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淡泊的意境(1 / 3)

追求淡泊的意境

在無意誌的夜晚,一個被生命所覺醒的意誌,化成個體,它從廣漠無涯的世界中,從無數正在努力、煩惱、迷惑的個體間,找出了他自己:然後又像做了一場噩夢一般,迅即回歸以前的無意識中。但是,在未走到那裏之前,他有無限的願望、無盡的要求,一個願望剛獲得滿足,又產生新的願望。即使賜予他們世界上可能有的滿足,亦不足以平息他的欲望、壓抑他的需求、滿足他內心的深淵。並且,試想縱使能獲得所有種類的滿足,那對人們究竟將會形成何種局麵呢?不外仍是日月辛勞以維持生存。為此,他仍須不斷地辛苦、不斷地憂慮、不斷地和窮困戰鬥,而死亡總隨時在前頭等待他。

我們要能明確了解幸福原是一種迷妄,最後終歸一場空,如此來觀察人生萬事,才能分明。其中道理存在於事務最深的本質中,大部分人的生命所以悲慘而短暫,即是因為不知此理。人生所呈現的就是或大或小從無間斷的欺瞞,一個願望遙遙向我們招手,我們便楔而不舍地追求或等待,但在獲得之後,立刻又被奪去。“距離”這一魔術,正如天國所顯示的一般,實是一種錯覺,我們被它欺騙後便告消失。

因此,所謂幸福,通常不是在未來,便是業已過去,而“現在”,就像是和風吹拂陽光普照的平原上的一片小黑雲,它的前後左右都是光輝燦爛,唯獨這片雲中是一團陰影。所以,“現在”通常是不滿,“未來”是未可預卜,“過去”則已無可挽回。人生之中的每時、每日、每周、每年、都是或大或小形形色色的災難,他的希望常遭悻逆,他的計劃時遇頓挫,這樣的人生,分明已樹起使人憎厭的標記,為何大家竟未把這些事情看透,而認定人生是值得感謝和快樂、人類是幸福的存在呢?實在令人莫名其妙。

我們應從人生的普通狀態——連續的迷妄和覺醒的交迭——而產生一種信念:沒有任何事物值得我們奮鬥、努力和爭取,一切的財寶都是虛無,這個世界終必歸於破滅,而人生乃是一宗得不償失的交易。

個體中的智慧如何能夠知悉和理解意誌所有的客體都是空虛的?答案首先在於時間。由於時間的形式,呈現出事物的變易無常,而顯出它們的空虛。換言之,就是由於“時間”的形式,把一切的享樂或歡喜在我們手中歸於空無後,使我們驚訝地尋找它到底遁歸何處。所以說,空虛,實是時間之流中唯一的客觀存在,它的事物的本質中與時間相配合,而表現於其中。唯其如此,所以時間是我們一切直觀先天的必然形式,一切的物質以及我們本身都非在這裏表現不可。因之,我們的生命就像是金錢的支付,受款之餘,還得交出一張收據。就這樣,一天天受領著金錢,開出的收據就是死亡。由於時間中所表現的一切生物的毀滅,因而使我們了解到那是自然對於它們的價值的宣告。

如此,一切生命必然匆匆走向老邁和死亡,這是自然對於求生意誌的努力終必歸於烏有的宣告:“你們的欲求,就是以如此作終結。再企盼更好的東西吧!”——它是在對生命提出如下的教訓:我們都是受到願望之對象的欺蒙,它們通常先是動蕩不定,然後趨於破滅,最後,連它的立腳點也被摧毀無餘,所以,它帶給我們的痛苦遠多於歡樂。同時,由於生命本身的毀滅,也將使人獲得一個結論:一切的努力和欲望,皆為迷誤。

我們隻有對痛苦、憂慮、恐懼,才有所感覺,反之,當你平安無事、無病無災時,則毫無所覺。我們對於願望的感覺,就如饑之求食、渴之求飲一般的迫切,但願望獲滿足後,則又像吞下一片食物的一瞬間一樣,仿佛知覺已停止。

當我們沒有享受或歡樂時,我們總是經常痛苦地想念它。同時在痛苦持續一段長時間、實際已經消失,而我們不能直接感觸到它後,我們卻仍是故意借反省去回憶它。這就是因為唯有痛苦和缺乏才有積極性的感覺,因為它們都能自動呈現。反之,幸福不過是消極的東西。例如,健康、青春和自由可說是人生的三大財寶,但當我們擁有它時,卻毫無所覺,一旦喪失後,才意識到它們的可貴,其中道理正是在此,因為它們是消極性的東西。

