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二場09頁 返回充南城老家(2 / 2)

由於我出發的時候,我外公隻給了我兩百元錢,在珙桐鎮又耽擱了好幾天的時間,自然有消費了。

作為大哥,我不可能找祝方和傻毛他們拿錢用吧!

所以,我的路費自然就不怎麼夠用。

我把從宜江城至充南城的車票買了後,就隻有兩元錢了。

問題是,我的老家,不在城裏,而是在充南城的一個鎮上,之前也說過,那裏叫“巡龍鎮”,充南城到巡龍鎮,都還有三元五的車票費用,不僅如此,當我搭車到達充南城的時候,到巡龍鎮的車,已經沒有了!

這就麵臨著,我必須住宿一夜,第二天才能再出發。

那時候人小,膽子也大,所以,並沒有把這一切放在心上。

一切和我想象中都差不多,當我在充南城下車後,到巡龍鎮的公車,果然沒有了。

我不可能留下來,去找旅館住,因為我住不起,經濟不允許我這樣。

於是,我選擇了極端方式回老家,搶劫。

那次我回老家,為了去打獵,所以,我把我在山南監獄,混社會的時候,所購買的一把‘仿五十式手槍’帶在了身上。

然而,這把用來打獵的仿真槍,就成為了我壯膽的工具。

在我很小的時候,我就在我那‘罪犯師傅’那裏學會了,要怎麼搶劫,不容易被發現;

下手的時候,要對目標的什麼位置出手,才不容易出現危險,又有效率;

如果被抓,要采取什麼樣的手段,才能更有效率的對抗政府,少被判刑。

雖然,這一切手段,我都知道,但在實際生活中,我從來沒有使用過一次。

因為,那位關心我的‘罪犯師傅夏鳴筠’,嚴格禁止我輕易使用他教給我的這些手段去找錢。

我也曾問過夏鳴筠,這是為什麼?

夏鳴筠告訴我:“海兒,你要明白,我教你的這些東西,都是讓你在,被逼無奈的時候所使用的求生伎倆,並不是讓你以此為生!”

“如果你以此為生的話,那麼,你這一輩子都將一事無成,到最後,如果你運氣好,沒出事,那,最多也就是一個小混混罷了!”

“所以,你一定要記住,我教你的所有技術,都是求生用的手段,真正要用到的東西,是我給你講的那些做人的原則……等,知道了嗎?”

對於‘罪犯師傅夏鳴筠’的要求,我並沒有做好,也許是年齡太小了的關係吧!

那時候,我還不能很好的體會到,他對我說的那些話的輕重之分,雖然記住了,但我卻讓它和行動,分道揚了鑣。

失敗,自然就成為了一種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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