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祖先學會使用火,大約是在50萬年以前。那時候,閃電、雷鳴,使森林燃起了大火,熊熊烈火,煙霧衝天。可以推測,當最早的人類看見火光時,會感到神秘、恐怖,常常驚惶失措地四處逃散。

由於原始人對火虔誠膜拜,產生了形形色色的關於火的傳說。北美洲當地的達科他人說,火是豹用爪爬岩石的時候所發出的火花。

古代希臘神話說,是普羅米修斯神為人類偷取的火種;從此,人類才有火可以使用。

漸漸地,原始人克服了對火的恐懼。他們發現,被火烤熟了的獸肉,味道挺香。於是就用木棒彙成一束束熊熊的火炬,帶回洞裏,燃起人間第一堆篝火。經過無數次的試驗,人類漸漸學會燒東西吃,並且想法子把火種保存下來,使它常年不滅。

公元前800年,波斯出現了拜火教,後來,流傳到西亞、中亞和南亞。在廟宇神壇上,年複一年地日夜燃燒著一堆火。人們把火當做神來供奉,護佑著它,使它永不熄滅。火,是拜火教徒唯一信仰的象征。

火趕走陰冷,送來光明,導致了熟食,改變了人類“茹毛飲血”的生活,加快了人類曆史的進程。

接著人類學會了用火燒製各種陶器。陶是人類曆史上第一種人造材料,是劃時代的偉大發明。更重要的是,火還導致了金屬的發現,使漫長的石器時代結束了,人類的曆史翻開了嶄新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