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賣淫(2 / 3)

括以經濟上的抉養作為交換條件的夫妻關係中的妻子,甚至應3包括與“富婆”結婚的男人。賣淫與非賣淫關係兩柏區別的關鍵因素在於婚姻是否包含了財產關係。僅僅因為愛情而締結的婚姻才楚道德的婚姻,隻有繼續保持愛情的婚姻才是道德的婚姻。這種看法不僅來自理論界,現實生活中也有同樣的看法。一位妓院老板說廣那些不是因為愛情而是出於貪婪而結婚的女人,那些為了有人給她們付賬單、給她們漂亮房子、衣服和首飾的女人,那些為了不幹繁重的工作、擺脫討厭的親屬或避免被當做老女仆的女入,她們除了名字不叫妓女之外,與妓女毫無二致。她們和我的姑娘們的惟一區別就是,我的姑娘們使男人花錢感到物有所值。”總之,高度概括地說,這種觀點認為,性不應當出賣,而應當是免費的,是出於愛情和自願的。如果沒有愛情和自願,那就是賣淫,不論是婚內還是婚外。極端一點的如激進女權主義者,甚至主張完全避免兩性關係,無論是婚內還是婚外。自由主義女權主義的性觀點則是一種具有現代主義傾向的觀點,它向男女兩性的雙重標準挑戰,主張男女在性方麵的平等。自由派的觀點認為,賣淫應當非罪化。這種觀點以前述英圍的沃芬頓報告為代表廣私人的不道德不應當成為刑法關注的對象。”報告認為,賣淫活動雙方不應受懲罰,隻有強行拉客才應受到逮捕,因為這種活動侵犯了公共秩序和體麵。“賣淫中個人的性行為沒有超越商業活動中的個人權利範疇。因此,政府不應當禁止這一活動,除非國家有證據證明禁止這一活動對社會有益。”自由派批判現行關於賣淫的法律,認為賣淫法的基調在於視女性為私有財產而非獨立的個人。作為獨立的個人,女性有權決定處置自己身體的方式,無論是出於愛情的、自願的、免費的性,還是出於商業動機的性,她們都街權決定,別人不應當幹涉,也沒有權利幹涉。自由派女權主義提出:“性一向被認為是所有的女性應當免費去做的事,而今一些女性以此掙錢,她們的行為為其他所有的女性拒絕任何免費性行為提供了力量的源泉。”她們認為,許多妓女賣淫的原因來自她們所出生的經濟環境,任何人如果感到自己所處的經濟地位十分不利,以致賣淨成為有限的選擇中最有吸引力的一種時,她們有權利這樣做。社會的道德不應當歧視或打擊妓女,社會對待妓女不應當比一般人在這種環境下的所作所為期望更高。自由派的觀點認為,賣淫合同與其他雇傭合同毫無二致:妓女在一段時間內提供性勞動力換取金錢。囚此,對待賣淫合同也應當像對待其他勞動合同一樣。妓女也有成立工會的權利和掌握自己工作環境的權利,就像其他工人一樣。女權主義應當反對那種以為賣浮比其他工作下賤的看法,那種觀點屬於父權製在性問題上麵的偽善。合同論者認為,在性服務的自由市場製中,建立一種正常的、健康的賣淫活動秩序是完全可能的,在其中,男女兩性都有做買方或賣方的機會。荷些女權主義者化反對合同論者的觀點,她們認為,賣淫不是單純的商業資本主義的一部分,而是男性實施其性權力的一部分,是男性接近女性身體的保證。她們認為,女性有3種合同:婚姻合同、賣淫合同、代理人合同。女性在賣渾時勻其他職業不同,她不可能在出賣身體的同時“不出賣她的自我”。工廠主和奴隸主隻關心身體的產品,而嫖客關心的是身體本身。有的嫖客僅僅要求妓女給他們手淫,對於這種人來說,原本自慰就完全可以了,而他們偏偏要找妓女來為他們做這件事,這就恰恰證明嫖客買的是妓女本身,而不隻是妓女的服務。自由派女權主義者又反駁說,在個人服務業中,如餐館侍者、秘書、仆人、護士等許多行業中,都需要個性和情感的服務。