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大腳怪獸
在北美的原始叢林中,從1955年開始人們就傳言這裏生活著一種好像亞洲野人的“大腳怪”。當時在報紙上也發現有關捕獲、殺死並發現某屍體的報導,但是目擊者們卻不承認他們發現這種“怪物”的屍體。
人們發現這種奇怪的動物都不喜歡陽光。它們喜歡晚上出來活動,為了更加詳細地了解它們,伊凡·馬克斯早在50年代就對它們進行研究。並從當地的印第安人和愛斯基摩人那裏得到一些它們的情況。通過對它們的追蹤和考察,發現這些奇怪的動物有極善於逃避敵人傷害的能力。
人們都不相信有這樣的一種“大腳怪”的存在,伊凡也是一樣。但在1951年10月,伊凡在加裏福尼亞北部西克猶郡的死馬山頂發現了一個奇怪的腳印。他推斷那是“大腳怪”的腳印,用此他對他以前的觀點第一次表示了懷疑。
有一天伊凡·馬克斯在內華達州的華爾特山狩獵美洲獅時,發現500米外的地方有一個黑色高大的可怕的類人生物。他立即用長焦距鏡頭拍了下來,他說:“那東西太古怪、陌生,可能很危險,所以我不想再靠近它。
1970年5月的一天,他和一名瑞士“大腳怪”考察者雷內·達因頓在華盛頓州的科爾維爾迫蹤“大腳怪”中,再次發現眾多的、分布廣泛的“大腳怪”,他們還做出了這種腳印的石膏模型。
華盛頓州立大學人類學家格羅弗·克蘭茨博士鑒定模型後評論說:腳印異呼尋常地彎曲、隆起和細致,從解剖的精密度來說,是真實可信的。
1970年10月,有一個“大腳怪”在科爾維爾北邊的公路上被汽車撞倒。馬克斯聞訊馬上趕到現場,他看見那個被撞但傷勢不重的“大腳怪”渾身長著黑毛,它正在倉惶地逃跑,而且很快消失在叢林中。馬克斯僅僅搶拍了一點這個動物蹣跚而行的鏡頭。不久,馬克斯在愛達荷州的普利斯特湖東邊加裏布彎附近考察時,突然發現一個紅褐色的“大腳怪”正朝一片沼澤地跑去,它的身體在樹幹之間時而顯露類似人的四肢與寬闊的背部。
1972年,有一隻龐大的白毛“大腳怪”在加裏福尼亞北部的暴風雪中四處奔騰、跳躍。據有人考證認為,雄性的黑猩猩也有在風暴中騰躍的行為,而且隨著身體發育成熟,在身體某些部位的體毛會變得特別白。這個白毛“大腳怪”是否在習性上與黑猩猩有相同之處呢?
1977年4月,在加裏福尼亞州夏斯塔郡的雪山附近,馬克斯發現一個雄性“大腳怪”站在沼澤中用手舀水,並用力抖動身體驅趕成群的蚊子。它的皮毛像水獺那樣光亮,頭上的毛發在縫處分成前後兩半,這是一種胚胎發育的特征。同年12月的一天,馬克斯與妻子正沿著一隻猜測可能是“大腳怪”的腳印搜索前進時,忽然聽到一種樹枝斷裂的聲音正在向他們接近。馬克斯以為遇見了熊,他從肩上將槍取下來,正在這時,突然一個“大腳怪”晃動著腦袋十分迅猛地朝他們撲來。馬克斯出於自衛,將它一下擊倒。
“大腳怪”在地上來回翻滾,極度痛苦地掙紮著,一隻手捂住屁股,並跳起來跑到一棵大樹後麵,顯得精疲力盡並痙攣地踢著腳。佩吉一直搶拍影片,直到膠卷耗盡,然後又用照相機拍照。
“大腳怪”很快就一跛一拐地逃走,不久就不再跛行,而是精力充沛地大步離開。馬克斯和佩吉謹慎地跟在“大腳怪”後麵。
過了一會兒,“大腳怪”爬上一個熔岩石脊停了下來,擺動著長臂,回過頭來威脅地看著馬克斯他們。“大腳怪”額頂部的頂毛直直地豎立著,顯得十分可怕!為免遭它報複性的襲擊,馬克斯和佩吉急忙離開了。
