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我是我的情敵
離開古城西安,我來到南京。我打算在這裏生活一段時間,至於如何糊口,對於我,並不是很大的問題。我有一把舊吉他,可以到舞廳一類的地方唱歌掙些錢。
走在陌生的城市裏,我有一種快感。喜歡流浪的人也許都是這個樣子,正像不喜歡流浪的人看到熟悉的家園一樣。
我當然不能就這樣漫無目的地走下去,我需要麵包、水以及一個臨時棲身的地方。為此,我必須盡快地開始工作,盡快做好工作之前的一些必要的準備。
我隻花了幾秒鍾就準備好了,也就是說,我沒費多少力氣就為自己想出了一個藝名:周遊。當然,這名字有點做作,好在它隻是一個短期的代號,等我離開這座城市時,就把它從身上摘下來扔掉了。
大約七天後的一個黃昏,我在去唱歌的路上忽然想起一個叫水西門的地方——記得我在西安的時候,有一個南京水西門的叫張薔的女孩,給我寄過一封長達十幾頁的信和一張照片——頓時,我變得快活無比。那天,我沒有去工作,而是乘出租車找到了張薔家的那個大院,又從看門老太婆的口中打聽到了她家的門牌號碼,徑直去了。
張薔打開門,愣了一下。我穿一身雪白的西裝,立在離她幾尺遠的地方,朝她笑笑,笑得很紳士。
她看了看我背上的舊吉他,眼睛一亮,說:“你是周……”
“周遊。”我還沒等她說出來,就幫她更正了。
“周遊?”她失望地放下臉來,冷冷地說,“我不認識你。”
我淡淡地說:“我就住在這個胡同,常常看你從我家門前經過,每次都望花了眼睛。我喜歡你。”
她把門一關,甩出一句:“無門。”
我大聲說:“告訴我你的名字,不然,我站在這兒不會走開的!”
過了幾分鍾,門裂開了一條縫,她探出腦袋,見我真不走,無可奈何地歎了一口氣,說:“我叫……張薇,你走吧。”
和張薔認識後,我開始猛烈地追她。
不過我一直沒告訴她我到底是誰。我總覺得,假如她知道了我是她喜歡的那個寫文章的人,然後毫不猶豫地與我相愛,那種愛似乎有幾分虛假。隻有叫周遊的我把她征服了,那種愛才是真實的。我的舉止、我的談吐、我的眼神、我的微笑……組成一個鮮活的男人,和文章前的那三個漢字毫無關聯。
一個月過去了,我和張薔一起去聽音樂會的那天晚上,她偎在了我的懷裏。
盡管我們墜入愛河,但是我仍然假裝糊塗地叫她“張薇”,她也一直沒有糾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