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本研究意義
基於上述問題,本書將對中國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做全麵的、係統的經濟分析,其理論意義有二:
一是為深刻認識中國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經濟理性和經濟邏輯提供理論依據。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與經濟學有著天然的聯係。因為,經濟學是研究如何配置稀缺資源,從而最有效率地利用稀缺資源的科學,發明創造也是一種稀缺資源,也需要最有效率地加以利用。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一係列製度設計,其目的正是為了最有效率地利用發明創造。所以,在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中,是以效率來詮釋正義的。本書通過揭示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各個組成部分的經濟邏輯,以及各項具體規則中蘊含的經濟理性,為深刻認識這一製度的經濟學本質提供了理論依據。
二是對法經濟學本土化作出有益探索,具有方法論上的啟示意義。盡管法經濟學在中國已經曆了20多年的發展曆程,並且出現了一些具有一定水準的學術論文和教材,但從總體來看,其發展在事實上仍處於初級階段:一是現有的學術研究主要集中於理論層麵,缺乏對具體法律製度的經濟學分析;二是僅有的少數幾個對中國具體法律製度的經濟學研究成果中,並沒有真正將法學和經濟學結合在一起,也未能夠深入揭示法律背後的經濟邏輯。本書努力克服以上不足,從經濟學的角度厘清和理清中國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內容及邏輯結構,並構建一個完整、詳盡和統一的經濟分析框架,應用各種經濟分析方法詮釋中國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經濟理性,分析該製度各部分內容的經濟效率,揭示了該製度的經濟本質,研究中將法學與經濟學分析方法緊密結合起來,對法經濟學與中國具體立法、司法實踐相結合,特別是運用法經濟學方法研究中國具體法律製度,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
應用經濟學方法研究中國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現實意義有二:
一是在立法層麵,對構建一套高效率、低成本促進自主創新的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具有重要指導意義。努力降低自主創新成本,避免資源、資本浪費,對我國這樣一個資源、資本相對短缺的發展中國家,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其中,通過降低保護自主創新成果的最重要法律製度——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成本,來降低自主創新的製度成本,已成為降低創新成本的題中應有之義。本書係統地研究了中國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效率,就該製度對創新成果這種稀缺資源的配置效率進行分析評價,從經濟理性的角度提出進一步降低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成本的立法對策,為構建一整套高效的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
二是在司法層麵,為正確審理侵犯專利權案件,保護創新成果,提供了有益的補充。現實在不斷變化,而法律卻相對穩定。從這個角度來看,法律總是滯後於現實的,具有滯後性。同時,法律又具有原則性,任何一部法律都不可能窮盡所有具體問題。在自主創新過程中,技術日新月異,情況瞬息萬變,問題層出不窮,而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卻不可能隨時修改,其滯後性和原則性就更加突出。這就需要法官充分理解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立法本意,在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或規定不夠具體時,能夠根據立法原意正確適用法律以解決糾紛。本書通過分析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中蘊含的經濟邏輯,揭示了各項侵犯專利權法律規則的立法本意,為法官正確地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有效保護自主創新成果,提供了有益的補充。
03研究角度
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的經濟分析是侵犯專利權民事救濟製度與經濟學相融合的產物,它從經濟學的角度來審視這一製度,並用經濟學的理論和方法來分析侵犯專利權法律結構和法律規則。
031法經濟學的角度
從法經濟的角度進行研究,本書運用了五種方法這五種方法的詳細介紹參見李省龍:法經濟學分析範式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7年第1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