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知道,生活中不公平的現象在任何時候都會存在的,這是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不要指望自己能得到自己所認定的公平。你能做的隻是改變自己的心態,盡量使自己的心理處於一個平衡的狀態。
第一,不必事事苛求公平。人常常受到傷害的原因之一,就是要求每件事都應當公平。其實,把公平作為一種理想而為之奮鬥是正確的,但把公平當成現實的必然則是錯誤的。因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絕對的公平。所以我們不能事事都拿著一把公平的尺子去衡量,否則就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隻要把一些不公平的事看得淡些,對其產生的結果坦然些,一切就會自然了。
第二,設法通過自己的奮發努力來求得公平。雖說絕對的不公平是不存在的,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就可以就此破罐子破摔。事實上,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員工都可以通過正當的途徑比如利用公司的體製和自我的努力來爭取、捍衛自己的正當權益,在盡可能的範圍內爭取相對的公平。
第三,改變對“不公平”事件的主觀感覺。不公平是一種進行社會比較後的主觀感覺,隻要我們改變比較的對象和標準,也能夠在心理上消除不公平感。比如,自己這次沒評上先進工作者,覺得很不公平。如果換一個角度,想想這次評選先進工作者的名額有限,許多和自己條件一樣甚至強於自己的人也沒評上,也許這樣想過後你就會心理平衡了。
我們要學會接受生活中沒有絕對的公平這個事實,放平心態,努力提升自己,完善自己,這樣才能使自己在公司這個平台上獲得最大的發展!
懂得戰略上的退避
正所謂“槍打出頭鳥” 。有時候,即使是在一個雙方公平、公正、合理和共享的競爭環境中,占優勢的一方也未必能比不占優勢的一方獲得更多的利益。
有時候,即使是在一個雙方公平、公正、合理和共享的競爭環境中,占優勢的一方也未必能比不占優勢的一方獲得更多的利益。這種情況在現實中比比皆是,譬如在北約內部,美國承擔了防務開支很大比例的份額,卻大大便宜了西歐和日本。美國經濟學家曼庫爾·奧爾森將這一現象稱為“小國對大國的剝削”。智豬博弈告訴我們,誰先去按下按鈕,雖然會造福全體,但卻不一定會多得。同樣的,擁有相對優勢的人,卻不一定會獲得較好的結果。
某大學公開招聘兩名教授,一個是教經濟學的教授,一個是教會計學的教授。經過層層選拔,A教授和B教授最終獲得機會。這時候,學校讓他們選擇教經濟學還是會計學,其中教會計學的教授的工資是5000元 /月,而教經濟學的教授的工資是3500元 /月。A、B兩名教授具有相同的學曆背景——會計學碩士,同時又都有經濟學的教學經驗,唯一不同的是A教授的會計學教學經驗優於B教授。在很多人看來,知識就是金錢,知識越多,工資越高,A教授理所當然地會獲得會計學教授的職位。但結果並非如此, B教授知道市場行情,也知道學校現在不會再重新進行招聘,於是在與教務主任談判時,極力否認自己具有經濟學的教學經驗,甚至說如果讓他去講授經濟學會誤人子弟,與其這樣,自己寧可不要這份工作。而A教授為了證明自己的能力,一開始就將自己的工作經驗和盤托出,還針對自己的工作經驗舉出了很多實例。結果B教授出人意料地成為會計學的教授,而A教授卻隻好退而求其次,教授經濟學。
智豬博弈用句通俗的話來形容就是“槍打出頭鳥”。一個很常見的現象就是不論國企、民企還是外企,企業內部總會存在各種各樣的小團體,其中每一個團體都代表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因此不可避免地會產生衝突。這時,每個團體都會推選出各自的代言人。這些代言人就是為集體利益(如爭取加薪或增加福利等)做出積極行動的領頭人。但這時我們會發現,被推選為代言人的往往是那些胸無城府但又總是給人以積極形象的人,而群體活動的最大受益者“小豬”則永遠是那些躲在幕後的人。如果活動成功了,他們可以不傷皮毛地優先分到一杯羹;如果活動失敗了,他們也可以發表一通“與我無關,我是受害者”之類的言論,與“大豬”劃清界線,將責任完全推給“大豬”,讓“大豬”成為永遠的犧牲者。
