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心理學家解釋:在沒有物質獎勵時,人們做某件事可能完全出於自己的興趣,這時可以說不需要獎勵也能夠做得下去;而一旦“做事”和“獎勵”之間產生聯係的時候,人們往往會將獎勵作為做事的動機,也就是有獎勵才做,沒獎勵就不做了。成人是這樣,孩子們也是這樣的。
一位老人生活在一個環境較差的社區。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每天都會有一群孩子到他的窗下大喊大叫地玩耍,令老人不能安靜修養。老人和孩子們談判了很多次,但都沒起到什麼作用。
一天,孩子們又在窗外大喊,老人走出來,給了每個孩子10美元,讓他們繼續在這裏喊。孩子們雖然不明白老人為什麼付錢,但他們得到了好處,就更賣力地喊了起來。從那以後,老人每天都會給孩子們每人10美元,孩子們來得更加準時、喊得更加大聲了。但到了第二周,老人開始隻給每個孩子5美元。孩子們雖然有些不高興,但還是接受了。第三周,老人改為隻給每個孩子1美元。第四周,老人對孩子們說:“小家夥們,我實在沒有錢給你們了。”孩子們一聽,立刻失望地走了,並且邊走邊說:“都沒錢了,誰還給你喊呢?”從那之後,孩子們再也不到老人的窗下玩耍、喊叫了。
原本在這裏叫、鬧,是孩子們的興趣,但老人將這一行為與獎勵聯係了起來,使得孩子們在獎勵消失的時候,就不再進行這一行為了。上述實驗和這個故事都表明,在某些時候,某些不正當的獎勵,是打擊孩子積極性的錯誤行為。比如,父母經常會“鼓勵”孩子,如“如果你這次考100分,就獎勵你100塊錢”,“要是你能考進前五名,就獎勵你一個新玩具”,等等。家長們也許沒有想到,正是這種不當的獎勵方式,將孩子的學習興趣一點點地澆滅了。
但我們也都知道,獎勵在親子教育中是不可缺少的,否則孩子的自信心和積極性照樣會受到打擊。那麼,怎樣獎勵才不至於產生負麵效果呢?
第一,父母不能濫用獎勵,而要適度獎勵。父母可以通過商議,製定“獎勵製度”,製度的標準需綜合考慮家庭經濟能力、孩子的進步幅度等幾項內容,切記不能“超標準”和不切實際地對孩子進行獎勵。比如有的父母本來屬於低收入階層,卻經常給孩子購買高價品牌服裝等作為獎勵,這樣既達不到獎勵的效果,又會使孩子養成奢侈的性格,對孩子和家庭經濟都是有害無益的。
璐璐的爸爸和媽媽都是普通的職工,家裏的條件並不寬裕,但出於對璐璐的愛,媽媽總是給璐璐買最好的衣服、零食和用具,而自己和丈夫則總是節衣縮食。不過,令媽媽欣慰的是,璐璐的成績還算不錯,每次考試成績都在班級前五名。為了獎勵璐璐,媽媽立了一個規定:璐璐考進前五名,就帶他去吃肯德基;考了第三名,就給他買名牌運動鞋;考了第二名,就給他買最新的電子產品;考了第一名的話,獎品就任由璐璐選。
在這麼誘人的獎勵製度下,璐璐學習起來十分賣力。但他的成績始終都在第二名至第五名之間徘徊。璐璐下定了決心,這次期末一定要考個第一名,實現自己期盼已久的“夢想”。誰知道,璐璐的願望竟然真的實現了,他這次真的考了第一名。拿著獎狀回家的時候,璐璐高興極了。當然,爸爸媽媽比璐璐更高興。一家人高興之餘,璐璐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不是獎勵隨我挑嗎?那我想讓你們帶我去香港迪士尼樂園玩!”璐璐的爸爸和媽媽傻眼了,去香港旅遊一趟,所需的錢可不是個小數目啊。兩個人平時要給璐璐買名牌衣服和玩具,又要供他上學,哪有那麼多積蓄呢?兩人互看了半天,最後媽媽婉言拒絕了璐璐的請求。
璐璐看著自己的夢想破滅了,氣得把試卷撕了個粉碎:“你們說話不算數!答應給的獎勵又反悔!我再也不好好學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