英航空姐要受到“真心微笑”訓練,情感是她們所提供的服務的一部分。秘書學校要訓練其學生的容貌、聲音、成熟以及對上司的優雅態度。服務行業有許多女性化訓練,都要求她們“出賣她的自我”,雖然有時隻是一部分的自我。此外,妓女也像其他服務行業的人一樣,能夠劃清顧客和朋友、情人之間的界線。對顧客,她們隻提供性服務;對於情人,她們才奉獻真正的自我。難道賣淫真如帕特曼所說,在邏輯上與其他服務職業有什麼區別呢?自由主義女權主義對賣淫的觀點引起了較大的爭論,反潔者提出:按照這個邏輯,人有沒有權利把自己賣為奴隸?人可不可以這樣來處置自己的身體?還有人提出這樣的問題:賣淫的合同是否應當像一般的商業合同那樣得到保護?在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上,有妓女在研討會上提出,她們既不要非法化,也不要求合法化,而要求像做秘書工作一樣的工作權利做秘書並不用去領執照。自由派女權主義者追根究底地問:“究竟為什麼‘娼妓’成了這麼肮髒的字眼?事實上,在工作場所,我們總是被要求與男性不同,為男性端咖啡。事實上,無論我們做何種工作,大多數女性全都被期望用這種或那種方式出賣她們的性,向男性獻媚,使男性的生活變得不那麼嚴酷。妓女至少還被允許保持了一種尊嚴,即不必假裝她們在做別的什麼事。賣淫的‘罪惡’在於拋掉了‘女性不出賣性’的假象一包括在工作場所,在婚姻中或在街道上。妓女揭掉了我們的外衣,她們向世界講了真話。這是‘可敬’的女性仇視她們的真止原因。”近年來已經被普遍接受的一個頗具女權主義特征的提法是,將色情行業從業人員稱為性工作者,將賣淫稱為性工作,把它視為一種職業。妓女所得報酬是因為她們所做的事,而非她們的身份和屬性。她們是娛樂工作者,就像脫衣舞女、色情模特兒一樣。應當強調她們與其他女性的共同點。就像早期女權主義所承認的那樣,做家庭婦女也是工作,照顧老人、病人和殘疾人也是工作。前女權主義時期的一種普遍的做法和觀點是不以無酬工作為工作的。因此,在女權主義理論中,“性工作者”這一概念有兩個含義:其一是這些女性為其所做之事得到報酬,靠性服務謀生;其二,像其他女性一樣,她們的工作應被視為一種依靠技術和付出努力的工作而得到尊重,不應被視為每個女人都具有的天生的能力。正像女權主義爭取為家務勞動付酬的鬥爭一樣,在賣淫問題上,女權主義也應當肯定對性服務的付酬;正像隻有為家務勞動取得報酬才能使它受到尊重一樣,隻有為性服務取得報酬才能使它受到尊重。自由派女權主義認為:從這一觀點來看,妓女比其他女性更值得讚賞,因為她們對自己所做的事更為坦率,而且絕不會賤賣白己。再看從事色情業的女性的自我評價。一些性工作者認為,性工作可以是快樂的,就像其他行業一樣。金錢、獨立和靈活的工作性質使許多單身女性可以有更多的娛樂時間,更多與家裏人在一起的時間。據一些脫衣舞女和色情片女演員說,她們在台上表演或拍戲時,能夠感到自身的性感和魅力,一些妓女也說她們能夠從與顧客的關係中得到享受。色情片演員對自己的工作感到滿意,認為自己的照片、影片和錄像片能夠為觀眾提供新的性技巧,或者提供性治療,或者是為觀眾提供性快樂,也能體驗到一種自身價值的實現感。有些妓女甚至認為,賣淫活動不但不是鞏固男權製的,反而是可以破壞男性權力的。一位女權主義妓女這樣說:“我常常想,妓女是惟一解放了的女性。我們是惟一能夠像男人操女人那樣操男人的女人。”她坦率地說:“我喜歡我的妓女身份。我掌握著控製男人的權力,在私下裏,我認為男性害怕女性的性優越地位。”“可惜我們的顧客還是生活在陰影之中,因為他們是妻子的財產。他們生活在那些女人的所有權的枷鎖之中。