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第九十九章 最後的告白(1 / 1)

一級警司張思國仔仔細細地閱讀著司馬文騫在生命的最後幾日所書寫的文字,長達八萬字的《——我的犯罪心理過程》,一個兩重人格嚴重對立的心理圖像躍然紙上。

……我絕對不去進行一次以上在方式完全一致的犯罪行為,因為,我十分清楚現代刑事警察對罪案的偵破能力。我認為我在犯罪技術上所犯得第一個錯誤是,不應該將張頂娃的姐姐張英和他的那兩個把兄弟李天雄和黃岡同,全部安排到公司裏麵來。但是,我當時過於看重對張頂娃他們三個人的承諾了!其實,我也想過使用其他方式來實現對他們的承諾,比如,匿名地每個月給張英彙點錢。可是,心裏總是覺得不穩妥,總是覺得還是應該將親口答應過的,那個一個人頂罪去死的張頂娃的姐姐照顧得更好一些。這是我人性中善良的一麵在判斷上發揮主導作用的體現,我想,其他犯罪分子一般是不會這樣做的。搶劫秦弘揚我沒有感到一絲一毫罪惡感,“第二反貪局”的名字是我起的,我詳細地告訴了黃岡同作案時應該注意的細節,比如掌握對秦弘揚講話的音量,必須控製在足以震懾秦弘揚但又不可以驚動鄰居的範圍內。搶劫了那個貪汙受賄的秦弘揚,我心裏反而倒是有了一種梁山好漢智取生辰綱的快感!派人去綁走並殺害張媚妹是我很難下決心的一件事,我知道張媚妹不但無辜而且是受害者,張媚妹曾經打電話給我,向我進行求助。我也曾經十分地想幫助她去向警方報案,為她伸張正義。但是我又想到陳林海是一位很有實力的幹部,認為如果能夠通過這件事情去拉陳林海下水,對我今後掌握陳林海,並且通過陳林海去攻擊那些有汙點的領導幹部是很有幫助的。一開始,我曾經是想將犯罪行為界定在搶劫、敲詐、勒索那些政治上存在汙點的貪官們身上。因此,便還是下決心殺了張媚妹!脫了張媚妹的衣服,拋屍入海都是我的決定,但我沒有想到黃岡同在執行我的決定時,竟然又乘機奸汙了張媚妹!這不是我的意誌,也構成了在黃岡同受傷之後我立即就決定殺掉他的基礎原因。當我從陳林海家新任保姆的口中發現了陳林海被警方調查一事,並看到莊警督來到我公司,立刻意識到危險,馬上派出黃岡同剌殺了陳林海,想以此掐斷警方調查的線索。殺掉李天雄,是我自以為十分得意的一步棋子,因為,當我從黃岡同的手機上麵獲得了“東門王”的手機號碼之後,李天雄完全就是一個多餘的人物了,留著他有百害而無一利,殺了李天雄可以完全切斷我與犯罪分子的聯係,重新洗白自己……

張思國警司看到這裏不禁一聲冷笑,“完全切斷我與犯罪分子的聯係”!好像你司馬文騫自己不是犯罪分子似的?

……在整個從事犯罪活動的過程中,我是曾經有過心理掙紮的,有好幾次想到過停止犯罪活動,但是,對於物欲的渴望,使得我一步一步徹底地淹沒了原有的良知,使得我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深淵!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我覺得今後高智力犯罪活動可能會成為犯罪行為的主流,並且,會逐漸取代傳統形式的原始性犯罪活動,希望警方在預防和偵破知識分子高智力犯罪活動這一方麵多下功夫……

看到了這裏,張思國警司又是一笑,這個司馬文騫,自己死到臨頭了反而倒教訓起警督來了!真的是好為人師啊!不過,張思國警司又覺得他司馬文騫提醒的倒是也沒有錯,如果,不是那天自己在荔枝園裏剛好接到自己嶽父的電話,而且又恰好趕上手機的信號不太好的話,自己是絕對不會走到那個土崗子上麵的!老實地講,偵破司馬文騫一案,畢竟是帶有相當大的偶然性。而且,在抓捕司馬文騫之際,又讓他提前十分鍾給跑了!在審訊時,司馬文騫堅決地說是自己的直覺和預感發揮了作用。當張思國警司拿出從電信局打印出來的,柯玉惜在司馬文騫逃跑之前用手機打給司馬文騫的電話記錄,訊問司馬文騫是不是柯玉惜給他通了風報過信時,司馬文騫堅決否認,他說柯玉惜給他通電話僅僅是向他祝賀婚禮,並且告訴自己她會準時出席,因為柯玉惜與自己的關係特殊,到底出席不出席自己的婚禮始終是一個問題。司馬文騫的這一口供倒是同當初他傳訊柯玉惜時,柯玉惜的回答是完全一致的。

但是,一級警司張思國在心裏無論如何也排遣不掉對柯玉惜的懷疑,他決定,一定要認真地把柯玉惜控製好,絕對不能讓柯玉惜再成為司馬文騫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