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性產業
性產業包括兩大類問題,一個是賣淫即性交易問題,另一個是淫穢品問題。這兩類行為一方麵在我國的法律或行政規定中都是不允許的,另一方麵又都有愈演愈烈之勢,因此不能不引起女性主義的關注。在世界各國,這兩個領域也是女性主義論爭中的焦點問題。由於性產業中的從業者主要是女性,一般認為,男性性工作者占十分之性產業的問題就與性別問題聯係在一起,也引起了性別研究者的關注。一、性工作米利特在其著名的《性政治》一書的一個腳注中說:“據說共產主義中國是世界上唯一沒有賣淫現象的國家。”現在大家都知道這不是事實,也不曾成為事實即使在20世紀50年代至20世紀70年代,暗娼也在礦山和長途運輸的沿線殘存著,隻是數量比現在要少許多而已。或許可以說,我國在上個世紀的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這30年間相當接近這個目標,但是並沒有完全實現這個目標。而現在,我們離這個目標越來越遠。從此次調查中人們對性交易的個人經驗看出,性交易的存在相當普遍,而且有蔓延之勢。一位河北農村的中年男性對他所見到的狀況做廣這樣的描述:現在鄉裏就有幹這一行的,縣城裏就更多。現在不少餐館都有妓女。價錢從10元到50元不等。發廊、招待所、旅館都有。其中外地人占90%。警察不管,要是沒有他們的維護,這個行業不能存在。我到過的那些單位都有人去嫖妓,特別是幾個比較有錢的單位。幾年以前,妓女還不像現在這麼明顯,不是在餐館發廊裏,隻是個人給介紹的。中國近現代的禁娼運動給人們留下了一個錯覺,以為性丁作在各個曆史時代和所有的社會中都是非法的。其實在世界各國的曆史上,禁娼都是一個近代才有的現象。發生於19世紀女性主義運動第一次浪潮是反對賣淫的。從19世紀50年代以後,英同社會有一種對賣淫的社會含義的“廣為傳播的恐懼”,人們大量使用“社會邪惡”與“社會弊端”這些詞彙,使賣淫具有了極大的“象征重要性”。賣淫婦女對於“可敬的中產階級已婚婦女”構成了一個“他者”,直接影響了婚內性關係。除此之外,人們相信,妓女有特殊的避孕方法,從不可阻斷上帝意誌的宗教教條角度看是不道德的,而反對避孕才是可敬的已婚婦女的生育規範。在1932年,因為英國婦女運動反對娼妓,向英國政府施壓,因此殖民政府也跟著宗主國的政策,開始實施禁娼。早期歐洲婦女運動對殖民地的禁娼運動有直接的影響。當時這批婦女團體起來要求廢娼,她們逼迫英國政府采取廢娼政策。香港的妓寨在1935年6月30曰關門,但是禁娼的結果並沒有杜絕妓女,隻是創造了大量的中間剝削者,使得妓女收入更少,工作危險性更大而已。在1959年,聯合聞文獻《關於賣淫中的交易的研究》就提出,賣淫本身不應肖是非法的。根據這一精神,很少有國家將賣淫規定為非法,就連我國的刑法也並不懲罰賣淫者和買淫者,隻懲罰強迫、組織、容留他人賣淫者。但是,在行政法規(治安管理條例)中,卻是禁止賣淫嫖娼的。女性主義在性工作問題上的基本態度是:反對對性工作者的剝削,但並不反對性工作本身。下表是部分國家對賣淫問題的法律的規則和實際運作情況:部分國家對賣淫問題的法律及實際運作情況上表顯示,性工作合法的同家有德國、荷蘭、秘魯和土耳其;性工作非法的國家有埃及、印度和泰國;在其餘的國家,性工作處於半合法狀態。女性主義十分關注性剝削和性旅遊問題,做了大量論述。男性到第三世界的妓院消費是被國際援助機構如世界銀行、美國國際發展機構當作發展戰略的一項建議提出來的。目標國主要涉及泰國、菲律賓、韓國。日本公司將招待商人去性旅遊作為工作報酬來安排。