雖然我們並不提倡人們做職場上的小豬,但你要明白的是,如果你無時無刻地向外界展示你的博學多識、才華橫溢,你會發現你很可能終日奔波卻得不到應有的報酬,反而是那些不露聲色者會獲得最大的收益。所以,當你向外界展示自己才華的時候不妨學學小豬,適當地掩蓋自己的光芒,做一個“不為最先”的聰明人。
誰拿了你的加班費
在職場中,我們需要學會的是既要做 “大豬”,也要會做一個“小豬”,既要會努力工作,也要會盡力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
在“智豬博弈”案例中,之所以會出現小豬舒舒服服地“搭便車”,而大豬卻不辭勞苦地為了共同的食物奔忙的狀況,是因為對小豬來說它不踩動踏板相對於踩踏板來說是優勢策略,它去踩什麼也得不到,不踩則會出現兩個可能:如果大豬踩了,它可以坐享其成;如果大豬也不踩,兩隻豬就幹耗著,最終都得餓死,跟它去踩的結果一樣,但是起碼還可以保存體力。因此,小豬下定決心將“革命”進行到底——堅決不踩踏板。當然對大豬來說自己不踩而由小豬來踩踏板也是優勢策略。但大豬需要更多的能量來補充體力,他耗不起;另外,大豬也不笨,他對小豬的想法也是一清二楚,因此他會調整自己的策略,不能搞成兩隻豬沒食吃的局麵。畢竟自己去踩動一下踏板多少還是會有些收獲的,雖然是殘羹冷炙,但聊勝於無。大豬此時最好的策略就是自己動腳,豐衣足食,不再指望小豬。
在職場中,總有一些人會成為不勞而獲的“小豬”,而由另一些人充當費力不討好的“大豬”。舉例來說,在職場中加班是很常見的。對於公司來說,每次不論多大的事情,加班的人總是越多越好。本來一個人就可以做完的事,總是會安排兩個甚至更多的人做。如果大家都耗在那裏,誰也不動,結果是工作完不成,一齊挨老板罵。這些常年在一起工作多年的同事們對彼此的行事規則都了如指掌。“大豬”知道“小豬”一直過著不勞而獲的生活,而“小豬”也知道“大豬”總是礙於麵子或責任心不會坐而待之。因此,其結果就是總會有一些“大豬們”過意不去,主動去完成任務。而“小豬們”則在一邊逍遙自在,反正任務完成後,獎金一樣拿。而與此同時,“大豬”卻在辛苦地為了一點“食物”而奔忙。
李陽可以說是智豬博弈中的那個“大豬”。每當李陽下班回家後,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電話向周圍的好朋友大吐苦水,“我要瘋掉了!把所有的工作讓我一個人來做,難道把我當成機器人了?”
李陽在一家公司的核心部門發展部工作,但由於公司規模很小,所以這麼重要的部門也隻有三個人。而且這三個人還分了三個等級:部門經理、經理助理、普通幹事。很不幸,而李陽正好是那個經理助理,處於中間的一個級別。李陽總是抱怨說:“經理的任務就是發號施令,他是‘管理層’嘛!上麵交給他的工作,他一句話就打發掉了:‘李陽,把這件事辦一辦!’可是我接到活之後,卻不能對下屬小鬆也瀟灑地來一句:‘你去辦一辦!’因為小鬆比我年長,又是公司的老員工,而且他學曆低,能力有限,我怎麼放心把事情交給他?”李陽隻能無奈地歎息,然後把自己當三個人用,加班加點完成上級的任務。
更讓李陽想不到的是,由於事事都是他出麵,其他部門的同事漸漸覺得隻要到發展部辦事,就找李陽!甚至連老總都不再向經理派任務了,往往直接就把文件扔到李陽的桌子上。於是,李陽案頭的文件就越堆越高,甚至連下屬小鬆都敢給他派活了。那天,小鬆把一疊發票放在他麵前說:“你幫我去財務報一下。”李陽頓時被噎得說不出話來,過了半晌才問:“你自己為什麼不去?”小鬆囁嚅了一下答:“我和財務不熟,你去比較好!”盡管心中怒火萬丈,但礙於同事情麵,李陽最終還是替他做了。漸漸地公司裏形成了這樣的局麵:一上班,李陽就像陀螺一樣轉個不停;經理則躲在自己的辦公室裏打電話,美其名曰“聯係客戶”;小鬆打打紙牌遊戲,順便上網跟朋友聊聊天。到了年終,由於部門業績出色,上級獎勵了部門四萬元,經理獨得兩萬元,李陽和小鬆各得一萬元。想想自己整年辛勞,卻和不勞而獲的人所得的一樣,李陽就很不服氣,但是自己又能怎麼做呢?如果自己也不做事了,那就會連這一萬元也得不到,想來想去,李陽隻好繼續當“大豬”!
