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厄難武昌
萬曆十九至二十年(1591至1592)。
風波黃鶴樓
李贄送袁生到武昌,住在武昌城東十餘裏的洪山寺。
李贄是第一次遊武昌,雖然在湖廣住了十餘年,還沒有到過會城。袁中郎離明年春禮部會試也早得很,不急於回家。洪山(舊名東山,宋末荊湖製置使把隨州大洪寺的匾額遷移至此,遂名洪山)之上鬆柏參天,修竹拂澗,遠眺長江如練,環顧湖山秀麗;寺院寬敞,人境清絕。所以,他們心情都很閑適,打算在這兒多住些時,遍訪這一帶的名勝古跡。
這一天,李贄偕袁中郎興致勃勃進城去登黃鶴樓。
李贄一行剛剛來到黃鵠磯頭,還未及登樓眺望江景,忽地圍上來一群捋袖揚拳的漢子。問所為何事?那領頭的道是要教訓左道惑眾的妖人李贄。他們口口聲聲要為民除害!
這究竟是一群什麼人呢?大多數打手是武昌城裏臨時雇請的,隻論打人之價不論所打何人,這不消說。主使人或者說雇主是誰呢?黃麻籍官紳士子居會城的,李贄沒冒犯過誰,除了自以為侮辱過他的耿師的耿門弟子。但這些人為了功名一般是不會冒險犯禁對人動武的。想必是黃麻的“大頭巾”們。既然耿師已與李贄的關係公開破裂,指其為妖人,號召鳴鼓而攻之,還顧忌什麼呢?隻是在黃麻當地對一個年老體衰的人下手,好說不好聽,打出憂世扶教的旗號,也難免給本鄉本土的人留下不仁不義、心狠腸毒的印象,但在蜂屯蟻聚的會城就不同了,天知道他李贄是激怒了哪路英雄?
這幫人步步逼上前,袁中郎、侍者常誌、常聞、懷林連忙護住李贄,劍拔弩張。
“且慢!”李贄撥開侍者,對那領頭的說:“請問,李贄犯了什麼十惡不赦之罪?怎見得是左道?所惑何人?”
那領頭的期期艾艾說不上來。
他不便說你作《焚書》,汙蔑了耿大先生。學術乃天下之公器,《焚書》並非無頭揭帖,是是非非有天下人評斷,李贄
對它負責。惑了什麼“眾”?說他在龍湖招引了一些和尚,豈非笑話?說他勾引了官宦人家妻女?這隻能背地裏嘀咕口耳相傳或深更半夜撒揭帖;當真地講,敗壞官宦人家名聲,李贄好欺,官宦人家難饒。
袁中郎嗬斥這幫人光天化日之下不得無事生非,幹犯大明律條。那些打手也是知曉利害的,麵前這位年輕的舉人老爺不比尋常百姓,亂打一氣會有後患。打手們一個個跟旁觀的人差不多,隻瞧言來語去的熱鬧,不急於執行“民意”。
那領頭的急中生智,指著李贄對眾人叫道:“諸位看他這個樣子,僧不僧、道不道、儒不儒,光著頭頂留著胡須,不是妖人不是左道是什麼?”
這一招果然厲害,圍觀的人們用挑剔的眼光疑惑地打量著李贄,開始相信他確是妖人。
李贄笑道:“這有何礙?老來禿頭,明日戴頂帽子不就雅相了!”
那領頭的一時語塞。
袁中郎恐怕再拖下去會有閃失,叫侍者們護衛李贄走。
那領頭的見李贄一行遠去,嚷嚷著“老妖魔,等著收拾你”,悻悻地吩咐眾打手且再作計較,今天隻算是個警告。
李贄乘小轎出城回到洪山寺,當即決定加冠蓄發,並讓侍者各買圓帽一頂戴上,換去僧服。
一向倔強的李贄,這一次表現出相當的靈活性。
李贄並不是條莽漢,如果什麼時候什麼場合都寧折不彎,他在官場豈能熬過二十多年,做到四品知府?他的自我評價是為文有二十分識、二十分才、二十分膽;處世則是五分膽、三分才、二十分識。他很讚賞何心隱的大義凜然與英氣貫日,但認為他那樣束手待斃死得太便宜,缺乏大丈夫的智謀和手段。現在他若死在這幫一錢不值的流氓地痞手下,那就太不劃算了!說不定會被當作一件鬥毆案呢。就是明死在耿定向之輩手裏,也太不值得。他的“萬世治平之書”《藏書》尚未定稿,死不瞑目;耿定向又算得了什麼?死在他手裏並不比何心隱死在巡撫王之垣手裏更高貴更能泄怒。
當那夥打手一出現的時候,他就立即意識到了生命麵臨的嚴重威脅。刻《焚書》時他在自序裏寫道:“欲焚者,謂其逆人之耳也……逆耳者必殺,是可懼也。”現在預料的危險終於出現了。但他不打算現在為《焚書》付出生命的代價。幾乎是不假思索,他就決定了“以柔克剛”的行動方針。也許,他早就考慮過。
然而,他到底為什麼要立即加冠易服呢?