另一種性質稍微不同的情況是由私人婚介公司將亞洲、拉丁美洲女性賣為人妻。他們公開做廣告,廣告詞中說這些女人“屈從、聽話、馴順”。整個過程由跨國旅遊公司、連鎖飯店、航空公⑷及下屬工業和服務機構組織運行。一些女性主義者認為,女性在此領域的工作應當被視為服務行業的一部分,是同際性別勞動分工的一部分。這是全球化背景中性工作的新形式、新特征。社會學對於性工作者的組成成分做過大暈的研究。性工作者有著不同的經曆和從業動機。在許多個人的經曆和個性原因之外,其中大多數人可以被歸人最主要的兩大類原因:一類是出於貧困,另一類是出於追求舒適的生活方式。人們一般對前者給予較多的同情!和肯定;對後者則更多鄙夷和否定。但是,從女性有隨意處置自己身體的權利的角度,女性主義對出於這兩類動機的從業人員是一視同仁的。在女性主義內部,在性工作問題上形成了否定與肯定的兩大營,主張徹底消滅賣淫製度的女性主義者將性工作者稱為“湯姆叔叔”,他是一部描寫美國奴隸製的小說《湯姆叔叔的小屋》中的主人翁,他安於自己的奴隸身份。持有此類觀點的女性主義者堅決反對性工作,認為性工作會為男人提供單向的權利以利用女人的性,是男權至上主義,汄為性產業中的女人比奴隸還不如。例如,女性主義者艾裏克森就是反對賣淫的,她這樣論述自己立場的理由:首先,她不承認一大批人們通常反對性交易的理由一一她並不認為雙方自願的商業性交易有什麼錯誤,將愛與商業的性加以比較也毫無意義,以為賣淫和買淫關係中沒有愛是反對賣淫的愚蠹理由,因為大多數的配偶並非愛人;據統計,75%的嫖客是已婚男人,也並不是說婚內的性是好的,婚外的性(尤其是嫖妓1就是壞的;妓女的行為無論從倫理上還是美學上,都比無感情的夫妻性行為高尚;妓女的性服務質量也不一定低於“常規”的性行為,嫖客報告的對妓女的性感覺比婚內性關係的平均水平更高;妓女和嫖客的關係也不會因為是僅就人的一種基本因素做交易而必定是不好的,妓女並沒有出賣她的身體和陰道,她出賣的隻是性服務,一個有報酬地幫人清洗身體的護士與有報酬的妓女所做的事情沒有什麼區別。既然如此,為什麼要反對賣淫呢?她提出了這樣幾個理由:第一,在妓女和嫖客的關係中,性是個性的完全異化,使人變成廠一架機器。第二,性和衣食住行一樣是身體的基本的自然的需要,想滿足衣食住行和性的要求並不低下,賣淫的錯誤並不在於對應當免費的事要錢,賣淫也並不比食品超市更不道德。但是,賣肉和賣“人肉”難道沒有區別?在性活動中難道沒有隱私、個性和親密感是不適合於商業目的的?持這一觀點的人認為,在肉販子和妓女之間有很大區別,人們對前者是尊重的,卻認為後者是“不體麵的”。嫖客不關心妓女的人性,隻關心她的性表現。把妓女隻看成是“一塊肉”而已。第三,賣淫是男性對女性的性剝削,房產主和黑社會的保護人在剝削妓女。佩特曼也持否定性交易的觀點,但是她的看法與艾裏克森的觀點有一些區別,她對賣淫的性質做了新的定義。她認為,服務、工作是與身體不可分割的,身體與自我意識也是不可分割的。妓女不可能僅僅出賣其性服務,她同時也出賣其身體。不應當拿性與衣食住行相比,因為沒有後者會死,沒有前者不會死。有時人有可能得不到衣食,但是性宣泄沒有可能得不到。賣淫也不同於沒有愛和感情的性關係,二者的區別不是在家吃飯和下館子吃飯的區別,而是女性的自由與屈從的區別。性關係中的重要區分在於:性關係是自願的還是強迫的。男女關係中最基本的問題不是性而是權力。賣淫是對男性作為性主人的公開承認,它將屈從作為商品在市場上出賣。同上述女性主義陣營內部的爭議相似,對於賣淫的看法和政策選擇,此次調查的調查對象的觀點也明顯地分為兩大派,一派主張禁娼;另一派反對禁娼。主張禁娼的一派主要從道德角度、維護家庭角度申述自己的理由。