總之,我們都是在不幸的日子降臨,取代往日的生活後,才體會到過去的幸福。——享樂愈增,相對的對它的感受性就愈減低,積久成習後,更不覺自己身在福中。反之,卻相對增加了對痛苦的感受性。因為原有的習慣一消失,特別容易感到痛苦。如此,所擁有的愈多,愈增加對痛苦的感受力。當我們快樂時,覺得時間過得很快,當處在痛苦時,則覺度日如年,這也正可證明能使我們感覺它存在的積極性東西,是痛苦而非享樂。同理當我們百無聊賴時,才會意識到時間,趣味盎然時則否。

以上種種事實都可以見出:我們生存的所謂幸福,是指一般我們所未感覺到的事情:最不能感覺到的事情,也就是最幸福的事情。最令人雀躍的大喜悅,通常接續在飽嚐最大的痛苦之後。相反的,若“滿足”的時間持續太長,所帶來的卻是如何排遣、或如何滿足其他虛榮心等類的問題。所以,詩人不得不讓他們筆下的主角先安排個痛苦不安的境遇,然後再使它們從困境擺脫出來。

確信人生是值得感謝的財富的人,不妨心平氣和地試把人類一生中所能享受的快樂總和,與人們一生中所遭遇到的煩惱總和,比較一下,我想便不難算出其中的比重若何。我們不必爭論世上善與惡何者較多之類的問題。惡,既是存在的事實,論爭已屬多餘,因為不管善、惡是同時存在,抑或善在惡之後存在,既然我們無法將惡祛除淨盡,我們也就隻好默認事實。所以,佩脫拉克說道:“一千個享樂,也抵不得一個苦惱。”

總之,縱使有一千個人生活在幸福和歡樂之中,但隻要有一個人不能免於不安和老死的折磨,我們就不能否認痛苦的存在。同理,即使世界上的惡減少到實際的百分之一,但隻要它表現出來,就足以構成一個真理的基礎。這個真理雖帶著幾分間接性,但卻有種種的表達方式,例如,“世界的存在並非可喜、毋寧是可悲的”,“不存在勝於存在”。

如果正如斯賓諾莎或他今天的信徒所說:“世界和人生都有它們各自的目的,所以不須在理論上辯護,不必在實踐上補償和改良。它們是生命的原因,是神所顯現的唯一存在;或者說,是神為了看到自己的反影,故意讓他那樣的發展,因此,其存在不必以理由來辯護,也不必借結果而解放”的話,人生的苦惱和勞苦,就毋須由享受和幸福來加以補償了——果如上述,則我現在的痛苦填滿“現在”的時間,同理,本來的喜悅也填滿“本來”的時間,因為前者不能由後者加以消除,所以不可能有這樣的事態。完全的苦惱是不存在的,死亡也是不存在的;或者說死亡對於我們應該不是值得恐懼的事情。也許唯有抱持這種看法,人生才有它的報償吧!

但是,正如地獄的周遭都帶著硫磺味道一般,我們周圍亦顯示著要我們“最好不存在”的跡象,試看:一切事情通常皆不完整、而令人迷惑,愉快的事情總摻雜著不愉快,享樂通常不過隻占一半,滿足反而形成一種妨礙,安心伴隨著新的重荷。對於每天每小時所發生的困難,雖有方策,但它卻坐視不救,眼睜睜看著我們所攀登的樓梯,在腳底下一階一階拆毀,不僅如此,還有大小不等、形色不一的不幸在前麵等著我們。

一言以蔽之,我們就像盲目預言家費諾斯一樣。因哈皮怪獸把他所有的食都弄汙了,已經無物可吃。對此,有兩種手段可以試用,第一是利用才智、謹慎和謀略,但它的功效非常有限,往往隻有自取其辱。第二是要有斯多噶派的恬淡,徹悟萬事,對任何事都加輕視,借以繳除“不幸”所賴以為禍的武器:從力行實踐方麵而言,就是要有犬儒學派者的達觀,幹脆放棄一切的手段和助力,有如秋奧真尼斯一般,把自己當作犬。

