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個月薪6000元的白領,卻經常感到經濟窘迫,買房買車要貸款,等到付清房款的時候,屋子早已住舊了,日子也過舊了,人也老了,自己的大半生都被房子捆住了;白領要買的房子品質很高:陽光要毫無阻擋地穿透寬大的落地玻璃窗,流瀉進400平方米的複式住宅中,窗外是一望無際的綠色草坪,最好還有碧波蕩漾的大海……車,決不能開低價車,那是窮人的車,一上路就挨富人的擠對,奔馳趾高氣揚,寶馬更是囂張,低價車就像個黃花魚,溜邊兒走,就是警察一見低價車也是死不待見,車的品牌是身價的標誌。與其開低價車,不如空手自走或騎自行車,還鬧一個環保主義者。
收入越高的人越覺得自己窮,這並不是荒誕,收入高往往支出也高,反倒入不敷出了;收入高的人常常自視也高,總覺得身價還沒抬夠,還可以更高,當然他要叫窮。央視曾經做過調查,多數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的人認為自己的生活已經達到小康,而部分月薪超過3000元甚至5000元的人卻認為自己的生活與小康標準還有很大的距離。
小康隻是生活的基本層次,權威機構定義小康的標準有兩個,一個是人均GDP達到800美元,還有一個就是食物消費支出低於家庭收入的50%。
看來窮人富人有一個最簡單的參照物,誰還在為食物操心,誰就是窮人。生活對富人來說才是生活,對窮人來說隻是生存。
對於那些特別貧困的人來說,探討“你為什麼是窮人”是沒有多大實際意義的,因為他們無力改變現狀,他們對窮富的認識都是從有限的生活經驗中得來,是根據對生活必需品的擁有量來判斷的。而城市中的窮人,或者富裕地區的窮人,困擾他們的不是一日三餐,而是發展問題。
國際知名的法國社會學家皮埃爾·布迪厄曾經敘述,“富人”一詞不單指那些高收入和擁有高資產的個人、家庭和群體,也用來定義那些擁有穩定的文化資本的人。如具有很高專業技能或是擁有穩定的社會資本(即在社會主流群體中擁有廣泛的關係網)的人。同樣,“窮人”也不單指那些低收入和僅有低資產的個人、家庭和群體,而是指那些沒有基本權利,甚至連潛在基本權利諸如公民權都沒有的人。
“百萬富翁的教父”、“金錢教練”和“富爸爸”係列暢銷書作者羅伯特·清崎認為,擁有真正資產的人才算富人。這些真正資產包括:不需我到場就可以正常運作的業務;共同基金;股票;產生收入的房地產;票據(拮據);債券;專利權,如音樂、手稿或專利等;任何其他有價值、可產生收入或可能增值並且有很好的流通市場的東西。而且他以親身經曆的財富故事展示了“窮爸爸”和“富爸爸”截然不同的金錢觀和財富觀——窮人為錢工作,富人讓錢為自己工作!
但是,無論如何,富人並不光榮,窮人並不可恥。
現代人不完全以物質標準去評判一個人的價值,而且人的生活方式豐富多彩,並非富人就是快樂的,窮人就很痛苦,人生的幸福很多時候與窮富無關。
多窮才是窮人?多富才是富人?有沒有一個具體的量化標準?探討窮富問題,很多時候隻是一種心理分析,在同樣的社會環境中,你為什麼是窮人呢?或者,為什麼感覺自己是個窮人?誰都可以問問自己,我為什麼是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