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擴大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的路徑選擇

政治發展是指一個國家的政治製度、政治體製在結構上趨向於更加合理,在功能上趨向於更加完善不斷進步的發展過程。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存在著政治發展問題,由於發展中國家處於經濟轉型的高速發展時期,因而政治發展變化的速度也相對於發達國家要迅猛得多。中國正處於經濟政治快速發展時期,新社會階層在較短的時期內實現了政治參與,正是這種政治發展的結果。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作為我國社會變革的必然結果,目前已有一定程度的發展,並對我國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起到了多方麵的作用。但是,由於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還處於發展變化之中,許多實踐難題還有待解決,因此,需要通過政策調控的方法,興利除弊,對如何擴大新社會階層有序政治參與進行了路徑探討,使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在依法有序的基礎上擴大發展,以此協調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增強政治體係的活力,促進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發展。

(一)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良好的輿論環境不僅有助於提高社會公眾和新社會階層的政治認知水平,而且有助於協調社會公眾與新社會階層之間的關係,增進彼此的理解和信任,塑造積極健康的政治參與氛圍。

1.社會公眾要辯證地看待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問題

任何一個階層的政治參與熱情沒有本質的差別,都是正當的政治權利的行使,因此,社會公眾不能戴著“有色眼鏡”去分析和揣測新社會階層的“參政熱情”,甚至“高度警惕”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行為。社會公眾應樹立民主、平等的理念,把新社會階層看作是和自己平等的政治參與主體,認識到他們享有和其他社會階層平等的政治參與權利,不應該把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看作是他們所享有的特殊政治待遇,更不能非法剝奪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權利。社會公眾要樹立一分為二的觀點,既肯定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要求的基本麵是積極的、向上的,主流是健康的、合理的,他們的政治參與在總體上與社會主義建設發展方向具有一致性。又要看到,在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過程中也出現了一些不良的傾向,如賄賂人大代表爭取選票、用重金拉攏腐蝕幹部、政治動機不純、試圖利用轉軌過程中的政治漏洞和發生的腐敗現象而獵取政治資源、謀取個人利益等,所以,對新社會階層的政治參與,既要抱著滿腔熱忱的態度予以扶持和鼓勵,也要進行必要的社會監督,使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2.媒體宣傳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

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既離不開輿論的支持,也少不了輿論上的監督,它要求各種宣傳媒體要主動承擔起這方麵的責任和義務,發揮良好的社會導向職責。我國媒體在宣傳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方麵,既享有政策法律賦予的新聞自由,又要遵守相應的宣傳紀律和規定,做到正確宣傳黨的政治參與理論、政策及相關法律製度,科學表達民意,在政府和新社會階層之間搭起平等協商與對話的橋梁。實際上,大多數媒體是這樣做的,並且通過正確的宣傳活動,增加了黨和政府的政策開放度、透明度,增強了黨和政府與新社會階層之間的親和力,優化了新社會階層輿論訴求的途徑等。但同時也應該看到,有些商業性媒體及出版機構存在尋租行為。有些媒體從業人員趨利避害,充當新社會階層的代言人,片麵誇大新社會階層的社會地位和曆史作用,為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鼓噪呐喊,向黨和政府決策機構施壓。相反,對於新社會階層存在的問題視而不見或對問題的嚴重性估計不足,為黨和政府提供了偏差的甚至錯誤的信息,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嚴重的社會扭曲現象。媒體應履行社會責任和曆史使命,專注於就事論事,客觀報道經濟事實,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

3.黨和政府要加強對社會輿論的引導

黨和政府作為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理論政策的製定者和實踐的指導者,在對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社會輿論引導中居於核心地位,發揮著統領全局的作用。一方麵,黨和政府要加強理論研究,深化對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理論認識。我國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非公有製經濟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還會繼續存在和發展。目前,我國新社會階層一般擁有較高的經濟地位,積極要求參與政治。但是,黨和政府對於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理論準備不足,導致有關爭論不絕於耳,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無序發展。因此,有必要在堅持馬克思主義的基礎上,根據我國政治體製改革發展的需要,加強對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理論研究,探明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基本規律,為進一步規範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麵,要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全盤西化”等各種錯誤思想傾向。改革開放以來,一些錯誤的理論和觀點在我國思想領域時隱時現,給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發展帶來了嚴重傷害。因此,黨和政府要適時轉變思路,在警惕“左”傾思想抬頭的同時,把思想和輿論上的調控重點轉向打擊資產階級自由化和“全盤西化”思潮上來,以反右作為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的工作重點。