事實上,人類是應該悲慘的,因為人類所遭遇的災禍的最大根源,乃在人類本身,“人便是吃人的狼。”若能正視這最後的事實,那麼這個世界看起來即是地獄,比之但丁所描寫的地獄,有過之而無不及,人類相互間都成了惡魔。其中一人取得頭目資格,以征服者的姿態出現,然後使數十萬人相互敵對,並且對眾人呐喊:“你們的命運就是苦惱和死亡。來吧!大家用槍炮互相攻打吧!”於是眾人也就順勢糊裏糊塗地拚起命來。

總之,綜觀人類的行為,大抵不外不公正、極端的不公平、冷酷、甚至殘忍,縱有與之相反的例外,也僅是偶然發生而已。基於此,才有國家和立法的需要。但一旦法律有所不及,人們立刻又表現出人類特有的對同類的殘忍性。人類之間究竟如何互相對待?我們隻要看著黑人奴隸買賣的情形,便可了然;它的最終目的,不過是為了砂糖和咖啡。但他們原可不必這樣做的。這實在是出於人類不能滿足的自私心,偶爾亦有基於惡意的。再看看,有的人從5歲時就開始進入紡織工廠或其他工廠,最初工作10小時,其次12小時,最後增至14小時,每天做著相同的機械性勞動。付出這樣高的代價,隻為了得以苟延殘喘。然而,這卻是數百萬人共同的命運,而其他數百萬人的命運也莫不如此。

除此而外,一些極為微小的偶然亦可使我們導致不幸。世界上沒有所謂完全幸福的人,一個人最幸福的時刻,就是當他在酣睡時,而不幸的人最不幸的時候,就是他覺醒的瞬間。——實際上許多不幸都是間接的,人們之所以經常感到自己的不幸,是因為任何人心底都有強烈的嫉妒心,不管處在何種生活狀態,隻要看到別人勝過自己——不管哪一方麵,即足以造成嫉妒的動機,並且無法平息。人類因為感到自己的不幸,所以,無法容忍別人的幸福。相反的,當他感到幸福時——即使隻有短暫的一刹那,立刻洋洋自得起來,恨不得向周圍的人誇耀:“但願我的喜悅,能成為全世界人的幸福。”

如果能明白顯示人生本身就是貴重財富的話,那麼對死和死亡的恐懼守衛者,就不該設置在它的出口。反之,若說死亡真如想象中那般可怕的話,又有誰願意逗留在這樣的人生中呢?——還有,若人生純粹是歡樂美好的話,當想到“死亡”時,又是何種滋味?恐怕也將無法忍受吧!話雖如此,以死亡作為生命的終點,也有好的一麵,在苦惱的人生中,由於有死亡,可以得到一種慰藉。其實,苦惱和死亡是聯結在一起的。它們製造了一條迷路;雖然人們希望離開它,但卻相當困難。

從實踐方麵而言,如果說世界並不宜於存在,在道理上也應該可以站得住腳。因為存在的本身已顯示得很清楚,或者從存在的目的,也可以觀察出來,當不致使人對它有所驚訝或懷疑,至少毋須多加說明。但事實並不如此,世界原是永遠無法解決的難題,不論任何完整的哲學,也有無法觸及的一麵,它仿佛象不能溶解的沉澱物,又如兩個不合理數之間的關係。所以,如果有人提出這樣的疑問:“如果除世界之外再無任何東西,不是更好麼?”它(指世界)也沒辦法替我們解釋,我們亦無法從這裏發現其存在的理由或終局的原因,亦即它本身不能表示它是否為自身的利益而存在的命題。

世界存在的理由並沒有明顯的根據。隻是由物自體盲目的求生意誌以現象的形式,來表示“為什麼”,而不受根本原理的支配。這和世界的性質是相一致的,因為安排我們活動的,是肉眼所看不到的意誌,如果眼睛能夠看到這種意誌,它應該馬上能估計這種事業的得不償失,能知道:在不絕的憂慮、不安和窮困之中,即使我們付出全力,努力奮鬥,任何個體的生命也無法兔除破滅的厄運,所能得到的生存隻是一時性的,到最後仍難免在我們手中歸於烏有,得不到任何報償。所以,盡管世界充滿悲慘是昭然若揭的事,一般人仍打著樂天主義的旗號;在這種場合中,生命被稱為一種贈物。但是我們若能預先詳細調查這個贈物的話,很明顯的,任何人都將謝絕接受它。

