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概念
什麼是股票?股票是一種由股份有限公司簽發的用以證明股東所持股份的憑證,它表明股票的持有者對股份公司的部分資本擁有所有權。由於股票包含有經濟利益,且可以上市流通轉讓,股票也是一種有價證券。
股票的用途有三點:
(1)作為一種出資證明,當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向股份有限公司參股投資時,便可獲得股票作為出資的憑據;
(2)股票的持有者可憑借股票來證明自己的股東身份,參加股份公司的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發表意見;
(3)股票持有人憑借著股票可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參加股份公司的利潤分配,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分紅。
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人們獲取股票通常有四種途徑:
(1)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而獲得股票,如我國許多上市公司都由國有獨資企業轉為股份製企業,原企業的部分財產就轉為股份公司的股本,相應地原有企業就成為股份公司的發起人股東。
(2)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募集資金而發行股票時,自然人或法人出資購買的股票,這種股票通常被稱為原始股。
(3)在二級流通市場上通過出資的方式受讓他人手中持有的股票,這種股票一般稱為二手股票,這種形式也是我國股民獲取股票的最普遍形式。
(4)他人贈與或依法繼承而獲得的股票。
不論股票的持有人是通過何種途徑獲得股票,隻要他是股票的合法擁有者,持有股票,就表明他是股票發行企業的股東,就享有相應的權利與義務。
股票最早出現於資本主義國家。在於17世紀初,隨著資本主義大工業的發展,企業生產經營規模不斷擴大,由此而產生的資本短缺,資本不足便成為製約著資本主義企業經營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為了籌集更多的資本,於是,出現了以股份公司形態,由股東共同出資經營的企業組織,進而又將籌集資本的範圍擴展至社會,產生了以股票這種表示投資者投資入股,並按出資額的大小享受一定的權益和承擔一定的責任的有價憑證,並向社會公開發行,以吸收和集中分散在社會上的資金。世界上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製度誕生於1602年,即在荷蘭成立的東印度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這種企業組織形態出現以後,很快為資本主義國家廣泛利用,成為資本主義國家企業組織的重要形式之一。
伴隨著股份公司的誕生和發展,以股票形式集資入股的方式也得到發展,並且產生了買賣交易轉讓股票的需求。這樣,就帶動了股票市場的出現和形成,並促使股票市場完善和發展。據文獻記載,早在1611年就曾有一些商人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進行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股票買賣交易,形成了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市場,即股票交所。目前,股份有限公司已經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最基本的企業組織形式;股票已經成為資本主義國家業籌資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亦是投資者投資的基本選擇方式;而股票的發行和市場交易亦已成為資本主義國家證券市場的重要基本經營內容,成為證券市場不可缺少的重要組成部分。
股票的內容
股票作為一種重要的金融工具,它不但要經國家有關部門的核準才能發行,且在其票麵必須具備一些基本的內容。在我國,現在所有股票的發行都必須征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審核批準。另外,股票在製作程序、記載的內容和記載方式上都必須規範化並符合有關的法律規定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一般情況下,股票上應具備以下內容:
(1)發行該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全稱,該公司依何處法律在何處注冊登記及其注冊的日期、注冊地址。
(2)發行的股票總額、股數和每股金額。
(3)股票的類別。根據股票持有人權利及義務的不同,股票可分為多種類型。目前在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和轉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票,一般都不注明類型。但如果是特別股票,在票麵上就應當標明其股票種類。
(4)股票的票麵金額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數。
(5)股票的發行日期及股票編號。如果是記名股票,則要寫明股票持有者(股東)的姓名。
(6)股票發行公司的董事長或董事簽章,主管機關或核定發行登記機構的簽章。
(7)印有供轉讓股票時所用的表格。
(8)股票的發行公司認為應當載明的注意事項。
由於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滬深股市股票的發行和交易都借助電子計算機及高科技通訊係統進行,上市的股票已實現了無紙化,所以現在的股票僅僅隻是計算機係統內的一串符號而已。但在法律上,上市掛牌的股票都必須具備上述這些內容。
股票的性質
股票雖然隻是一種憑證,但由於股票的持有人憑著股票可獲得一定的經濟利益並享有相應的權利,所以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並具有以下一些性質。
1.收益性
