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文騫擔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的鵬海市至誠家政服務有限公司和至誠婚姻介紹服務中心兩家企業,屬於司馬文騫的私有財產,被鵬海市人民法院依照對司馬文騫所做出的《刑事判決書》中“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附加刑規定,依法沒收了。
但是,鵬海市人民法院和鵬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並沒有解散這兩個企業,而是與鵬海市婦女聯合會協商,由市婦聯下屬的社會福利事業公司給作價收購了。
張英謝絕了新任公司總經理的挽留,回到了四川省達縣家鄉,去繼續擔任鄉村民辦小學的教員。她覺得司馬文騫這個人簡直是太不可思議了,一個讀了那麼多的書的人、一位擁有著兩個公司的董事長、一個看上去如此和藹可親的謙謙君子、一個能夠在家庭服務員麵前把法律知識講解得出神入化的人,卻能夠犯下如此可怕的滔天大罪!而且,自己本人的工作竟然又是他與弟弟張頂娃進行犯罪交易中的一個法碼!她覺得自己實實在在沒有辦法再呆下去了!張英認為,能夠去盡自己的一切力量,設法多教教農村裏麵的孩子們學點文化,是自己一生真正的歸宿。她買了許許多多本法律知識普及讀物,她決定回到家鄉之後,對孩子們開展普法教育。她發誓要盡一切能力不讓自己家鄉的孩子們,再度重演弟弟張頂娃的悲劇了!
家庭服務員陳曉紅對她一向所崇拜的“司馬老師”的滔天罪行更是驚歎不已,她也辭去了自己的保姆生涯,與自己再結識的男朋友,一個年輕廣東籍飯店廚師合開了一個三張桌子的小飯館兒,當上了一個跑堂兒的。陳曉紅下定決心,一定要以勤勞致富,為自己家鄉裏麵的窮苦孩子們立一個榜樣。
張英在返回家鄉之前,把自己積蓄下來的一萬塊錢,死說活說地送給了陳曉紅。她對陳曉紅說,這筆錢根本就不屬於自己!陳曉紅隻好千恩萬謝地接受了。
柯玉惜小姐在司馬文騫被依法槍決的當天下午,以“司馬文騫生前的一個朋友”的名義偷偷摸摸地到銀行裏麵,給司馬文騫在北京當教授的大姐的銀行帳號裏匿名彙了五十萬元人民幣。柯玉惜覺得自己無須對司馬文騫來負擔承諾的責任,彙上一半兒錢已經算是不錯了!難道貪汙一名死刑犯的錢還能夠算得上是有罪嗎?柯玉惜在心裏想,反正這件事也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了!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白拿還不拿!她同司馬文騫不一樣,柯玉惜應該被歸屬到那種隻管結局,而不問手段的“小人”隊伍中!心胸狹隘、極端的利己主義吞齧了這個當代大學生的全部心靈。她正在使用司馬文騫為她編寫的基本利潤收益製在拚命地賺錢,現在,她手裏也有個三百多萬了!
程東之未能全部得到他被司馬文騫以綁架他姐姐鵬海市東山醫院神經內科主治大夫程遠之所被勒索的那三百萬元,因司馬文騫個人財產不足,鵬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隻能先判付給程東之人民幣二百五十萬元,其餘部分必須等到人民法院依法變賣掉司馬文騫的住宅和那輛白色的越野汽車之後再另行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