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優先股股票
所謂優先股股票是指持有該種股票股東的權益要受一定的限製。優先股股票的發行一般是股份公司出於某種特定的目的和需要,且在票麵上要注明“優先股”字樣。優先股股東的特別權利就是可優先於普通股股東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並在公司破產清算時優先分取剩餘資產,但一般不能參與公司的經營活動,其具體的優先條件必須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確。
一般來說,優先股的優先權有以下四點:
在分配公司利潤時可先於普通股且以約定的比率進行分配。
當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產等原因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可先於普通股股東分取公司的剩餘資產。
優先股股東一般不享有公司經營參與權,即優先股股票不包含表決權,優先股股東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但在涉及到優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東權益時,優先股股東可發表意見並享有相應的表決權。
優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贖回。由於股份有限公司需向優先股股東支付固定的股息,優先股股票實際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種舉債集資的形式,但優先股股票又不同於公司債券和銀行貸款,這是因為優先股股東分取收益和公司資產的權利隻能在公司滿足了債權人的要求之後才能行使。優先股股東不能要求退股,卻可以依照優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贖回條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贖回。
大多數優先股股票都附有贖回條款。如果將優先股股票細分,它還有:
(1)累積優先股股票和非累積優先股股票。累積優先股股票是指在上一營業年度內未支付的股息可以累積起來,由以後財會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非累積優先股股票是指隻能按當年盈利分取股息的優先股股票,如果當年公司經營不善而不能分取股息,未分的股息不能予以累積,以後也不能補付。
(2)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和不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是指其股票持有人不僅可按規定分取當年的定額股息,還有權與普通股股東一同參加利潤分配的優先股股票。不參加分配優先股股票,就是隻能按規定分取定額股息而不再參加其它形式分紅的優先股股票。
(3)可轉換優先股股票和不可轉換優先股股票。可轉換優先股股票是指股票持有人可以在特定條件下按公司條款把優先股股票轉換成普通股股票或公司債券的股票,而不可轉換優先股股票是指不具有轉換為其他金融工具功能的優先股股票。
(4)可贖回優先股股票和不可贖回優先股股票。可贖回優先股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一定價格收回的優先股股票,又稱可收回優先股股票,而不附加有贖回條件的優先股股票就是不可贖回優先股股票。
(5)股息可調整優先股股票。它是指股息率可以調整變化的優先股股票,其特點是優先股股票的股息率可隨相應的條件進行變更而不再事先予以固定。
3.其他類型股票
除了普通股股票和優先股股票外,根據股票持有者對股份公司經營決策的表決權,股票又可分為表決權股股票和無表決權股股票;根據股票的票麵是否記載有票麵價值,股票又可分為有額麵股股票和無額麵股股票;根據股票的票麵是否記載有股東姓名,股票可分為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除此之外,還有庫藏股票、償還股股票、職工內部股票和儲蓄股股票等。在這些股票當中,比較特殊的是後配股股票和混合股股票。
(1)後配股股票,又稱劣後股股票,是指在規定的日期或規定的事件發生以後才能分享股息紅利和公司剩餘資產的股票。具體來講,後配股股票股東行使的收益權順序位於普通股股東之後,但行使的股東權和普通股股東一致,即可通過股東大會參與股份公司的經營決策。後配股股票的收益極不穩定且沒有保障,其股東地位要強於優先股股東。即使如此,一般的投資者都不願意接受,所以後配股股票一般都是無償地向公司發起人或參與公司經營的股東管理人贈送,故後配股股票也稱為發行人股或管理人股。
(2)混合股股票是將優先分取股息的權利和最後分配公司剩餘資產的權利相結合而構成的股票。具體地講,股份有限公司在分配股息時,混合股股東先於普通股股東行使權利。而在公司清算時,混合股股東分配公司剩餘財產的順序又處於普通股股東之後,混合股股票是優先股與後配股的結合體。
我國股票的分類
由於我國股市正經曆著先發展、後規範的曆程,我國股票的通俗分類和國外有所不同。在沒有進行股權分置改革之前,我國上市公司的股票,按照是否流通,可將其分為流通股及非流通股兩大類。目前隨著股權分置改革的進行,非流通股票正在減少。
1.可流通股股票
可流通股股票是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及北京兩個法人股係統STAQ、NET上流通的股票。由於中國證監會在1992年10月成立,所以在此之前的股票上市都是由各證券交易係統自己審批的,而在此之後,所有股票的上市流通都統一歸口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管理。
