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77和1678兩年,我在皇家軍隊任中尉,參加了幾場海外戰役。後來我就退役回國了,住在倫敦東郊幾千米外的一座小莊園裏,那地方是我依仗妻子的名義弄到的。
今天是我活命的最後一個夜晚,我要把真實情況毫不隱瞞地和盤托出。我壓根兒就不是個勇敢的男子漢,自幼生性乖僻多疑。我眼下在談論自己,仿佛已經離開人世似的,因為我在寫這些的時候,別人正在給我挖墳坑,我的名字將會遺臭萬年。
我回到英國不久,我那唯一的親兄長就患了不治之症。這事倒沒給我帶來多少悲傷,因為我們倆長大後就很少來往。他心地善良,慷慨大度,相貌長得比我好,也比我更有才華,深受人們的愛戴。我在國內外結交的朋友,一旦跟他相識就疏遠我了。一經初次交談,他們就都會驚訝地發現我們兄弟倆在容貌和舉止方麵竟會那麼不同。我慣於引導他們做出這樣公開的承認,因為我早就明白他們必定會對我們兄弟倆做出什麼樣的評比;我心裏很嫉妒,想方設法為自己做些辯解。
我們哥兒倆娶了一對姐妹。這種關係對別人來說肯定會使兩家更加親密,它卻使我們兄弟倆越發疏遠了。我的嫂子對我的處世為人十分了解。當著她的麵,我從不敢露出自己暗中的嫉妒或不滿情緒。在那種時刻,她總是瞪起兩眼盯著我,使我從不敢正視她一眼。我並沒低頭瞧著地或者掉過頭去,可我覺得她總是在監視我。後來我們兩家鬧翻了,從此斷絕了來往,這倒使我鬆了口氣。我在國外又聽說她去世的消息,心情更加舒暢了。可是現在我仍然覺得當初兩家不和的陰影好像還在古怪而可怕地籠罩著我們。我怕她———她就像鬼魂那樣困擾著我,她那盯視的目光眼下又出現了。我一回想起她,就像做噩夢一樣,渾身的血都凝結起來。
她生下一個小男孩之後不久就死了。我哥哥後來也患了重病,自知不久於人世,便把我妻子叫到床邊,把那四歲的孩子托付給她照應。他把財產全都遺留給孩子,並立下一份遺囑,聲明萬一孩子先去世,那份遺產就轉歸我妻子所有,以此作為對她撫養侄兒那份情意的報答。他對我也說了幾句表示手足情意的話,然後就睡著了,再也沒醒過來。
我們夫妻倆膝下無兒無女。我妻子由於姐妹情誼深篤,幾乎把一個做母親的愛心都給了那個孩子。孩子也愛她,就像是她的親兒子似的,跟她有深摯的感情,可他長得酷似他的母親,也總不信任我。
鬧不清從什麼時候起,那孩子一出現在我麵前就叫我感到不自在。我發現他注視著我,眼神不僅帶著稚氣的困惑,還蘊含著他母親當年對我的那種猜疑。這並非是由於麵貌表情的相似而使我產生的幻覺。他怕我,仿佛出自某種直覺似的。我們倆單獨在一起時,我一望著他,他就會倒退到門口去,與此同時又用他那雙亮晶晶的眼睛緊盯著我。
最初我也許自欺地隱瞞了真實的想法,可我並沒想要傷害他。也曾想到他繼承的那份遺產要是屬於我們,那該多好哇;也曾巴望他要是死掉,那該多好哇。但是我自信絕沒想到要把他置於死地。這種邪念並非一下子就來到的,而是慢慢形成的,隨後我就對幹壞事的畏懼淡化了。我每天都在琢磨那個念頭,最終就隻想怎樣幹才最為保險,不再回避那種惡行了。
這檔子事總在我腦子裏盤旋。孩子發現我老是盯牢他而露出的那種納悶神情真叫我受不了,可我又是著了迷地把那事當做一件正經事來考慮。我心想把他這麼一個脆弱的小不點兒幹掉該會是件多麼輕而易舉的事。我有時會上樓偷看他的睡相,平時常躲在花園裏靠近窗戶的一棵樹後麵觀望他坐在我妻子身旁的矮凳上埋頭學習知識。我就像個心懷鬼胎的賊那樣一連幾小時地偷覷,一片樹葉的瑟瑟聲都會叫我心驚肉跳,可我還是忍不住要在那兒張望。
離我們那座小屋不遠的地方有個不大為人所知的小池塘,不刮風的時候,誰也聽不到那邊的水聲。我花費好幾天工夫用小刀刻了一隻小木船,把它放在孩子可以見到的地方。隨後我便躲藏在一處等待———孩子要是想獨自去池塘漂浮那個玩藝兒,必定會打那裏經過。可是那一天也好,次日也好,他都沒去,我卻從清晨一直等待到日落。我堅信他早晚會落入我的羅網,因為我聽見他在玩耍那個玩藝兒,也看到他歡愉地把它放在枕邊。我既不厭煩,也不疲累,隻是耐心等待。第三天,他果然興高采烈地從我麵前跑過去,那頭金絲黃發飄蕩著,嘴裏哼著———《上帝饒恕我》———一首歡快的民歌,而他幾乎還咬不準字眼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