在隨即請周友山出麵調解的信中,他說:“(我)即日加冠蓄發,複完本來麵目,二三侍者,人與圓帽一頂,全不見僧相矣。如此服善從教,不知可逭(免)左道之誅否?想仲尼
(夫子)不為已甚,諸公遵守孔門家法,決知從寬發落,許其改過自新無疑。”
這就是說,他想以此剝奪對方誣他為“左道”的口實,並做出屈服的姿態。剝奪對方一條口實是真心,避開《焚書》是非不論,這麼表示屈服簡直是兒戲;而且,還仿佛被迫做了重大讓步,說若再加害就是違反“不為已甚”的孔門家法。這哪裏有一絲認錯的誠意?分明是要以此彰對方仗勢欺人之過嘛。
事實上,他當時由於內心深處充滿了對這幫歹毒卑怯的“衛道者”的鄙視,因此在生死攸關的問題上想嚴肅也嚴肅不起來。就在給周友山寫的這封請他說情的信裏,他的筆調到後半部分不知不覺變得滑稽起來:“弟於此進退維穀,將於明日遂行,則故舊難舍;將遂‘微服過宋’,則司城貞子未生”。這一段話他竟然是自比孔夫子。“然弟之改過,實出本心。蓋一向以貪佛之故,不自知其陷於左道,非明知故犯者比也”,這段話是故作天真,以對方為白癡。“既係誤犯,則情理可恕;既肯速改,則更宜加獎,供其饋食,又不但直赦其過誤已也”,這段話是故做可憐狀,反求供養,叫對方啼笑皆非。“倘肯如此,弟當托兄先容,納拜大宗師門下,從頭指示孔門‘親民’學術”,以一貫反對好為人師的他,稱“納拜大宗師”,仿佛人家就是要降伏他做弟子,譏諷也太露骨了!
其實,他明白:世人之愛我者,非愛我為官也,非愛我為
和尚也,愛我也;世人之欲殺我也,非敢殺官也,非敢殺和尚也,殺我也。所以,他在稍後給楊定見並讓他轉周友山等人傳閱的信中坦白地說:“我之加冠,非慮人之殺和尚而冠之也。”究竟為什麼加冠他沒有明說。
李贄一反常態的“如此服善從教”,真叫人猜不透。清人彭際清在《李卓吾傳》中引“知歸子”的話說:“居士既出家,不受戒;無何又反冠服,其戲耶,其有激而為此耶?則予不足以知之矣。”也許,戲有之,激亦有之。
不知是出於吏民人等的傳告,還是因袁中郎托人到藩司衙門稟報,湖廣布政司最高首長左布政使劉東星(字子明,號晉川)很快知道了黃鶴樓下發生的事件。劉東星早聞李贄之名。後來他回憶與李贄的初識說:“予西鄙(邊)之人也,拘守章句,不知性、命為何物。入楚期年而暑患作,思親之念轉亟。欲息此念則不能,欲從此念亦不能,令人彷徨無皈依處。聞有李卓吾先生者棄官與家,隱於龍湖。龍湖在麻城東,去會城稍遠,予雖欲與會而不得。又聞有譏之者,予亦且信且疑之。然私心終以去官為難,去家尤難,必自有道存焉。欲會之心,未始(拋)置也。會公安袁生今吳令者(中郎於萬曆二十三年任吳縣知縣),與之偕遊黃鵠磯,而棲托於二十裏外之洪山寺,予就而往見焉,然後知其果有道者,雖棄發蓋有為也。”
李贄與劉東星在洪山寺初次晤麵談了些什麼,使劉去疑存
信遂訂莫逆之交?問答不好懸擬,大要當如《焚書》卷二《答劉方伯書》。也許這通書就是應劉東星之請把答話形諸文字的。劉東星去會見他,是帶著滿腹疑問去的。他想知道李贄為何能有官棄官、有家棄家,行人所難之事。李贄一層層辨析,闡述自己落發出家,求方外之友以為伴侶的理由。他不為百年富貴勞其心而事形骸,不為兒孫做牛馬,不圖必朽之名而誌在超越生死輪回的追求,在佛學大盛於士民的當時,頗能打動許多人,尤其是亦好佛的劉東星之心。
劉東星當即表態,明天派人來接李贄進城,以便朝夕求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