在可流通的股票中,按市場屬性的不同可分為A股、B股、法人股和境外上市股票。
A股股票是指已在或獲準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且以人民幣為計價幣種的股票,這種股票按規定隻能由我國居民或法人購買,所以我國股民通常所言的股票一般都是指A股股票。
B股股票是以人民幣為股票麵值、以外幣為認購和交易幣種的股票,它是境外投資者向我國的股份有限公司投資而形成的股份,在上海和深圳兩個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H股是以港元計價在香港發行並上市的境內企業的股票。
此外,中國企業在美國、新加坡、日本等地上市的股票,分別稱為N股、S股和T股。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滬市掛牌B股以美元計價,而深市B股以港元計價,故兩市股價差異較大,如果將美元、港元以人民幣進行換算,便知兩地股價大體一致。以字母代稱進行股票分類,不甚規範,根據中國證監會要求,股票簡稱必須統一、規範。可以相信,隨著我國股市的進一步發展,A股、B股、H股等稱謂將成為曆史。
2.非流通股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中,非流通股股票主要是指暫時不能上市流通的國家股和法人股,其中國家股是在股份公司改製時由國有資產折成的股份,而法人股一部分是成立股份公司之初由公司的發起人出資認購的股份,另一部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時專門向其他法人機構募集而成的。這一部分股票未上市流通的原因一是國家股的代表人尚未確定,其上市轉讓難以操作;其二是在發行股票時,部分法人股的募集和社會公眾股條件有所不同;其三是國家股和法人股在上市公司的總股本中所占比例高達2/3,其上市流通會對現在的二級市場形成較大的衝擊。隨著我國股權分置改革的深入、股市的成熟和發展,這一部分股票必然將會進入滬深股市的二級流通市場。
股票的作用——對於上市公司來說
對於發行者說,股票的基本作用有四點:
1.股票是籌集資金的有效手段
股票的最原始作用就是籌集資金。通過發行股票,股份公司可廣泛地吸引社會暫時閑置的資金,在短時間內把社會上分散的資金集中成為巨大的生產資本,組成一個“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而通過二級市場的流通,又能將短期資金通過股票轉讓的形式銜接為長期資金。正是基於這個特點,現今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西方一些發達國家,都是通過發行股票的形式來組織股份有限公司,以經營工業、農業、運輸業、金融保險業中的一些大企業。我國一些股份公司發行股票的主要目的也是籌集企業進一步發展所需的資金。
2.通過發行股票來分散投資風險
發行股票的第二個作用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無論是那一類企業,總會有經營風險存在,特別是一些高新技術產業,由於產品的市場前景不明朗,技術工藝尚待成熟和穩定,在經營過程中,其風險就更大。對這一些前景難以預測的企業,當發起人難以或不願承擔所麵臨的風險時,他們總會想方設法地將風險轉嫁或分攤與他人,而通過發行股票來組成股份公司就是分散投資風險的一個好方法。即使投資失敗,各個股東所承受的損失也就非常有限。
3.通過發行股票來實現創業資本的增值
在股票發行市場上,股票的發行價總是和企業的經營業績相聯係的。當一家業績優良的企業發行股票時,其發行價都要高出其每股淨資產的許多,若遇到二級市場的火爆行情,其溢價往往能達到每股淨資產的2~3倍或者更多,而股票的溢價發行又使股份公司發起人的創業資本得到增值。如我國上市公司中國家股都是由等量的淨資產折價入股的,其一元麵值的股票對應的就是其原來一元的淨資產。而通過高溢價發行股票後,股份公司每股淨資產含量就能提高30%甚至更多。
4.通過股票的發行上市起到廣告宣傳作用
由於有眾多的社會公眾參與股票投資,股市就成為輿論宣傳的一個熱點,各種媒介每天都在反複傳播股市信息,無形之中就提高了上市公司的知名度,起到了宣傳廣告作用。
股票的作用——對於股民來說
而對於股票的購買者來說,股票的基本作用有如下三點:
1.股票是大眾投資工具
由於股票具有收益性,股票投資就成為大眾投資的一種工具。人們總是希望錢能生錢,而除了銀行存款、購買債券及親自創辦經濟實體以外,通過購買股票也可取得收益,實現資本的增值。
2.通過購買股票來實現生產要素的組合
通過購買股票,投資者可非常方便地實現參股投資或控股及購買、兼並股份公司的目的,從而實現生產要素的組合,以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益。如美國和日本的大型企業,通過購買我國江西的江鈴汽車股票、北京的北旅汽車股票來參與這兩家上市公司的經營管理,將西方先進的技術和管理方式引進這兩家企業,從而實現生產要素的組合,達到提高經營效益的目的。
3.通過購買股票進行賭博或投機
由於受眾多因素的影響,股票價格具有較強的波動性,因而人們可通過股票來進行投機活動,從買進賣出中賺取股票的價差,這也是股票市場吸引眾多投資者的原因之一。而又由於股票價格特別是其短期趨勢較難預測,股民投資股市時並不作基本的分析研究,就是進行詳細的分析也不一定能把握勝機,所以許多股民往往都抱著一睹而決勝負的心理進行股票投資,故股票有時也成為某些股民變相賭博的一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