(二)優化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政治環境

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需要良好的政治體製和製度為依托,這是因為,政治參與同政治環境之間存在著密切的互動關係。一般情況下,在社會風氣惡化、國家動蕩不安以及存在政治腐敗的情況下,政治參與不會有好的結果。因此,需要大力推進我國政治體製改革,通過體製調整和製度創新,實現黨和政府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轉變,為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提供良好的政治環境。要從根本上實現黨的領導方式和執政方式的轉變,為包括新社會階層在內的社會各個階層創造良好的政治參與條件,必須不斷提高黨和政府的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和科學執政的水平。

1.民主執政,創造和諧政治氛圍

民主執政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的本質要求。民主執政,就是堅持為人民執政、靠人民執政,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堅持和完善人民民主專政,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製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以民主的製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支持和保證人民當家作主。一方麵,要不斷擴大黨內民主。在新的曆史條件下,繼續發展黨內民主,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必須繼續推行黨內公開製度,開辟公開渠道、擴大公開範圍、增加公開內容,確保黨員享有必要的知情權,激發全體黨員的政治參與熱情,從而將黨的領導活動置於全黨的監督之下,切實增加黨的領導的透明度,為更好地實施依法治國創造條件。另一方麵,要努力實現實質民主。目前,我國還在一定範圍內存在著形式民主大於實質性民主的現象,影響了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實際效果。要實現從形式民主向實質民主的轉變,就必須改革我國目前的選舉製度和幹部任免製度,使人民有權直接選舉幹部,更有權利直接質詢或罷免幹部,這樣才能讓政府及其幹部真正為人民代言,對人民負責。

2.依法執政,維護政治參與權利

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人民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治國方略,是黨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新舉措,標誌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它要求黨要不斷實現領導方式由人治向法治的轉變。實現黨的領導方式由人治向法治的轉變,要求各級領導幹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幹部的執政行為必須控製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堅決杜絕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以權壓法的現象,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做到這一點:第一,要建立和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形成對黨和政府的政治權力施以必要限製的法律規範,為依法執政、依法行政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第二,要努力維護社會主義法製的統一和尊嚴,消除任何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做到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保護司法公正。第三,要依法治理政治腐敗行為。權錢交易、官商勾結等現象的產生,不僅與新社會階層侵蝕黨和國家幹部有關,而且也與黨和國家工作人員無視法律、違犯法律有關。因此,必須依法反對和治理腐敗,使新社會階層非法政治參與失去生存的空間。第四,要防止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權利“異化”現象。所謂政治參與權利異化,就是指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目的達到以後,反過來會利用政治參與權利為自己謀取私利。

3.科學執政,提高政治運作效率

在民主執政和依法執政的基礎上,提高黨和國家的科學決策能力,形成正確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不僅是提高民主運作效率的重要途徑,也是避免新社會階層非法性政治參與和過度性政治參與的必要手段。科學決策要在科學理論的支撐下處理好公眾、專家和政府三者之間的關係。從知識的框架結構看,行政過程中的專家其實是“技術理性”符號的人格化體現,他們可以通過自己所擁有的專業化、技術化知識對政府決策權的行使進行理性化製約;同時,也要強調公眾在決策體製結構中的角色,這不僅是形成決策過程中權力平衡結構的路徑,而且也是抑製專家“角色錯位”、“過度理性”的重要途徑。強化公眾在行政過程中的作用,可以促進行政決策過程中各種參與主體充分表達他們的利益訴求,開展富有意義的對話和交流,從而為公共決策提供更多的參考依據。此外,科學決策還要遵循科學的決策程序,嚴格執行“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工作方法,避免“拍腦袋”決策等現象的發生。總之,隻有科學執政,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工作水平和政治民主效率,從而減少社會公眾以政治參與方式尋求有關問題快速解決的感情衝動,實現政治參與的理性化、合法化和正常化。

(三)協調社會各個階層的政治參與關係

政治是對價值的權威性分配,通過政治參與來爭取有利於自身的利益分配方式,是每個社會階層及其個體成員的願望。在一個民主的社會中,政治體係應為各個社會階層提供權利與義務相一致的政治參與機會,力求使各個社會階層能夠直接或間接地從政治體係中分享到應得的權益。目前,黨和政府要做好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政策引導,必須不斷提高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決策能力,積極協調新社會階層與其他社會階層之間的各種關係,尤其是政治參與關係,努力形成社會各個階層和諧相處的政治參與局麵。