人類學家認為“大腳怪”很可能是類似於粗壯南猿或包氏南猿的一種素食性的人科。他們喜歡居住在潮濕的森林中,雌體和雄體的兩腿姿勢、骨盆外狀和陰部都酷似於人類。
不過,多數猿類都不習水性,但“大腳怪”卻極善遊泳,甚至能潛水,並習慣以潮汐帶、溪流、湖泊和沼澤中的水生食物為生。人類學家猜測“大腳怪”是一種生活在寒冷地區的水猿。
伊凡·馬克斯花了33年時間在北美拍攝了大量“大腳怪”活動的珍貴鏡頭,並由驚異視野公司製成大型紀錄片——“大腳怪之迷”,生動地展示了這種動物的外觀和行為,使全球為之讚歎。
毫無疑問,大腳怪是北美洲的隱秘動物學上最著名的神秘事物。一旦被證實是真的(任何缺乏一個真實標本的事件都不會讓大多數科學家感到可信),它將使人們不得不重新審視人類的進化史。因為如果大腳怪真的存在的話,它們可能是我們人類的一支近親。事實上,大腳怪的相信者們認為,它們或者是一種猿,或者是一種早期人類。
大腳怪是一種巨大的“類人猿”或“類猿人”,它們廣泛被發現於美國西北部(加利福尼亞州北部、俄勒岡州、華盛頓州與愛達荷州)和加拿大西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與艾爾伯塔省),這些地區存在著廣闊的山地與森林。因此這種動物的存在——雖然所有案件均未最後被證實,但有些目擊者自己被嚇呆了——即使仍然是不可思議的,至少也是可能的。
根據加拿大著名“大腳怪”調查者與作家約翰·格林研究過幾百起目擊案所得出的結果,這些動物的平均身高為7.5英尺。它們似乎喜歡獨處,很少被見到與其他同伴在一起。它們的身體全都長滿了毛發,四肢的長度並不像猿,而更像人。然而,它們肩膀很寬,沒有脖子,臉部與鼻子平平的,前額傾斜,眉骨突出,頭像錐形,這些使其更像是動物而不是人。它們既吃動物,也吃植物,喜歡晝伏夜出,在寒冷的天氣裏則不喜歡活動。
1901年,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維多利亞出版的《殖民者》報,報道了在坎貝爾河附近的溫哥華島上工作的一個名叫邁克·金的伐木工人的一段經曆。當時金是一個人呆在那裏,因為他的搬運工們說害怕森林裏的一種“猴人”而拒絕與他同往。有一天傍晚,這個代木工看到一個“人獸”正在河中洗腳。在這隻動物看到他後,就大叫起來並飛快地向山上跑去,然後在一個地方停下來回頭向他張望。金說這隻動物“全身披著紅褐色的毛,他的胳膊特別長,在爬山或在森林中‘奔跑’時很靈活。它留下的腳印尤其像人的,但有著明顯長且寬的腳趾。”
1904年12月14日,《殖民者》報報道說,另外4個可信賴的目擊者也在溫哥華島看到過一種像大腳怪的動物。又過了3年,該報報道說一些印第安人離開了居住的村子,居民們是被一隻“像猴子一樣的野人”嚇走的,它“夜晚出現在岸邊,發出一種神秘的怪叫”。加拿大西部的居民對於披著毛發的大腳怪十分熟悉。這是由於一個名叫伯恩斯的教師經常撰文介紹的緣故。他在不列顛哥倫比亞靠近哈裏森溫泉的一個印第安人保留區裏教書。從當地印第安人的講述中,伯恩斯感到大腳怪與傳說中的“超級猿人”並不是一回事,後者是一種聰明且具有超自然力量的“印第安巨人”。