與其說人類的生存是一種贈物,莫若說是一種負債契約,負債的原因是由於生存的實際要求、惱人的願望及無限的窮困。通常,我們一生之間都是耗費在這種負債的支付上。但,也僅僅勉為其難的才把利息償還。至於本金,隻有由死亡來償付了。而然,這種負債契約是在何時訂定的呢?——是在生殖之時。

因而,我們一定要把人類的生存當做是一種懲罰、一種贖罪的行為,唯有如此,才能正確地觀察世相。人間“墮落”的神話雖然隻不過是個比喻,但也具有形而上的真理我們的生存類似一種過失的結果,一種宜受懲罰的情欲的結果。新約聖經的基督教最聰明之處,即在直接地和這個神話相結合,而其倫理精神則和婆羅門教或佛教相同。至於其他方麵測又與樂天的舊約聖經毫無關係。實際上,若不如此,它與猶太教即無任何關聯了。

如果有人想要測量一下我們的生存本身的負罪程度,不妨看看與它聯結在一起的苦惱。不論精神上或肉體上的巨大苦惱,都可明顯的表示出我們的所值究竟多少。換言之,如果我們的價值不如苦惱的話,苦惱當不會到來。基督教對我們的生存亦持這樣的看法。“我們的肉體、境遇及一切皆被惡魔所征服,這個世界中不過是些外邦人,他們的主人、他們的神是惡魔。因此,我們所吃的麵包,我們所喝的飲料,我們所穿的衣物,甚至連空氣等一切供養我們身體的東西,都要受其支配。”“現在”即是罪惡的場所;換言之,也就意味著這個世界就像地獄一般。即使你想否定這件事,其實你本身就經常經驗到它。

再進一步說,這個世界就是煩惱痛苦的生物互相吞食以圖苟延殘喘的鬥爭場所,是數千種動物以及猛獸間的活墳墓,它們經由不斷地殘殺,以維持自己的生命。並且,它們感覺痛苦的能力是隨著認識力而遞增的,因此,到了人類,這種痛苦便達到最高峰;智慧愈增,痛苦愈甚。

在這樣的世界中,竟然有人迎合樂天主義的說法,來向我們證明是“可能有的世界中之最佳者”,這種理由顯然太貧弱了——不獨如此,樂天主義者還叫我們張開眼睛看看世界:世界中有山、有穀、有河、有植物、有動物等,在美麗的陽光的照耀下,這一切不是很美很可愛嗎?誠然,如若大略一瞥,情況的確如此,但仔細調查其中的內容,卻不是那回事了。

接著,神學家又出來向我們讚美世界的巧妙組織。由於這種組織的精巧,星辰的運行永遠不會相碰頭,陸地和海洋不會錯置相混,寒流不會滯留不去而使萬物僵硬,酷暑不會長在而使萬物燒灼,春夏秋冬四季的輪轉,井然有序,而有各種作物的收成。、然而這一切的一切,僅是世界不可或缺的條件而已;如果它不要讓我們像萊辛的孩子一般,降生後立刻離去的話。

這個世界的構造當然不至於拙劣到連基柱都會崩壞的程度。但我們試進一步再觀察這個被讚美的作品的“成果”,在這堅固舞台上的演員,他們的痛苦是和感受性同時表現的,感受性發達後乃形成智慧,痛苦亦隨之俱增,欲望亦與之共同發展,永無止境地繁衍著,高騰到提供人類生活的材料除悲劇和鬧劇外,竟再也找不出其他東西了!

人類雖然具備所謂“悟性”和“理性”兩種強力工具,但其中的百分之九十卻都消耗在貧乏的掙紮中,經常站在破滅的邊緣,痛苦地保持身體的平衡。可見,不論就全體的存續或個體的存續而言,上蒼所賦予我們的條件都不完備。因此,個人的生命隻有為生存而不斷鬥爭;而且,破滅的危險還一步步向我們逼近。正因為這些危險成為事實的例子極多,所以,我們必須妥為照顧自己的幼兒,以免因個體的滅亡而引起種族的滅絕。對自然而言,真正重要的隻有種族。因此,若世界仍宜於存在的話,恐怕沒有比這更壞的世界了,其實例實在不勝枚舉。曾經住在地球的任何動物化石,都可做為我們推算的藍本,它們的存續已成明日黃花,這正可向我們提供:比“可能有的世界之最壞者”更壞的世界的有力明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