一位城市老年女性、退休工人、共產黨員說:賣淫的人不就是為了掙錢嗎?我看幹這事的人有兩種,一種是窮的真沒轍了,另一種是好吃懶做的人。香港(她女兒在香港,所以了解香港的情況)叫北姑,有的人就辦去香港三個月的簽證,去那裏撈一把,幹這個來錢快,容易,不用賣力氣。聽說有的還是大學生呢,挺有學問的。你找不著好工作,還找不著個壞工作?幹這個再怎麼說也不是體麵事。再怎麼也是偷倫摸摸,不能大張旗鼓的。幹這事說不出口去,對孩子影響多不好。孩子填表,說我媽是幹這個的,多難看。我猜有的人沒準喜歡這個,又來錢,何樂而不為呢?她們就那麼輕鬆錢就到手了,正經人誰跟她們比,誰跟她們一般見識呀。她們這些人道德不好,屢教不改,圖錢圖舒服呢。我覺得應當靠法律來管,管得嚴一點。現在管得還是鬆,要是管得嚴點,她們就不敢了。我讚成現在的法律,抓她們,罰軟,要不影響家庭,破壞家庭。本來夫妻吵架吵完就完了,結果一吵架他找小姐去了,覺得小姐好了,就不願回家了,家庭就完了。一位河北農村青年女性主要是從維護社會秩序角度主張掃黃的:我們學校旁邊就有一家歌廳,有小姐,穿得特別棵露,都是外地人,南方人。縣城裏有很多,她們都和警察勾著呢。她們是被窮逼的無路可走了才幹這事。抓她們,她們就得幹別的。她們也可以幹別的,可是幹這個輕省,來錢快。應該把她們抓到婦教所去,如果不管她們,就會越來越厲害,應該給她們點教訓。一位城市青年女性是從女性身體客體化的角度反對賣淫的:性產業在外國是有組織的,有體檢,像一種職業。中國不行,不能說是合法職業,對女性身體有傷害。我認為這事反正不好,但是也不知道應否禁掉。它是為了滿足男性的欲望,將女性客體化了。有些人是對禁娼隻抓妓女、不抓嫖客的現象不滿,例如一位中年女性說:你抓女的,為什麼不抓男的呢?男的不就是因為有錢才幹這事嗎?光處置女的不合適,應當重罰男的。男的不是有錢嗎?中國不能公開有妓院,有了中國就完了。因為賣淫合法了,幹這個的人就更多了。為性工作辯護的觀點主要有以下幾個角度:第一,性工作非法化的實際後果對女性不利。目前的局麵是,從買方到賣方都想繼續做,政府的禁娼政策並不能真正掃清賣淫,政府政策的效果隻是使性工作更困難一些,使違法者從娼妓身上剝削得更多。這就是廢娼政策的實際後果。第二,在批判賣淫和批判妓女之間存在矛盾。妓女的人權難得保證,搶劫、殺害她們受到的懲罰較輕或者比較不容易受到懲罰。有統計表明,某年東北一地被殺害的妓女就高達數百名之多,她們無聲無臭地死在陰溝裏,有人不但不憐憫,反而認為她們是罪有應得。不要說她們的行徑並沒有違反《刑法》,不能算犯罪,即使算是犯罪,也不該是死罪吧?這批女人是男權製社會中所有婦女群體中最孤立、最汙名化的,不但被整個社會貶低詛咒,還被警察、嫖客、皮條客甚至女性主義者貶低詛咒。第三,從功能論角度分析賣淫:它為廣大男性無婚姻者、變態者和長相醜的人服務。在中國,有一個特殊群體,就是數以千萬計的農民工。2004年,北京的統計資料顯示,強奸案中有57%是外地農民工所為,雖然可以歸咎於這個群體道德水平較低,但是也反映出他們的生理需求被壓抑的程度。這就從功能上解釋了對性工作的需求。沒有這種需求的人往往會忽視有這種需求的人和他們的需求。第四,權力無權幹涉女性的個人行為。美國妓女權利團體的重要成員蕾芙在1979年的妓女權利運動中創造了“性工作”—詞,為英語注人了一個具有女性主義意識的新名詞,也重申了女性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第五,對性工作者的性別歧視。雖然男妓一般占賣淫業的十分之一,但是一說賣淫總是批評女性。男性從賣淫業獲利,但卻製定使之非法的法律。