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3月19日,印第安納州裏森桑,早晨7點30分,正當喬治·凱澤穿越一個農院走向自己的拖拉機時,他看到一隻樣子奇怪的動物站在25英尺遠的地方。他盯著它看足有兩分鍾,直到它也看到了他。凱澤描述這個動物為“直立大約5英尺至8英寸高,非常強壯。”他補充道:“它沒有脖子,頭直接安在肩膀上,臉是黑的。它的兩隻眼睛靠得很近,前額很短。除手背與麵部,它周身是毛。它的手看起來與人的差不多,沒有利爪。”看到凱澤後,這隻動物發出呼嚕呼嚕的低吼,轉過身去,跳過一條溝,以極快的速度衝向路的盡頭。從它留下的腳印中澆出的石膏模型可以看出它有三個小腳趾與一個大腳趾。

1972年8月,印第安納州普將納姆縣,蘭迪·羅格斯與盧·羅傑斯是一對年輕夫婦,居住在印第安納波利斯以西40英裏外的一個名叫洛克代爾的隻有950人的小鎮上。他們的家經常在深夜裏被一個影子般的不速之客造訪。那是一隻體形碩大、身上長滿毛的“大猩猩”。絕大多數時間它用兩隻腳走路,在跑的時候則四腳著地。羅傑斯夫人報告說,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我們從未能發現它留下的足跡,甚至當它走過泥地時也沒有。它確實連跑帶跳,但似乎不會觸及任何東西。即使它在雜草中行進,你也聽不到任何聲息。有時當你對著它看時,目光似乎可以穿過它。”

然而,當地的農夫卡特·伯丁卻聲稱這隻動物使他損失了30隻雞,它把它們全撕碎了。伯丁、他的父親與叔父三人都看到了這隻在雞舍中的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並把它趕到了穀倉中。他的叔叔向它開了一槍,它逃到了附近的空地上。“我用一支氣槍向它連開4槍,”比爾·伯丁說,“這個東西離我隻有約100英尺遠。我一定打中它了。在這個距離內我打死過許多兔子。”然而,這個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似乎並未被傷到!之後的一個月內,至少又有40人聲稱看到過這個動物,直到後來有一天它突然消失了。

1987年10月,新罕布什爾小塞爾斯博裏,傍晚時分,兩個十幾歲的女孩去查看一下那些身體不適的馬匹。在距離她們200碼和離樹林25碼的地方,她們發現了一個“巨人”,身高約7.5英尺,體寬有一男子的2倍。為了嚇跑它,一個女孩舉起來複槍向空中放了一槍。這一槍並沒有發揮作用,於是她又放了一槍,這次這隻動物四腳著地,走了一段距離,然後又站了起來。兩個女孩決定逃跑。其中一個回頭看時,隻見又有三四個類似的動物與先前那隻一起走向叢林。有關法律官員曾要求兩個女孩接受測謊器的檢查,她們都通過了。20世紀70年代中期,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目擊、耳聞或足跡的報告陸續在蒙大拿州出現。

沃爾特·鮑爾斯在米爾·布魯克地區狩獵時,曾幾次聽說過這裏有兩隻奇怪的動物在遊蕩。不久後,在兩片樹叢間,他自己也看到了一個“至少有9英尺高的東西,披著灰色的毛發。”因為正好迎著太陽光,鮑爾斯看不清這隻動物的臉,但他注意到“它的手就像你我的一樣,隻不過有3倍大。它看起來像一隻大猩猩,但絕不是一隻大猩猩。”這隻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跑進了沼澤,鮑爾斯也趕緊跑進汽車逃走了。有人證實鮑爾斯是一個“頭腦敏銳、精神冷靜的人”。然而,一個護林員說鮑爾斯看到的隻不過是一隻駝鹿而已。

下麵是表明長有毛發的物體與不明飛行物有某種聯係的事件。在印第安納州普特納姆縣的羅克代爾所發現的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是與另外一個奇怪事件相聯係的。1972年8月的一個晚上,羅克代爾的一名目擊者看到一個發光的物體在玉米地上方盤旋,然後它看來似乎是“爆炸”了。緊接著,住在玉米地另一邊的盧·羅傑斯就看到了一隻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

