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得罪人是大忌。但是就是有一些職場新人,好比不怕虎的初生牛犢,並不害怕得罪人。上司、同事,該得罪的就得罪,有什麼大不了的。反正自己無欲無求,既不想升職,也不要抱上司大腿,即使得罪人也不怕。還有一些人,嘴上沒有閥門,有沒有得罪人自己根本就不知道。這些人,往往會受到莫名其妙的打擊,他們可能被人害了還糊裏糊塗,不曉得是為什麼。
有些人在生活裏也經常得罪人。因為心直口快、脾氣不好、或者幹脆是嘴巴賤。總而言之,在平常和親友交往時,也偶有說錯做錯的時候。生活中得罪了人不一定有後果,但是在職場上,你得罪人是必然有報應的。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成本。
職場是一個利益交換的地方,你的同事也好、上司也好,與你都非親非故,他們沒有任何理由忍耐。當你得罪了他們,就算今天不還報,等到有天你犯在他們的手中,必然會被翻出來。千萬別以為,職場上做好自己就可以,其實你的一舉一動都在和別人發生關係,隻要一不留神,就會令自己陷入得罪人的僵局。
1、得罪人的機會永遠沒有討好人的機會多。
職場是利益糾葛之地,得罪人是相互傷害的遊戲。好處你拿了別人就沒了,升職機會給了你,別的同事就沒有了。當利益複雜時,得罪人就變得很容易,每次你得到一個好處,伴隨著的就是得罪一大片人。而即使你沒得到好處,還是得罪了那些曾經與你競爭過的人。所以存在著利益競爭,就一定會得罪人。有些人以為,隻要做好自己,管好自己的事情,就絕不會得罪別人。但這想法是錯的。因為職場中的任何一個舉動,其實都在和人發生關係,而職場裏與人的關係很簡單,通常是合作與競爭兩種。你合作時會產生矛盾,競爭時必然得罪人。這使得不管你做什麼,都有可能得罪到人。
2、在心裏恨他就好,不要去得罪他。
人們常常遇到這種情況,就是非常討厭一個人,實在忍不住了去和他吵架,最終搞到水火不容。這也是很常見的,在職場上,總有我們不喜歡的人存在,不管是同事也好,上司也好,他們的性格和我們完全不協調,平時也經常起衝突,可謂是無法和諧共處。
脾氣急躁的人就很看不慣對方,以至於處處針對,還時常吵架,他們覺著自己看不慣一個人,就可以去得罪對方,反正他們也做不了什麼。而這種想法是錯的,因為每個人在職場中,都有高潮和低穀,隻要生命不息,職場中什麼事情都會發生。
今天他是你的同事,明天可能是你的上司。今天他一文不名,明天可能是職場紅人。今天他對付不了你,明天可能你所有一切都捏在他手裏。人生起落變幻無常。佛家說種什麼因得什麼果。你自以為得罪的起別人,可哪一天你犯了事,卻是對方給你的致命一擊,這就是得罪人的成本。
而且,你們本來就性格不合,若是亂說話,很容易把一件小事變成刻骨仇恨。隻是利益交易還好說,若真是兩人置氣,那就絕沒有善了。被趕出職場還是輕的,搞到家破人亡的也大有人在。
所以說,即使是你最討厭,最必須換合作的那個人,你可以避開他,也可以不理會他,但並不需要去得罪他,不針對也不要在背後說人家。當你實在忍受不住要爆發時,就想一下成本收益比率,自己得罪這個人會有什麼後果,而又能有什麼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