也許有人說,那我幹脆也當“小豬”好了,又輕鬆又有錢拿。但話說回來,這種聰明並不值得提倡。工作說到底還是憑本事、靠實力的,靠人緣、關係也許能風光一時,但這風光終究是脆弱的、經不住推敲的風光。“小豬”似乎什麼力都不出反而獲益良多,看似混得很好,但如果從事的不是團隊合作性質的工作,而是側重獨立工作能力的職業,他們還能心安理得地當“小豬”嗎?
因此,在職場中,我們需要學會的是既要做 “大豬”,也要會做一個“小豬”,既要會努力工作,也要會盡力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
老板為什麼要給你加薪
作為員工,如果想要讓老板給你加薪,那麼就必須主動提出來,而且還要提得有技巧、有智慧。
在職場中,老板與員工的關係曆來就是一對矛盾的統一體。老板總是希望員工薪水少拿一點,工作多幹一點。員工總是希望薪水多拿一點,工作少幹一點。在這種矛盾的博弈中,雙方也就多出了很多利益上的權衡。
可以說,加薪是每一個職場人士都要與老板進行的博弈。員工要讓收入更符合自己的付出,老板則要讓支出更符合自己的贏利目標。但在這場博弈中,你該選擇什麼策略才能獲勝呢?首先,作為員工,如果想要讓老板給你加薪,那麼就必須主動提出來,而且還要提得有技巧、有智慧。
不過,當你在向老板要求加工資時,除了把加工資的理由一條一條擺出來,詳細說明你為公司作了哪些貢獻而應該得到更多報酬之外,最重要的是應該明確提出自己希望得到的加薪數額。需要注意的是,你提出的數額,應該超過你自己覺得應該得到的數額。
在職場中,許多員工要求老板加薪時,提的數額都不多,但是這種低數額的要求對他們有害無益。提的數額越低,在別人眼裏的身價也就越低,這大概是人性的無奈之處吧。標價過低的東西,比標價過高的東西更容易把買主嚇跑。反過來,如果提的數額合理而且略高一些,會促使老板重新考慮你的價值,對你的工作和貢獻做更公正的評價。你就是得不到要求的數額,老板也可能會對你更好,比如會改變你的工作條件等。因為他改變了看你的視角,對你了解得更清楚,所以就有可能會對你刮目相看。
你如果不在乎別人小看,就別要求提工資,或即便要求也是提很小的幅度。那樣,你會發現慢慢地你被分配的工作越來越苦,越來越累,辦公條件越來越差,工作時間越來越長。總之,你要是不重視自己,也別指望老板會看重你。要求的數額低,就是小看自己。
所以,在你與老板之間形成的博弈對局中。老板會綜合對你的能力和價值的了解,判斷出該給你加薪的幅度,並以此作為討價還價的依據。如果你對自己的評價與老板對你的看法有出入,就會發生心理學中所謂的“認知不一致”,這在職場中是非常常見的。但是,如果你不把這種“認知不一致”暴露出來,在加薪的對局中你就會處於下風,因為老板不會意識到他自己的看法是有局限性的。你提供了不同的看法,就會迫使他重新評價你,以新的眼光看待你,最後達成有利於你的協議的可能性反而更高。
綜上所述,當你要求老板給你加薪的時候,既要能鼓起勇氣,更需要采用揣摩與試探的策略。要求過高,老板不會同意,還有可能炒你的魷魚;要求過低,又會使老板看不起你。總之,在這場與老板的博弈中,一定要把握好尺寸,否則過猶不及,更會後悔莫及。
實現職場目標要從現在開始努力
你是不是有很多“五年”後希望能夠做到的事情?你是不是覺得“五年”是個很漫長的時間,什麼事情都可以慢慢計劃?如果你正在為你的未來而迷惘無措時,你就應該知道:怎樣為夢想而努力,就注定了你能夠走多遠。
