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夜。
夏風輕襲,月光流瀉,十米外的薔薇苑,竟然仍是白花喧騰,神秘孤絕。
第一次穿白色無袖連衣裙,戚竟默站在月光裏。
裸露的左臂上,有一枚薔薇圖案的塔圖,雖然破碎,卻仍在銀色光線下,漫射出晶瑩光輝。
她的左手,輕捏一幅油畫卷軸,未展開的畫布中,是與眼前景致一樣美好的灼灼花朵,是與她左臂塔圖一樣剔透的純美年華。
而她的右手,則緊緊攥著一封信。
這封信,來自顧染。
這是二零零九年農曆新年的第一天,再次消失不見的顧染,留給她的一封信。
竟默:
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走了,走在新年裏滿是鞭炮碎屑的光陰裏。
有些事,我想我應該告訴你。
三年前,我離家出走的那個夜晚,是我親手殺死了我父親顧之安,而不是你的媽媽。
那一天,在外麵晃蕩了一天的我最終還是無處可去,我回到了薔薇苑,當我在門外躊躇不定究竟是離開還是回去時,我看到醉醺醺的顧之安回來了。於是我,躲在了門口的梧桐樹後。
直到我聽到屋裏傳來一聲驚叫。
是的,如果那一天,我早點回家,那這一切便不會發生。
……
命運的輪盤再次緩慢逆行,時光倏忽倒退,回到三年前的那個夜晚。
那個讓所有人的生命失速流離的夏日夜晚。
顧染不告而別的這個下午,戚竟默拿著他留給她的這一幅叫做《白薔薇》的油畫作品,走進了一家刺青店。
既然容顏倏忽便會遺忘不見。她要把他留下的愛和遺憾,化作紋身機的細筆暗線,烙印成左臂上永不能忘的記號與疼。
那幀叫做“白薔薇”的塔圖。
就在晚上,戚竟默回到家裏,顧不得左臂的疼痛,在廚房裏收拾洗涮。
而喝得醉醺醺的顧之安,一進門看到桌上顧染的那幅油畫,馬上大發雷霆:“這個沒出息的小子!整天就知道畫畫,有什麼用?看看我就知道了,畫得再好,也不如陪人家睡一覺!”
戚竟默一把奪過他手裏的畫布,緊緊抱在懷裏,目光冷淡而不屑:“你別罵了,顧染已經走了,再也不會回來了。”
是的,顧染說得對,再怎樣掩飾,顧之安不過是個心胸狹窄的無能男人。用所謂的溫柔,來掩藏他的懦弱。
“什麼?去哪了?”顧之安怒恨恨地說,“有種滾出去了就永遠不要回來!”
突然,他發現戚竟默左臂上閃著熒光的那枚塔圖,跟畫布上一模一樣的白色花朵。
“這是什麼?刺青?你把顧染的畫弄成了刺青?”顧之安惱羞成怒,反手一個巴掌扇在戚竟默臉上。
她跌坐在地板上,手臂上的圖案,析出了鮮豔的紅色,將整個花紋映襯得愈發耀眼。
或許是那血跡徹底燃燒了顧之安的獸性,他竟然順手操起桌上的一把水果刀,一下子刺中戚竟默的左臂。
驚懼與劇痛同時襲來,少女慘厲地失魂驚叫。
一下,兩下,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