當然,目擊者看到的可能隻不過是一個偶然劃過的流星,然而確實有許多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目擊案與UFO(不明飛行物)相聯係。一些調查人員,特別是斯坦·戈登與唐·沃利,認為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可能是不明飛行物上來的不速之客。盡管絕大多數此類事件缺乏一定證據——一般來說,同一地區有關不明飛行物與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目擊案報告都隻有一份——但確實有一些事件是令人震驚的。請看下麵一個例子:

1973年10月25日,美國賓夕法尼亞州聯合城,當一個22歲的青年與兩個10歲的男孩看到一道紅光在城外的一片田地上盤旋過後,他們就搭上一輛卡車趕往出事地點。到達後他們看到了一個像圓屋頂樣子的白色不明飛行物停在地麵上,發出像割草機一樣的聲音,靠近後能聽到“尖叫聲”。兩個體形巨大的像猿一樣的動物閃動著綠色的眼睛,正沿著一條籬笆行走著。那個高一些的約有8英尺高,左手順著籬笆往前捋,右手則幾乎著地;後麵一個個頭小些,約有7英尺高,正努力跟上前麵的動物。它們發出的嘶叫聲似乎是一種溝通聯絡方式。那個青年身上帶有來福槍,向那個大一些的動物開了三槍,它呼叫著離開了同伴。與此同時那個不明飛行物突然不見了,兩隻動物也都消失在樹林中。一會兒,一名警察被叫到出事現場,他發現在不明飛行物停留過的地方有一條長達150英尺的發光帶。他也聽到了從樹林中發出的響亮的叫聲,這叫聲明顯是由某種體形巨大強壯的人或什麼東西發出的。這時那名22歲的青年目擊者的神經都快要崩潰了。

接下來有更多的奇異事件發生,1987年3月28日深夜11點45分,家住科羅拉多州格林蒙田瀑布附近的丹·莫塞斯把眼光不經意地轉向窗外時,卻看到“那些動物們就在我房子前的路上跑著,這條路離我的前窗隻有30英尺遠。當時路上覆蓋著大約1.25英寸厚的積雪。當它們跑著的時候,胳膊還像鍾擺似地前後擺動。我得到的第一印象就是它們身上長滿了毛。這是我一生中所見到的最不可思議的事。”

莫塞斯目擊案在報紙上被報道出來之後,這個位於派克國家森林公園的地區又有一些居民講出了自己的遭遇,之前他們因為怕被人嘲笑而一直保持沉默。目擊與耳聞案接踵而來,一些曾跟蹤過這些長有毛發兩足動物足跡的人發誓說它們在中途突然消失了。

如果說,這些像猿似的動物能夠在像印第安納州與新罕布什爾州這樣的地方秘密存活下來,在生物學上似乎是不可能的,那麼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所具備的特性在生物學上也是講不通的。有時,在那些該留下足跡的地方它們卻沒有留下,而當它們留下足跡時,卻可能有著兩個、三個、四個、五個甚至六個腳趾!在一些案件中,我們被告知說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被子彈擊中或擊斃,但目擊者們更經常堅持說子彈對它們來說隻不過是隔靴搔癢。有時這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似乎像鬼魂一樣突然間消失了,但它們還是留下了一些見證,比如掛在籬笆上的一撮毛發等。

更不可思議的是,遠在加利福尼亞州南部和南達科他州的一些“目擊”者甚至報告了“看不見”的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1977年11月3日,南達科他州的一個印第安人保留地內,從下午到夜晚,一直有人看到過一隻該類動物。當地居民與警察對這個地區進行了嚴密監視。一個名叫萊爾·麥克森的牛仔報告了下麵這個神秘事件:

“我們在黑暗中走著,我非常清楚地聽到了一種動物由於正在跑步而發出的沉重喘息聲。我把手電筒轉向發出聲息的地方,肯定是這個地方,但看不到任何東西。我感到奇怪的是,是不是當外來物體靠近時,這種東西可以使自己隱身?”

可以肯定地說,關於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的報告中,至少一部分是惡作劇,它們或者是謊言,或者是有些人真的被穿著道具服裝的惡作劇人捉弄了。一些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如1971年2月在俄克拉荷馬州洛頓被許多居民看到的那隻“動物”)最後證明是身體肮髒、滿臉胡須、患有精神病的“人”,19世紀許多有關“野人”的報告就是這樣。在另一些事件中,長有毛發的兩足動物很可能是熊。但是,我們也不能以偏蓋全,這些解釋不能測蓋所有的目擊案,特別是現在的一些目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