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2 / 3)

嫁娶必以春者?春天地交通,萬物始生,陰陽交接之時也。《詩》雲:“士如歸妻,迨冰未泮。”《周官》曰:“仲春之月,合會男女。令男三十娶,女二十嫁。”《夏小正》曰:“二月,冠子娶婦之時。”

夫有惡行,妻不得去者,地無去天之義也。夫雖有惡,不得去也。故《·郊特牲》曰:“一與之齊,終身不改。”悖逆人倫,殺妻父母,廢絕綱紀,亂之大者,義絕乃得去也。

天子、諸侯,一娶九女者何?重國廣繼嗣也。適也者何?法地有九州,承天之施,無所不生也。娶九女,亦足以成君施也。九而無子,百亦無益也。《王度記》曰:“天子,一娶九女。”《春秋公羊傳》曰:“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之。”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女弟也。

或曰:天子娶十二女,法天有十二月,萬物必生也。必一娶何?防淫也,為其棄德嗜色,故一娶而已,人君無再娶之義也。

備侄娣從者,為其必不相嫉妒也。一人有子,三人共之,若己生之。不娶兩娣何?博異氣也。娶三國女何?廣異類也。恐一國血脈相似,俱無子也。侄娣年雖少,猶從適人者,明人者。明人君無再娶之義也。還待年於父母之國,未任答君子也。《詩》雲:“侄娣從之,祁祁如雲。韓侯顧之,爛其盈門。”《公羊傳》曰:“叔姬歸於紀。”明待年也。二國來媵,誰為尊者?大國為尊,國等以德,德同以色。質家法天尊左,文家法地尊右。

所以不聘妾何?人有子孫,欲尊之義,義不可求人以為賤也。《春秋傳》曰:“二國來媵。”可求人為士,不可求人為妾何?士即尊之漸,賢,不止於士,妾雖賢,不得為。

娶妻卜之何?卜女之德,知相宜否。《昏禮經》曰:“將加諸卜,敢問女為誰氏也。”

人君及宗子父母,自定娶者,卑不主尊,賤不主貴,故自定之也。《昏禮經》曰:“親皆沒,己聘命之。”《詩》雲:“文定厥祥,親迎於渭。”

大夫功成受封,得備八妾者,重國廣繼嗣也。不更聘大國者,不忘本也。故《禮》曰:“納女於諸侯,曰:備掃灑。”天子、諸侯之世子,皆以諸侯禮娶,與君同,示無再娶之義也。

王者之娶,必先選於大國之女,禮儀備,所見多。《詩》雲:“大邦有子,亻見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於渭。”明王者必娶大國也。《春秋》曰:“紀侯來朝。”紀子以嫁女於天子,故增爵稱侯,至數十年之間,紀侯無他功,但以子為天王後,故爵稱侯。知雖小國者必封以大國,明其尊所不臣也。王者娶及庶人者何?開天下之賢示不遺善也。故《春秋》曰:“紀侯來朝。”文加為侯,明封之也,先封之,明不與聖人交禮也。

女行虧缺而去其國,如之何以封為諸侯比例矣。諸侯所以不得自趣國中何?諸侯不得專封,義不可臣其父母。《春秋傳》曰:“宋三代無大夫,惡其內娶也。”

不娶同姓者,重人倫,防淫,恥與禽獸同也。《論語》曰:“君娶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曲禮》曰:“買妾不知姓則卜之。”外屬小功已上亦不得娶也,以《春秋傳》曰:“譏娶母黨也。”

王者嫁女必使同姓諸侯主之何?婚禮貴和,不可相答,為傷君臣之義,亦欲使女不以天子尊乘諸侯也。《春秋傳》曰:“天子嫁女於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於大夫,使大夫同姓者主之。”以其同宗共祖可以主親也,故使攝父事。不使同姓卿主之何?尊加諸侯,為威厭不得舒也。

不使同姓諸侯就京師主之何?諸侯親迎入京師,當朝天子,為禮不兼。《春秋傳》曰:“築王姬觀於外。”明不往京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