他們中大多數是結了婚的。他們不敢來是怕毀了婚姻。他們怕冒犯了神聖的婚姻。”但是同時她也看到:“在私卜領域,娼妓是有權力的。她說了算,她安排性和金錢的交換。但在公共領域,她完全沒有權利沒有公民權,沒有人權。賣淫法律是社會對女性的控製。男性最害怕的就是如果妓女的聲音被人們聽到了,好女人們也會突然意識到她們的時間是值錢的,也會知道如何去要錢。”從20世紀70年代中期,人們開始聽到女權主義妓女的聲音。她們明確地提出這樣的口號:“妓女是娛樂工作者,讓我們麵對這一事實。”1973年,以詹姆斯為首的一群妓女在舊金山成立了自己的組織,這個名字是由“放棄舊倫理”這幾個英文字的字頭組成的。這個組織在政治上很活躍。20世紀70年代末,保護妓女的組織越來越多,它們開展了保護妓女的基本人權的活動,除了00了—0丁它之外,還有紐約州的紐約保護賣淫者組織、夏威夷的保護賣淫者組織,以及馬薩諸塞州賣淫者聯合會、西雅圖賣淫者團體、加利福尼亞的娼妓聯合會等。為了反對人們的歧視,法國、意大利、美國等同的妓女都舉行過罷工和遊行示威活動。1975年,法國一些地方的妓女占領了教堂,抗議警方騷擾,批評政府沒有保護她們不受暴力侵害的權利,以及政府的稅收政策。倫敦和加拿大的妓女也采取了類似行動。妓女組織提出的主要要求是賣淫非罪化。她們認為,如果沒有製裁賣淫的法律,隻有一般的保護居民不受暴力、欺詐和剝削的法律,她們的交易會進行得更加平穩,也不會引起那麼多的社會問題。有一種觀點認為,西方女權主義在賣淫問題卜的爭論,歸根結底還是圍繞著一個最古老的問題,即好女孩和壞女孩、好女人和壞女人的劃分。一位女權主義妓女說廣匿名的性活動像其他種類的性活動一樣合理。所以如果女權主義的理想就是非匿名的性,那我們根本就不同意這種理想。”“有人說,淫穢色情品喑示女人天生是妓女。這有什麼不對?我是個壞女孩。我喜歡做壞女孩。明尼那波裏修正案繼續將女人分為好女人和壞女人。”許多人反對賣淫非罪化,就是為了劃清好女人和壞女人的界限,他們擔心的是,如果實現了賣淫的非罪化,好女人和壞女人的界限就模糊了。而自由派的女權主義者旗幟鮮明地提出:“女權主義性政治的全部意義就在於使女性不必在做好女人和壞女人這兩者之間作選擇。”各個女權主義流派對賣淫行為的看法各異,但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從婦女的利益出發,它們都不認為賣淫是犯罪。在賣淫問題上分清犯罪與通德的界限是很有必要的,既然賣淫是一個道德問題,它就不再屬於由法律來處置的範疇。由它所反映出來的是婦女的地位高低、賣淫婦女的道德水準和社會的道德水準問題,而不是刑事犯罪問題。有社會學家設想了解決賣淫問題的5種政策選擇,並研究了其利弊:使賣淫非法化,采取法律手段將賣淫活動徹底消滅。這一政策注定失敗,僅僅缺乏警力這一項原因就能使非法化的設想難以有效實施。這一政策所帶來的社會問題(黑社會插手非法行業、警察腐敗等)比它想解決的問題更糟,不僅違反了所有的曆史經驗,而且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忽略了男女兩性的生理需求和欲望。使部分賣淫活動非法化,如僅使主動拉客的賣淫活動非法化。如英國的法律就是這樣。這種法律會使嫖客及高級應召女郎逍遙法外,會使法律成為有階級偏向的法律,而不是對所有的人一視同仁的公平的法律。使賣淫合法化並對其加以控製,主要理由是為了防止性病傳播。