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外音:
劉心武先生認為,探春遠嫁之後,就再也沒有能夠回來,她和家人最終結局隻能是從此分兩地,各自保平安。高鶚續書中有關探春回家探親的情節顯然不符合曹雪芹的原意,那麼賈探春最終的歸宿又在哪裏呢?她會嫁到什麼樣的人家,是像高鶚所寫的那樣最後嫁給了一個官宦人家嗎?劉心武先生又把目光投向了一個容易被人忽視的伏筆之中,並從中發現了一個暗藏著的重要信息,那麼這究竟是一個樣的信息?它的出現能幫助我們探佚出賈探春的結局之謎嗎?
劉心武:
那麼最重要的一個伏筆出在七十回末尾,就是賈寶玉和眾小姐放風箏,他有很豐富的描寫,其中這個賈探春放風箏呢,寫的呢是最有意思的,她放了一個鳳凰,這當然很吉祥,而且鳳凰本身也意味著女性成熟了,要做貴夫人了,放一個鳳凰。結果呢,對麵又不知道哪家人放了一個鳳凰風箏,兩個風箏絞一塊兒了,這就已經讓讀者覺得哎呦,挺奇怪的啊,怎麼回事兒,可是呢,曹雪芹揮筆接著往下寫,又出來第三個風箏,像門扇那麼大,而且這個風箏還帶響,帶著響鈴,是一個“喜”字風箏,而且這個風箏逼近的時候,聲音越來越大,像雷鳴一樣,這個風箏又跟兩個鳳凰的風箏絞在一塊兒,扯來扯去,最後三個風箏線全斷了,三個風箏絞在一起,越飄越遠。這意味深長啊。這裏麵不是一個意思了,是好幾個意思了。他這個預言是比較複雜的預言了,在八十回後將一一得到曹雪芹的回應,得到驗證。
那怎麼回事兒?你讀到前八十回的七十幾回的時候就發現,賈探春的年齡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期了,她可能嫁到哪裏去呢?在前八十回裏麵,也是有線索可尋的。在七十一回裏麵寫到賈母做壽,賈母做壽來了一些貴客,其中有一個貴客絕對不是閑筆,曹雪芹很也有意識的寫到叫做南安太妃,賈母是一個很有水平的人,很有心計的人,然後南安太妃就說了,說讓那小姐們見見我啊,賈母這時候就指揮了,請注意這一筆很重要,賈母說我這些小姐都在另外的院子看戲呢,有的是演戲的小戲子,在那兒熱鬧呢,行,讓她們來吧,就吩咐,讓誰來啊?讓林黛玉來,讓薛寶釵、薛寶琴來,讓史湘雲來,那麼這四位小姐都不是賈府本身的你明白嗎?這四位小姐如果要是談婚論嫁的話,要由她們的家長負責,明白吧?帶出來見啊,南安太妃肯定也很喜歡,但是無大礙。然後呢,賈母就說了,說單讓賈探春出來吧,賈府是有三位小姐也跟這些親戚小姐一起在裏麵看戲的,有賈迎春、賈惜春,惜春你可以說她年紀小,迎春比探春還大,是不是啊?可是賈母不讓賈迎春出來,那個時候賈迎春也還沒有定親呢,單讓賈探春出來,賈母什麼意思啊?往外推薦人呢,這幾個小姐都來了以後,南安太妃首先就跟史湘雲說,說你原來在這兒,你聽說我來你都不出來見我,因為南安太妃跟史湘雲的兩個叔叔,忠靖侯、保齡侯特別熟,早認識。而且那個時候大家知道,史湘雲也已經訂婚了,很輕鬆地就開開玩笑。那麼薛家兩姐妹、林黛玉,南安太妃當然也說了很多好話,很欣賞,但是書裏寫得很清楚南安太妃一手拉過小姐,第一個拉過來的就是賈探春,這老太太之間她們很多事兒心照不宣,你讓賈探春出來,那我就明白了,賈探春嫁給誰,這個賈家是說了算數的。所以說,南安太妃應該是看中了賈探春。
第一個風箏所象征的應該就是南安郡王他的兒子,就是南安太妃的孫子,南安太妃的孫子,南安郡王的兒子繼承了郡王的世襲的王位以後,他的妻子是不是王妃啊,就是一個王妃,賈探春的前景之一就是成為一個王妃。所以,六十三回當中那句話,它在八十回後會在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的單元裏麵,它會兌現的。就是賈探春的命運的第一種可能就是嫁到南安太妃他們家,她的前景就是成為一個王妃,這是一個很燦爛的前景。
畫外音:
在六十三回“群芳開夜宴”這個情節中,有人曾戲言賈探春將來有可能當王妃,這是不是就意味著她真的會嫁到南安太妃家?若果真如此,那探春無疑是找到了一個非常好的歸宿,可問題在於,要真是這樣的話,就不存在探春遠嫁的問題了,曹雪芹也就不會在第五回為探春寫出那樣淒涼壓抑的判詞和曲子。毫無疑問,曹雪芹雖然點到了這種可能性,最後所寫出的探春的結局卻並非如此,那麼既然最終沒有嫁到南安太妃家,又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一個情節安排呢?接下來,難道還會發生什麼變故嗎?劉心武先生再次把目光投向了那個放風箏的情節,在這裏,他還會有什麼新的發現嗎?