蜈蚣博弈是由著名的博弈論專家羅森塞爾提出的。它是這樣一個博弈:兩個參與者A、B輪流進行策略選擇,可供選擇的策略有“合作”和“不合作”兩種。假定A先選,然後是B,接著是A,如此交替進行。A、B之間的博弈次數為有限次,比如100次。假定這個博弈各自的支付給定如下:
A ——B—— A ——B …… A—— B (100,100)
|||
(1,1) (0,3) (98,101)
由於這個博弈的擴展形很像一條蜈蚣,因此被稱為“蜈蚣博弈”。
在上麵的博弈中,A、B將如何進行策略選擇呢?這就是蜈蚣博弈的奇特之處:當A決策時,他考慮博弈的最後一步即第100步;B在“合作”和“背叛”之間作出選擇時,因“合作”給B帶來100的收益,而“不合作”帶來101的收益。根據理性人的假定,B會選擇“背叛”。但是,要經過第99步才到第100步,在99步,A的收益是98,A考慮到B在100步時會選擇“背叛”,那麼在第99步時,A的最優策略是“背叛”——因為“背叛”的收益99大於“合作”的收益98……如此推論下去,最後的結論是:在第一步A將選擇“不合作”,此時各自的收益為1。
從上述邏輯推理來看,倒推法是嚴密的,但結論卻是違反直覺的。直覺告訴我們,一開始就采取不合作的策略獲取的收益隻能為1,而采取合作性策略有可能獲取的收益為100。當然,A一開始采取合作性策略的收益有可能為0,但1或者0與100相比實在是太小了。直覺告訴我們采取合作策略是好的。而從邏輯的角度看,一開始A應采取不合作的策略。這樣問題就出現了:是倒推法錯了,還是直覺錯了?這就是蜈蚣博弈的悖論。
對於蜈蚣悖論,許多博弈專家都在尋求它的解答。有研究博弈論的專家通過實驗發現,不會出現一開始選擇“不合作”策略而雙方獲得收益1的情況。雙方會自動選擇合作性策略,從而走向合作。這種做法違反倒推法,但實際上雙方這樣做,要好於一開始A就采取不合作的策略。
倒推法似乎是不正確的。然而,我們會發現,即使雙方開始能走向合作,即雙方均采取合作策略,這種合作也不會堅持到最後一步。理性的人出於自身利益的考慮,肯定在某一步采取不合作策略。倒推法肯定在某一步要起作用,隻要倒推法在起作用,合作便不能進行下去。
蜈蚣悖論的產生其實是源於其適用範圍的問題,即倒推法隻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和一定的範圍內有效。忽略了這一點,籠統去談論倒推法的有效性是不科學的。倒推法的成立是有條件的,在一定的條件下它成立的概率比較高。由於倒推法在邏輯上和現實性兩方麵都是有條件成立的,因此它的分析預測能力就有局限性,它不可以適用於分析所有動態博弈;如果不恰當地運用了倒推法,就會造成矛盾和悖論。
在生活中,我們總是習慣於從“現在”出發去想問題做事情,至於最終的結果會怎麼樣隻有到了最後才知道。有時候我們雖然擁有自己的預期目標,但由於我們不知道要實現這個目標,在“現在”這個時刻應該采取些什麼行動,所以隻好在非常盲目的狀態下想當然地行動,也就是采取“到什麼山上唱什麼歌”的做法,結果當然難以達到自己的預期目標。
但是如果運用倒推法,就能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倒推法是從終點出發的思維,運用這一方法,我們可以推理出自己在實現目標的前一步該做什麼,目標的前一步的前一步該做什麼,目標的前一步的前一步的前一步該做什麼……如此推導,就能得出自己“現在”該做什麼了。再隻要按照所推理反回去運作,一步一步地努力完成,就一定能在預期的時間裏實現自己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