能夠促使自主創新成果不斷湧現並得到有效利用,還能夠通過明晰專利權邊界,保證公眾充分利用現有技術資源,在創新過程中不必因擔心承擔侵權責任而裹足不前,從而為創新提供堅實的知識基礎。

我國目前已經建立起一套與國際規則接軌的相對完整的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但仔細分析來看,這項製度大多是借鑒國外現成的立法,其中蘊含的經濟邏輯,我們並沒有深入理解,由此導致在具體適用中,不時偏離了製度創立的本意。同時,由於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學術研究長期在介紹與引進、學習與模仿的層麵徘徊,缺少深刻的經濟學理性思辨,導致在現有製度基礎上繼續發展時,基本理論儲備不足,難以適應不斷變化的新形勢需要。正是在上述背景下,筆者利用本人經濟學學士、法律碩士及經濟學博士的複合型知識結構優勢,結合多年知識產權司法工作實踐,把“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的經濟分析”作為本書選題,以期通過對中國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做全麵、係統的經濟學分析,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學術界在這一領域研究的不足,為完善中國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盡一份學子的綿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