但是合法化並不能防止性病傳播,還產生了新問題,它使賣淫成為固定職業,使一些本來隻是短期從業者變為長期從業者,使警察權力過大,因為他們控製營業執照,會阻止婦女改換職業,並在她們想改換職業時訛詐她們。建立“紅燈區”,使警察較容易控製賣淫活動。這種做法也有兩個不利因索,一是各個社區的居民們都會提出“不要在我們這個地區建紅燈區”的抗議,那麼紅燈區究竟應當建在哪裏呢?二是如果在這些地區加強警察控製,娼妓會轉移到其他地區,還會造成人們的行為在同一個城市中某些地方違法、某些地方不違法的混亂局麵。使成年人之間的自願的性活動的非罪化,不論其中有無金錢交易。這一政策最大的好處是以節省大量瞥力去對付有受害人的犯罪。娼妓可以在地下刊物中做廣告,可以在按摩房、成人書店或特殊伴侶機構找到顧客,可以建立性俱樂部。這樣就使那些想找娼妓的人能找到他們,同時也使不想找他們的人能夠避開他們。賣淫對策中的非罪化這一立場是極其重要的。它揭示出很多人,特別是道德保守派不願意正視的一個現實:免費和雙方自願的性僅僅是兩性關係的理想境界,而現實中存在著大量不免費或不自願的性。其中女性的角色有以下3類:第一類:妓。短期交易關係,無婚約。第二類:除丈夫外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妾。長期供養關係,無婚約。第三類:除丈夫外無其他經濟來源的妻。長期供養關係,有婚約。顯而易見,這3類人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因此,隻製裁其中的一類或兩類是不合邏輯的,也是不公平的。而全世界不會有人認為與丈夫有供養關係的妻子是應受刑法製裁的;同理,另兩類人也不應受刑法的製裁。按照一般的社會道德標準,免費和雙方自願的性才是道德高尚的,而不免費的性是道德低下的。但是,一位成年人、一位公民有權選擇自己的道德標準。如果他選擇了一種不道德的生活方式,社會道德可以批評他、教育他,卻沒有權利用刑法去處罰他。用法律的形式來處罰公民的不道德行為,這是一種立法上的道德清高主義。一個現代法律體係的基本原則在於:不應當以社會上一部分人的道德標準作為依據訂立法律,去懲罰社會上另一部分人並不侵害他人權利的行為。內從我國實行改革以來,一些貧困地區的婦女以賣淫為擺脫貧困的手段,在那裏出現了“笑貧不笑娼”的情況。這同樣反映了婦女地位的低下、這些婦女道德水準的降和社會道德水準的下降。這種現象同一些女性“傍大款”、做全職太太顯然屬於同一性質的問題,都是女性將自己的性服務作為商品出售的行為,隻不過前者是短期的、多次性的零售,後者是長期的、一次性的批發。如果用法律手段來製裁,隻製裁前者而不製裁後者是不合邏輯的。而沒有任何一個人會持後者應受到法律製裁的觀點,由此推論,對前者用法律手段製裁也是不公平的。如果前述邏輯是完備的,我們隻能得出如下結論:對付賣淫行為,隻能采用提高婦女地位、提高泊女道德水平和整個社會的道德水平的辦法,而不可釆用將賣淫行為非法化、刑事化的辦法來加以解決。正如沃芬頓報告所指出的那樣:私人的不道德不應當成為刑事犯罪法製裁的對象。自由女權主義還進一步提出了更為嚴重的指控:反賣淫法是違憲的。這是因為:第一,反賣淫法是歧視女性的,它假定男性自然不會是娼妓,而且它不懲罰嫖客;第二,反賣淫法侵犯了人們控製自己身體的權利。婦女是內己的主人,如何處置自己的身體,包括有代價地提供性便利一類的行為,均與他人無關。然而,自由女權主義同時又認為,賣淫在道德上是墮落的,所以盡管賣淫應當非罪化,卻不應當提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