也許這一法律的製定與獲利是相輔相成的。有一位女性主義妓女寫了一篇論述自己經驗的文章,文中寫道:“我是個妓女——每一個女人的職業。”她說,作為妓女要麵臨搶劫、暴力、強奸甚至謀殺,為什麼她幹了12年呢?第一,以性換錢使妓女有了一種控製權,這種感覺不僅是指控製這一交易行為本身,而且是指控製她自己的身體和生活。通過與男性的討價還價,商定的價格是雙方認為最合適的,妓女並沒有賤賣自己。他對她沒有其他感覺,隻是性宣泄而已,因此妓女用不著發誓忠實於任何人。第二,認為妓女出賣了身體是錯誤的,他並沒有把她帶回家,把她轉賣掉,或者把她扔進垃圾堆。妓女在行為前、行為中和行為後全都掌握著自己的身體的所有權。她最多不過是出租了身體,而不是出賣。她們是以協商好的價格提供性服務。相比之下,與男性談戀愛的女性比賣淫更容易被強迫,被強奸,還沒有報酬。妓女要了報酬,所以不是強奸。強奸不是性,是男性對女性的控製。第三,男性權力控製每個女人,以致她認為,所有的女人都和她一樣是妓女。在銀行和在飯店工作的女性都和她一樣是妓女。她出租身體作性服務,其他女人出租她們點錢和打掃房間的能力,辦公室裏的女人要用外貌取悅男人,還要被性騷擾。她現在已經不再做妓女了,她說:我現在不做妓女,在公司做職員,有一個公寓房,正在上學,有三隻貓。我仍認為我是妓女,因為我是妓女。美國妓女權利團體的重要成員蕾芙在1979年的妓女權利運動中創造了“性工作”—詞,為英語注人了一個具有女性主義意識的新名詞,也宣告了性產業內女性主體得到能動力的可能性。在中國台灣,1997年誕生了第一個當地的妓權運動和組織。他們提出“性工作是女性的權利”這一觀念。台北128名半文盲的中年公娼於1997年9月開始利用各種場合和機會走上街頭,抗議市政府取消她們的營業執照。台北公娼自救會在這個曆史節點上創造了妓權運動,引入“性工作”的自我命名,持續用各種靈巧的策略來對市府施壓,終究贏得兩年緩衝,也間接促成了廢娼市長陳水扁的連任失利。14國妓權運動代表曾聚集台北,參加公娼自救會舉辦的“性產業政策與性工作權益國際論壇”,抗議台北市政府踐踏公娼的工作權,一起打造性產業合法化與除罪化的可能性。台灣著名女性主義學者何春蕤認為,女性與性工作並不必然對立:許多性工作者發展出自主的力量和能動性,甚至能創造出某些形式的“專業操演”與論述建構,以重新描繪女人與身體情欲之間的可能關係,改寫女人的情欲宿命,甚至重新打造有關性工作的文化想象。所謂“專業操演”就是性工作者努力將工作和快樂區分開來。性工作者往往以用不用安全套來區分性工作與性關係。性工作時用安全套;與真正的性伴侶進行性活動時不用安全套。何春蕤認為,“婊子無情”的辱罵是抹黑扭曲性工作者的論述,它不但想要否認性工作者的專業自主,更強製要求性工作的性成為工作者生命中全麵主導一一而非片麵操作一的力量。而性工作者堅持“婊子無情”的工作態度,則是維護自己的專業身份不被汙名抹殺,以積極拒絕“性”成為個人生命的價值指標。反對禁娼的觀點在本次調查中是相當多人的看法,這一調査結果出乎我的預料。一位農村中年男性講了自己對於賣淫的觀點,他主要從性工作的社會功能和國家增加稅收收入的角度來評價的。他說:我認為這個行業應當讓它存在。因為社會有這個需要。社會應當從道德、健康方麵給它定個位。國家可以收稅。既然禁止不了,為什麼不讓它正當發展下去呢?我自己從不接觸這個行當,但我對它沒有偏見。國家掃黃我認為沒必要,因為現實社會當中有這個需求。應當讓它成為一個正當的行當。有的婦女不想通過別的方式謀生,有的男人想用這種方式消費他的一部分財富,政府不必管。男人如果想從事這個職業,想做男妓,也可以讓他做,國家不用去管。可以高收稅,作為國家的一個收入。