股票的收益性主要表現在股票的持有人都可按股份公司的章程從公司領取股息和紅利,從而獲取購買股票的經濟利益,這也是股票購買者向股份有限公司投資的基本目的,也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票的必備條件。如我國就規定,一個公司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前三年必須是連續盈利,這就為上市股票的收益性提供了一定的保障,因為盈利是股票分紅的必要前提條件。但應注意的是,股票掛牌後公司是否能繼續盈利且盈利多少是無法預測的。在上市公司中,雖然虧損的比例很小,但企業間的盈利水平卻相差很大。
2.風險性
任何一項投資都伴隨著風險存在,股票投資也不例外。股票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其一,影響股份公司經營的因素繁多且變化不定,其每年的經營業績都不確定,而股票的股息和紅利是根據公司具體盈利水平確定的。
盈利多,股息紅利就可多發;經營不佳盈利少,股東的收益就少甚至無利可分;若公司破產,則股票持有者就可能血本無歸;其二,當投資者購買的是二級市場上流通的股票時,股票的價格除受公司的經營業績影響外,還要受眾多其它因素的影響。當股票的價格下跌時,股票持有者會因股票的貶值而蒙受損失。但二級市場股價的波動並不影響上市公司的經營和業績,如股民購買股票的目的是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紅利,則二級市場上股價的波動對其經濟利益並無實質性的影響。
3.流通性
經國家證券管理部門或證券交易所同意後,股票可以在證券交易所流通或進行櫃台交易,股票的持有者就可將股票按照相應的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者,將股票所代表著的股東身份及各種權益出讓給受讓者。當持有的股票是可流通股時,其持有人可在任何一個交易日到市場上將其兌現,這就是股票的流通性。但不論在那一國家或地區,能上市流通的股票所占的比例都很小,如我國現在上市的企業就隻有1400多家。一般來說,在證交所掛牌的上市公司占股份製企業的比例大約也就5%左右,並不是所有的股票都能在市場上流通轉讓。
4.參與性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持有者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他有權出席股東大會、參加公司董事機構的選舉及公司的經營決策。也正因為如此,股東的投資意誌和經濟利益才能通過其行使的股東參與權而得到強化。如最近幾年中,滬深股市上市公司的多起分紅方案和配股議案被股東大會所推翻,從而維護了股東的經濟利益。雖然股東參與股東大會的權利不受所持股票多寡的限製,但參與經營決策的權利大小是要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份額的。一般來說,當股東持有的股票數額達到決策所需的相對多數時,他就成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決策者。
5.穩定性
股票是一種無期限的法律憑證,它反映的是股東與股份公司之間比較穩定的經濟關係。在向股份公司參股投資而取得股票後,任何股東都不能退股,股票的有效存在是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相聯係的,即股票是與發行公司共存亡的。對於股票持有者來說,隻要其持有股票,其股東身份和股東權益就不能改變。如要改變股東身份,要麼將股票轉售給第三人,要麼等待公司的破產清盤。
股票的分類
由於股票包含的權益不同,股票的形式也就多種多樣。一般來說,股票可分為普通股股票和優先股股票。由於我國的股份製改造起步較晚,股票的分類尚不規範,其類型具有一些特殊性。
1.普通股股票
所謂普通股股票,就是持有這種股票的股東都享有同等的權利,他們都能參加公司的經營決策,其所分取的股息紅利是隨著股份公司經營利潤的多寡而變化。而其他類型的股票,其股東的權益或多或少都要受到一定條件的限製。
普通股股票的主要特點如下:
(1)普通股股票是股票中最普通、最重要的股票種類。股份公司在最初發行的股票一般都是普通股股票,且由於它在權利及義務方麵沒有特別的限製,其發行範圍最廣且發行量最大,故股份公司的絕大部分資金一般都是通過發行普通股股票籌集而來的。
(2)普通股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標準股票,其有效期限是與股份有限公司相始終的,此類股票的持有者是股份有公司的基本股東。
(3)普通股股票是風險最大的股票。持有此類股票的股東獲取的經濟利益是不穩定的,它不但要隨公司的經營水平而波動,且其收益順序比較靠後,這就是股份公司必須在償付完公司的債務和所發行的債券利息以及優先股股東的股息以後才能給普通股股東分紅。所以持有普通股股票的股東其收益最不穩定,其投資風險最大。
對股份公司而言,持普通股股票的股東所處的地位是絕對平等的,在股份有限公司存續期間,它們都毫無例外地享有下述權利,法律和公司章程對此沒有任何特別的限製。
(1)通過參加股東大會來參與股份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一般來說,股份公司每一年度都至少要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在遇到重大事件時還要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在股東大會上,股東除了聽取公司董事會的業務和財務報告外,還可對公司的經營管理發表意見,參加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的選舉。如果認為公司的帳目不清時,股東還有權查閱公司的有關帳冊。如果發現董事違法失職或違反公司章程而損害公司利益時,普通股股東有權將之訴諸於法庭。
(2)具有分配公司盈餘和剩餘資產的權利。在經董事會決定之後,普通股股東有權按順序從公司經營的淨利潤中分取股息和紅利。在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時,有權按順序和比例分配公司的剩餘資產。
(3)優先認股權。當股份公司為增加公司資本而決定增資擴股時,普通股股東都有權按持股比例優先認購新股,以保證普通股股東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控股比例不變。如以前,我國的上市公司在配股時,都是按比例先配給現有的普通股股東。當普通股股東不願或無力參加配股時,它可放棄配股或按相應的規定將配股權利轉讓與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