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貨幣資金的核算(1 / 2)

第一節庫存現金的核算

貨幣資金,是企業的生產經營資金在循環周轉過程中,停留在貨幣形態的那部分資金,包括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一、庫存現金的定義

庫存現金,是指企業為了滿足日常經營需要而在財務部門保留的那部分現金。

二、庫存現金的管理原則

企業在日常經營活動中,應加強現金收、付、存等各環節的管理。

三、庫存現金的使用範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可以用庫存現金支付的款項有:

(1)內部職工和其他部門交回的差旅費剩餘款、備用金等;(2)支付職工的工資、津貼及個人勞務報酬;(3)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款項;(4)各種勞保、福利費用等;(5)出差人員隨身攜帶的差旅費;(6)結算起點(1000元人民幣)以下的零星支出。

四、庫存現金的限額

庫存現金限額,是指為保證各單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規定允許留存的現金的最高數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庫存現金限額一般按照單位3~5天日常零星開支所需現金確定,遠離銀行機構或交通不便的單位可依據實際情況適當放寬,但最高不得超過15天。

如果企業在幾家銀行開戶的,可由一家開戶銀行核定其庫存現金的限額。

五、辦理現金收、付業務的程序

六、辦理現金收、付業務需要注意的事項

企業在辦理現金收、付業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企業向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時,應如實填寫提取現金的用途。

(2)企業收到現金時應於當日送存銀行。

(3)企業需要支付現金時,可從本單位庫存現金限額中支取或從銀行提取,但不得坐支現金,即不能從企業的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4)不得白條抵庫,即不能打白條頂替現金。

(5)不得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6)不得出借銀行賬號,即不能用企業的賬戶代其他個人或單位存、取現金。

(7)不得公款私存,不得私設“小金庫”。

七、庫存現金的核算

(一)現金收入的核算

企業現金收入的來源主要有:

(1)銀行提現。

(2)收取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銷售收入款。

(3)收取對個人的罰款。

(4)職工出差報銷時交回的多餘借支款。

企業現金收入主要的原始單據包括發票、收據等。

(二)現金支付的核算

企業在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支付庫存現金的地方有:

(1)把現金送存銀行。

(2)支付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

(3)發放職工薪酬,為職工代付、代墊有關款項等。

現金支付主要的原始單據包括工資表、借款單、報銷單等。

(三)庫存現金盤存時賬實不符的核算

企業在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時,如發現賬實不符,應及時進行賬務處理。

1.庫存現金盤點短缺

2.庫存現金盤點溢餘

第二節銀行存款的核算

一、銀行存款的定義

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款項。

按照國家有關貨幣資金的管理規定,企業在日常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種往來款項,除現金收支範圍內的可用現金收付外,其餘款項的結算都必須通過銀行賬戶辦理。

二、銀行存款管理的內容

三、銀行結算的優點及方式

銀行結算,是收付雙方通過銀行結算往來款項,也稱為“轉賬結算”。企業收入的一切款項,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都必須於當日解交銀行。一切支出,除規定可以用現金支付的以外,其餘應按銀行有關結算製度,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1.銀行結算的優點

2.銀行結算的方式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製度的規定,企業可以采取的結算方式有銀行彙票、商業彙票、銀行本票、支票、彙兌、委托收款、異地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證。銀行結算方式不同,企業原始憑證及記賬憑證填製時間和依據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