這個行業越公開化,帶來的負麵影響越小。人是有尊嚴的,要麵子的。你越壓他,他越逆反。你別壓製他,讓他可以隨便做,大部分人還是會把它當成一個低檔行業。總之,公開比不公開好。一位城市青年男性是從解決貧困人口生活來源的角度和減少性犯罪的角度反對禁娟的。他說:應當允許這個行業的人選擇,咱們國家太困難,這樣可以解決一郅分人的生活問題。我認為色情行業應當合法化。一方麵解決經濟問題,使從很窮的地方來的人可以養活自己,補貼家用;另一方麵可以解決社會問題,使強奸變態的人少一點。一位城市中年女性則是從女性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角度和道德選擇比較方麵為性工作辯護的。她說:我從不歧視賣淫的人。我覺得他們比小偷好,至少他們不是不勞而獲。我心裏覺得賣淫是一種職業。有的人通過手組裝零件掙錢,有的人靠身體一部分器官來獲得利潤求生存唄。用手勞動就很光榮,用另外的器官勞動就被批判,被人瞧不起。我想不明白。不管做什麼,雞也好,鴨也好,隻要道德不壞我指的是為人壞,不正直,利用別人,人性壞雖然出賣肉體,但是隻要他是善良的,能同情別人,他的道德就是好的。如果說出賣身體換取金錢就是道德不好,沒有理由能說服我。他能提供服務,就是因為有人需要,那完全是他們自己的亊。如果一個雞或者鴨明知自己有性病、艾滋病還賣淫,那就是道德不好。有的人能通過其他技能謀生,可是也有的人長得好,身材好,又不想付出艱苦的勞動,想吃得好,穿得好,又不願費勁,那完全是他個人的選擇。有的人寧肯餓死也不願賣淫,這也完全是個人的選擇。不能說哪個好,哪個不好。如果一個窮人寧可把孩子餓死也不賣淫,她的道德就高尚嗎?我覺得她應當用自己的身體換回飯來讓孩子活下去。隻要是他覺得沒有受欺負,這樣做對得起自己,不吃虧,不受侮辱,自己感覺挺好的,別人就不該批判他。賣淫不是什麼不道德。有些人認為賣淫不道德,是因為自己不敢幹,嫉妒人家,沒那個膽量去賣淫。他們看到別人不像自己朝九晚五那麼辛苦就能掙來錢,不是沒有嫉妒心理。一位中年男性這樣談到女人做這一行是不是吃虧的問題:如果我老婆被人挑逗,我就覺得她吃了虧。如果妓女出賣身體換來金錢,她自己就不會感到自己吃虧。無論是雞為男人服務,還是鴨為富婆服務,為同性戀服務,隻要他提供服務換回錢,就與吃虧不能相提並論。有人將性工作者按工作動機分為兩類,一種是出於主動的,為了掙錢;另一種是出於被動的,為生活所迫。認為對這兩類人應當有不同的道德評價。一位中年女性說:作為女人,我感覺有些人是拿這個掙錢,另外有些人是被家庭條件差逼迫的不得不做的。她沒有別的生活來路,那是沒辦法。要是因為墮落,道德就不好了。隻要你有生活來路就不該幹這個。有人的對策觀點是建立在對國外賣淫政策的以訛傳訛的基礎上的,據我所知,對國外的這種誤解可能相當普遍。一位城市中年女性說:我覺得在中國賣淫就算罪,在外國就不算罪。所以現在開放了,賣淫就不應當算罪,應當辦窯子。一位生理女性心理男性的易性者的觀點比較複雜,他說:如果讓我去賣淫,我覺得受欺負。我不喜歡利用自己的身體去換錢。我看到我喜歡的人,就會跟他上床,那感覺與賣淫的感覺不同。可是對於那些不覺得受欺負的人,我認為就沒有問題。我覺得這種想法與男女無關。我從來不願讓人摸我。碰我一下我都受不了一老子是買方不是賣方。但是我並不歧視賣方。有一位老年男性是從安全角度考慮問題的,他雖然同100多位女性有過婚外的性關係,但是從來不碰性工作者,他這樣說:我有這麼多的朋友、情人,但從沒找過小姐。我不搞一夜情,因為它有兩重的不安全,一個是怕性病,再一個是怕中了別人的圖套,你正做半截,闖進來一個人,說是她丈夫。