1.平衡社會各個階層的政治參與機會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社會政治經濟發生了巨大變化,社會階層分化明顯,各個階層在我國政治利益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隨著發生變化,他們各自的政治參與活動出現了新的特點,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權利不斷擴大,在一些決策機構中的代表名額不斷增加,而一線工人、農民的政治參與權利受到擠壓,代表名額呈現下降的趨勢。有關資料顯示:從五屆到十屆人大,全國人大代表中工農代表的比例從54%一直下降到19%,下降了35%;相應地,在各級人大代表選舉中,擠占基層工人、農民代表名額的現象也比較突出。針對這種情況,有學者指出:“執政黨主導中國發展政策的方方麵麵,黨的每一次重大政策變化可以說是一次利益和權力在社會各階層中的再分配。一些社會階層在這種變化中獲得了較大利益,另一些獲利較少,還有一些不但沒有獲利反而受損。這種情況決定了不同的社會階層都希望黨朝著符合他們各自利益的方向發展。在目前的中國,執政黨不僅要依靠新社會階層來保持可持續的經濟發展,而且要協調各社會階層的利益,保障基於公平正義之上的社會穩定,所以在強調新社會階層的同時,不能忘記在經濟上處於弱勢的社會群體的利益。”要平衡社會各個階層的政治參與機會,避免某個階層參與過度而其他階層參與不足等情況,保持政治參與權利的動態平衡,就要求黨和政府在鼓勵和支持新社會階層政治參與的同時,也應為其他社會階層尤其是弱勢群體階層提供必要的利益訴求機會,積極有效地回應他們的合理要求,公正公平地行使政治權利,絕對不能根據某個社會階層的經濟實力來確定其政治地位,更不能因為某個社會階層的經濟基礎雄厚就給予更多的或特殊的政治參與權利,因而,一些基層黨委政府對新社會階層中的私營企業主群體政治參與做出了“優先安排”是對公平原則的褻瀆;同時,黨和政府也不能過多地聽取某個社會階層的利益訴求,否則,“變成單一社會勢力的傳聲筒,那它就會失去自己的旗幟而淪為該社會集團的工具。”執政的中國共產黨當然不會容忍這樣現象的出現。

2.平衡社會各個階層的利益表達方式

不同社會利益主體的發育程度不同,他們爭取自己利益的能力也會有所不同,從新社會階層來看,他們的各個組成部分不僅已經形成了一種比較穩定的結盟關係,而且具有了相當大的社會能量,可以動用多種政治參與資源來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在人大、政協等主體性政治參與領域發揮重要影響作用;而工人、農民等社會弱勢群體受到經濟實力的影響,往往難以直接走進能夠表達自己利益訴求的製度化渠道,在政治參與方麵常常顯得軟弱無力,上述現象導致整個社會的階層利益表達方式失衡,成為引發社會不穩定的重要因素。近年來,我國各地發生的一些群體性事件,幾乎都與社會不公正對待弱勢群體而弱勢群體又無法有效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有著密切關係,也就是說,底層社會成員是這些大規模群體性事件的參與主體。穩定是社會和諧的起碼要求,因此,建立底層社會成員的利益表達機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2009年9月18日,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加大在工人、農民中發展黨員力度”。2010年“兩會”中農民工代表首次進入國家最高權力機關,這是一個進步,但相對於更多的新社會階層代表來說,全國1.5億名農民工中隻有3名人大代表。而在全國政協係統中,新社會階層代表更多,相反,一線工人、農民工代表幾乎缺失。所以,社會弱勢群體難以通過主流政治參與渠道表達自己的利益訴求,隻能退而求其次,采取網上發帖、信訪、舉報等非主流訴求方式,甚至於這些非主流訴求方式成了部分底層社會群眾的首要選擇。因此,在社會利益主體已經多元化的今天,建立科學的利益表達機製,讓社會各個階層具有平等的利益表達權,也是黨和政府必須麵對的現實問題。2010年“兩會”網絡問政成為時尚。溫家寶在“兩會”前再次與網民交談,廣東省委書記汪洋邀網民“拍磚”建言,上海市長韓正在網上推介世博會,中部安徽則首次將“網絡問政”寫入該省政府工作報告。政府通過網絡集納民意、民智,網民以留言、博客、微博等參政議政,這種平等、互動的交流方式成為中國政治生態中的新亮點。2011年“兩會”中的議案的來源渠道更寬更廣更公開,除了來自傳統的人大代表委員還有的來自互聯網上,這就使得平民百姓也有機會發言,表露自己的心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