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第四支煙(2)(3 / 3)

那個女孩子長得很可愛,還綁了兩條長長的辮子。

正方的觀點一直鎖定在談戀愛的人總會做出很多不理性的行為。

以學生而言,即使隔天要期末考,晚上還是會跟女孩子看電影。

或是半夜在女孩樓下彈吉他大唱情歌,不怕被憤怒的鄰居圍毆。

為了愛情茶不思飯不想睡不著的人,更是舉不勝舉。

而許多瘋狂行為的產生,通常也是因為追求愛情。

更有甚者,為了愛情而想不開自殺,或是殺害情敵與愛人,也時有所聞。

“例如著名的愛德華八世,放棄王位而成為溫莎公爵,隻為了和心愛的辛普森夫人廝守終生。辛普森夫人是個離過兩次婚的婦人,溫莎公爵竟然為她失去王位並被流放,我們能說溫莎公爵沒有失去理性嗎?”

那個綁著辮子的女孩,左手抓著辮子,右手指著我,大聲地說。

我在答辯時,首先定義理性應是思考的“過程”,而非“結果”。

所以不能因為經過思考的結果和一般人不一樣,就認為他沒經過思考。

舉例來說,如果在白色與黑色之間,大家都選白色,卻有一個人選黑色。

並不能因此判定那個人沒有理性,隻不過在一般人眼裏他是不正常而已。

正不正常隻是多與少的區別,沒有對與錯,更與是否理性無關。

就像愛因斯坦智商比正常人高很多,表示他不正常,但能說他不理性嗎?

“英國的溫莎公爵不愛江山愛美人,這是因為對他而言美人比較重要。即使一般人都覺得江山比較重要,那也隻是價值觀上的差異。不應該因為這種不同的價值觀,就認定溫莎公爵因為愛情而失去理性。”

我沒綁辮子,又不甘示弱,左手隨便抓著一撮頭發,右手也指著她。

柏森站起身準備結辯時,右手還在桌子下方對我比個“V”手勢。

“對方辯友舉出許多因為‘愛情’而殺人或自殺的極端結果做例子,來證明‘談戀愛’是不理性的……”

柏森的語調很激昂。這語調我很熟悉,好像是……“我方想反駁的是,即使有許多人為了‘金錢’而殺人或自殺,就能證明‘賺錢’是不理性的嗎?”

柏森把語氣再加強一些,我終於知道了,那是在話劇社時念對白的方式。

“所以我方認為,‘談戀愛並不會使一個人喪失理性’。謝謝!”

柏森下台時,答禮的姿勢是土風舞社的邀舞動作。

結果揭曉,我們代表的反方獲勝,柏森還獲得該場比賽的最佳辯士。

學長說我表現得也不錯,隻是抓頭發的樣子,看起來實在很像猴子。

“可惜這是辯論比賽,不是馬戲團表演。”學長拍拍我肩膀,遺憾地說。

當天晚上,依照慣例,柏森還是在熄燈睡覺後爬到上鋪問我,他是不是天生的英雄人物。

從此,柏森就一直是辯論社社員,到大四為止。

我陪柏森到大二後,就不去辯論社了。

因為我辯論時,偶爾會冒出你娘的圈圈叉叉,或是他媽的鳥兒飛之類的髒話。

學長說我很孝順,都不會提到我媽。

孝子是不應該因為說髒話而被對方辯友砍死的。

總之,大一和大二的時光,對我和柏森而言,是非常快樂的。

正因為快樂,所以時光走得特別匆忙。

大二下學期,柏森還被選為班代,我被選為副班代。

那學期我們相當活躍,辦了幾場舞會,還有撞球比賽和歌唱比賽。

舞會時,我們有開舞特權,可以先挑選可愛的女孩子跳舞,不必跟人搶。

撞球比賽我和柏森搭檔,撞遍班上無敵手,拿到冠軍。

歌唱比賽子堯兄竟然也參加,他唱的是曹雪芹的《紅豆詞》。

“滴不盡相思血淚拋紅豆,開不完春柳春花滿畫樓……”

子堯兄左手抱著一本《紅樓夢》上台,聲音渾厚低沉,全班震驚。

“咽不下玉粒金波噎滿喉,瞧不盡鏡裏花容瘦……”

他的右手先輕掐著脖子,再摸摸臉頰,身段很像歌仔戲裏的花旦。

“展不開眉頭,捱不明更漏……”

子堯兄深鎖雙眉,眼睛微閉,右手按著額頭,非常投入。

“恰似遮不住的青山隱隱,流不斷的綠水悠悠……”

“悠”字尾音拉長十幾秒,綿延不絕,全班鼓掌叫好。

毫無異議,子堯兄是班上歌唱比賽的冠軍。

係上的課業,我和柏森也都能輕鬆過關。

子堯兄一直被流體力學所困擾,考試前我和柏森總會惡補他一番。

要升大三的那個暑假,1013室的三個人,決定要搬出宿舍。

因為每個人的東西變多了,特別是書。

所以我們在外麵找了間公寓,是樓中樓格局,有四個房間。

還剩一間,我們把它分租出去。

最後租給一個大我們一屆的中文係學姐,楊秀枝。

我們都叫她秀枝學姐。

秀枝學姐的出現,除了讓我知道東方女孩也有傲視西方的胸圍外,最重要的是,她讓我認識了明菁。

因為明菁,我才知道,我是一株檞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