劉心武:
第七十回放風箏的場景,剛才我已經說過了,你現在再想一下,這兩個鳳凰碰到一起不是挺好的嗎?如果這事兒成了,那今後賈探春不就是一個王妃嗎?但是又來了另外一個風箏,特大,就說明很大的勢力,門扇那麼大,你想多大啊,上麵是個“喜”字,他要辦喜事,而且他的聲音特別響,雷鳴一般,誰啊?皇帝。怎麼回事兒呢?那麼我們分析一下,就不難明白了。
就是在那個時代,在清朝,不說順治,也不說乾隆之後,在康、雍、乾三朝,皇家經常用公主或者是郡主去和番,一個是一些邊遠地區的少數民族,他叛亂了,需要去派武裝力量鎮壓,這是武的一手。那麼有的時候打不過你,他要給你進貢,表示他服你,這時候就要把自己的皇家的女子嫁過去,建立血緣關係,以穩定他對朝廷的效忠。
那麼在八十回後的九十一回到九十九回這個情節單元裏麵,曹雪芹就會寫到書裏麵的皇帝,他拿賈探春去和番了,本來賈探春有希望成為一個南安太妃的孫子的孫子媳婦兒,也就是南安王兒子的媳婦,成為一個正經八百的王妃,但是這兩個鳳凰風箏絞在一起以後,又來了一個門板大的響動很大的大風箏,把它們給破壞了。也就是說,書裏麵的皇帝最後是把賈探春冒充皇家的女子,嫁給外藩,起到和番的作用。那我看下麵有人皺眉頭,說你這個說法啊是不是欠考慮?因為你前麵已經講了,書裏麵寫到這個程度的時候,就書論書,就情節論情節,賈家已經遭到第一波打擊了,皇上因為他們榮國府藏匿了甄家的財產、罪產,又因為發現了姽嫿詩,姽嫿將軍詩,可疑,已經打擊到了榮國府了,她怎麼還能拿去和番呢?以罪家女子和番,實際上在過去的統治階級的行為裏麵,是一點都不稀奇的,就在清朝,就在雍正朝,就有過一個情況,什麼情況呢?
我在前麵講座裏麵多次講到了太子兩次被廢的事情。就是在康熙朝立過太子的,太子都活了四十多歲了,但是後來就兩立兩廢,愣給廢掉了,太子就是一個罪人。當然康熙他還是很注重骨肉感情的,他廢掉他的政治前途,把他圈養起來,圈禁起來,但是在物質供應上,還是豐其衣食的,隻是讓他沒有活動自由。那麼康熙這個做法得到了雍正的繼承,雍正他奪取皇位以後,對他這位哥哥,就是這位廢太子,他采取了一個很友善的一個姿態,他就把這個廢太子的一個女兒拿來當做自己的養女,當做公主,所以這樣一個家庭的一個女兒是完全有可能被皇帝拿來當做自己的女兒的名分,然後拿去和親,作為一種政治犧牲品的。那麼書裏麵的賈政出了事情被查,這個情況下,他的女兒賈探春,如果通過賈元春跟皇帝做工作,賈元春她極力要挽救她的娘家啊,是不是,可想而知嘛,她怎麼能不去挽救自己的家庭呢?那麼正好這個時候,朝廷需要和番,皇帝就是有女兒,他能心甘情願把自己的女兒嫁到苦寒之地去嗎?他底下也有一些很得勢的這些親王,這些人的女兒也那麼容易動員嗎?隻能是動員罪家的子女冒充皇家的血肉往外去和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