這位老年城市男性從自身的經曆中總結出中國現行反賣淫法當中的階層性質,他的看法應當說是比較符合實際情況的:在法律的執行過程中,遭受懲罰的多是下層人士,上層人士是比較少為他們性質相同的行為受到懲罰的。這當然不是反賣淫立法的初衷,但是在執行過程中,它不由自主地演變成一個有階級偏見的不公平的法律。他說:我認為賣淫的有兩種人,一種是生活所迫,農村小姑娘,幹累活不願意,就幹這個了。大部分都是這種情況。另一種情況是她也需要。有的人甚至不要錢。但是我認為在中國開妓院不可能。政治上放寬之後,也會隻許做,不許說。也許叫女人俱樂部?香港不就是這樣嗎?其實法都是給底層人製定的,到五星級飯店,這些事就不管了,三星級以上就不管了。社會沒有公平,隻要有窮有富就沒有公平。我要是去個破招待所,找個100塊、最多150塊的小姐,人家肯定抓我。所以我從不找小姐,找個女朋友不挺好嗎?現在對做這一行的,你不進貢就抓你,你進貢就不罰你。是權大還是法大?還是權大。站在女性主義的立場上,從長遠的目標上看,性交易製度是一定要消滅的,因為它是男女兩性在經濟上的不平等地位的產物。到兩性平等完全實現之日,就是性交易徹底消亡之時。正如恩格斯所論述的那樣,除非婚姻不再在任何意義上是一紙不自願的、以經濟利益為主要依據的契約,婚姻就隻可能繼續是賣淫(比如,以性換取金錢和商品)製度的一個變種。隻有結束了男性在經濟上的統治地位之後,隻有在婦女以絕對平等和獨立的姿態進人經濟領域之後,性愛才不再是基於某種形式的經濟強製的物物交易。在性工作問題上,女性主義的目標應當分為策略(短期目標)和戰略(長期目標)兩個層次:從策略上,應當爭取性工作的非罪化,以將傷害減到最少(拿非法化使性工作者受剝削與非罪化相比,兩害相權取其輕、從戰略上,應當爭取提髙女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地位,以最終消滅賣淫。二、淫穢品在世界大多數國家,淫穢品的出版和發行都是合法的產業,淫穢品本身被視為人類想象的產物,屬於憲法中言論自由條款保護的範疇。例如在美國,對淫穢品的檢查製度隻針對兒童淫穢品,對於成人淫穢品是沒有限製的。淫穢品在美國有100億美元的產值。1989年,美國人每個月購買900萬冊《花花公子》、《閣樓》和《妓女》雜誌,全年租淫穢色情錄像帶4億部,在1991—1993年間,成人錄像帶的批發和零售在一般錄像帶商店增加了75。此外,在美國,有線電視用戶為2200萬戶,成人娛樂電視台200家,其播放的節目中有大量淫穢內容。根據2005年的杜蕾斯調查,全球各同人最常用的助性丁具前三項分別是色情錄像、按摩油和潤滑劑、22%的人使用振動器。的女性使用按摩油來增加情趣,男性則更喜歡看色情錄像(49%)。中國台灣地區的人使用振動器的比例最高47%,泰國人使用色情錄像來增加性情趣的比例最高(62%)。潤滑劑的使用在新西蘭最為普遍(60%)。50%的保加利亞人通過情趣安全套來增加性生活情趣。16%的中國人靠看色情錄像來助性。在淫穢品的製作與傳播在中國現行法律中屬於違法行為的情況下,16%實在是一個高得驚人的比例。這一比例不僅反映出淫穢品在中國的普及程度,而且反映出傳播淫穢品的違法行為的普遍性。當一個法律被人們如此嚴重地普遍不遵循的情況下,很難認為它還是一個活躍的法律。在此次調查中,從對淫穢品的個人經驗中發現,淫穢品的普及程度恐怕也早已超過了一般人的想象。一位河北農村的中年男子說:我看過色情片,但是沒有買過。過去要三五元,現在一兩元就能買到,城市的過街天橋上,農村的音像商店裏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