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9章 專業化是發展的根本(9)(1 / 3)

再次,要考慮證據的內容。在街上拍到兩人親密如接吻、摟抱的照片算不算有過錯?應不應賠償?先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可見,所謂過錯,隻是限於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這幾種情況,不能作擴大解釋。

接吻、摟抱的照片即使有上百張,也不等於婚姻法上的“重婚、同居”,那隻能說道德有問題,但尚未觸及法律層麵,就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強忍憤怒,你最應該做的就是收集好關於夫妻共同財產的證據,分多點財產回來,那才是現實的做法——因為這是你應得的部分,理應努力多爭取點。

4.我消失兩年,兩人就自動離婚了!

這是谘詢中很常見的問題。社會對此誤傳很廣,以為雙方分居滿兩年就可以自動離婚,實是對大陸婚姻法律的理解不深所致。

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從文字上分析,可知必須同時滿足兩個條件才能離婚:一是感情不合;二是分居滿兩年。而且這兩個條件有關聯性,即前者是後者的原因,後者是前者的結果,互為因果關係。

如何證明分居滿兩年令人頭疼,當然,不是沒有辦法,具體個案可以谘詢律師。對法律理解不準確,隻會浪費大好光陰。

分居都好幾年了,法院居然判不離!

一點也不奇怪。因為這就是開頭提到的“規則”——“法律規定”在起作用。

三、離婚案件涉及的調查之要點歸納

1.戶籍調查

一般到當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的戶籍科或戶籍股調查。

市一級的公安局,如湛江市公安局,有全市戶籍資料,在湛江市公安局戶籍科也可查到。

收費30/件~50元/件不等,有行政收費收據。

有些要求調查某個人戶籍資料的同時,要求調查此人近親相關戶籍資料,一般都可以同時打印出來,有的是一張紙上列明所有近親資料,有的是分別打印獨立的資料。

2.犯罪(治安)處罰記錄調查

犯罪記錄調查在公安分局的刑事警察大隊,經查明後,作出有(無)犯罪記錄的證明。

治安處罰記錄在公安分局的治安股/科,經查明後,作出有(無)治安處罰記錄的證明。

3.戒毒記錄調查

可從以下地方著手調查:

(1)派出所:是抓獲吸毒分子的單位,符合條件作出《強製戒毒拘留決定書》,決定書一式幾份,被抓獲人員或家屬一份,戒毒所一份,上級公安主管部門一份。

(2)戒毒所:記錄有何時抓獲、何時送來戒毒、姓名等信息。有時記錄不夠嚴謹,如當事人報假名,報假的家庭住址;有時沒有記錄當事人的身份證。需要結合其他材料證明。

當事人若鬧事或吸毒情節嚴重(如屢教不改的),還會發生往上一級戒毒所遣送戒毒的情況。如在湛江新村戒毒所戒毒一段時間後,因某些原因強製遣送到廣東三水市戒毒所。

(3)市公安局的法製科:全市的戒毒人員資料一般在此均有底。

(4)醫院戒毒院係:複印戒毒人員病曆資料首頁資料,再加蓋醫院科室章(如檔案室)即可作為戒毒證據使用;注意核實上麵信息是否與要調查的人員信息一致。

(5)其他:報紙是否有報道、拍照,再如,左鄰右舍的耳聞目睹。

4.報警記錄調查

家庭暴力發生後,若報警,則報警記錄再結合醫院診斷證明是很有力的證據。一般派出所不給律師複印,要申請法院調查。提供報警回執也間接證明暴力行為的發生。

5.居委會、村委會證明

一般提供生活困難、無固定工作之類證明,可用於當事人減免訴訟費、申請法律援助、獲得經濟補償款、少支付撫養費等證據使用。

如出具“兩人以夫妻名義出入,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多長時間,周圍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這類證明對判斷一個人是否構成重婚具有決定性作用,如再結合小孩出生證明或小孩戶籍證明,重婚罪必獲無疑,但這類證明少之又少。

6.單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