其他聲稱曾看到過這種披有毛發的巨獸的人中,包括一個名叫艾伯特·奧斯特曼的不列顛哥倫比亞人。他於1957年站出來報告了一件聲稱發生於1924年的事件。當時他正在溫哥華島對麵的多巴灣進行一次探礦旅行,有一天夜裏正當他睡覺時,連同睡袋一起被什麼東西“鏟起”並被“搬運”了數英裏。當他終於被“卸”下來後,才發現自己已成為一個家庭的俘虜,這個家庭裏有成年男性和女性,也有男孩和女孩,而他們全都是像猿類動物似的巨人!雖然這些“人”對他還算友好,但顯然不想使他逃脫。隻有當那隻成年雄性因為嚼煙草而引起劇烈咳嗽後,他才有機會逃離那裏。奧斯特曼這次遭遇前後共經曆了6天時間。那些訪問過他的人們,包括奇異動物專家約翰·格林與伊凡·桑德森對於他的誠實與精神健康毫不懷疑。甚至靈長類動物學家內皮爾也認為這個事件是極具“說服力”的。
另一件不可思議的故事講述的是一組礦工被一些大腳怪攻擊的事,它發生在華盛頓州西南部的聖海倫斯山與路易斯河地區。1924年7月的一個晚上,兩個礦工——至少一個星期以來,他們因為一直聽到從附近的山嶺上傳來一種奇怪而可怕的尖叫聲而變得有些神經質了——看到一隻有7英尺高的像猿一樣的動物並舉槍射擊。他們迅速跑回了小木屋,就在這裏,他們與另外兩名礦工一起,遭受到一群這種動物整整一夜不停的攻擊。它們向屋子投擲石頭,並不斷地試圖破門而入。後來趕到現場的《波特蘭俄勒岡人報》的記者們發現了一些巨大的腳印。這段插曲發生的地點從那時起就被叫做“猿峽穀”。
1967年,這次事件的當事人之一弗雷德·貝克,與兒子羅納德一起出版了一本回憶這次遭遇的小冊子,書名是《我曾與聖海倫斯山的猿人生死相搏》。1982年,在接受溫哥華一家報紙采訪時,86歲的蘭特·馬倫斯承認他與他的叔叔就是引起很久以前那次事件的那兩名礦工。他開玩笑說,在叔侄倆捕魚後回駐地的途中,“惹了點小小的麻煩”。羅納德·貝克拒絕了關於這整個故事隻不過是“一個合謀騙局”的說法。
加拿大的報紙開始不間斷地報道有關大腳怪目擊案。“大腳怪”這個名稱開始被使用,是在20世紀20年代,當時西北部的居民們對於在遠郊地區發現的那些腳印之巨大感到十分震驚。1958年,神秘的大腳怪引起了美國人的注意,當時工作在加利福尼亞州西北部柳樹溪附近的重型機械司機們發現了大量的由巨大的兩足動物留下的腳印。在推土機剛剛推平的地麵上,一夜之間就出現了這些腳印。這些腳印多次出現後,就被鑄成了石膏模並在報紙上刊登出來。
20世紀60年代,大腳怪已在公眾中引起了巨大反響。盡管科學家們拒絕承認目擊者們所看到的真是他們所聲稱看到的東西,認為那些報告隻不過是一些騙局或隻是看到了熊而已,但還是有一些調查者如約翰·格林、勒內·達亨丹以及吉姆·麥克拉倫去訪問目擊者,前往叢林期望有所獲並研究目擊資料,就自己的發現撰文或著書。
伊凡·桑德森在其1961年出版的《雪人從傳說中走進現實》——第一部詳細論述大腳怪現象的專著——書中將北美的有關報告與世界範圍的“野人”報告聯係了起來,其中包括蒙古的“阿爾瑪斯”(ALMA)與喜馬拉雅雪人“耶太”。
在那些前往野外尋找大腳怪的人當中,有一個叫羅傑·帕特森的人,他曾是騎牛賽手、發明家與投資者。1959年,他看了《真實》雜誌的一篇有關大腳怪的文章引起了他的好奇,從此,隻要時間允許,他就前往沿太平洋的西北部森林中遊蕩,希望一睹這種動物的“尊容”。後來,他決定製作一部有關這種神秘動物的記錄影片,就在探險時隨身攜帶了一架攝影機,以便為以後的電影拍攝一些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