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教育·科舉·官製(1 / 3)

教育·科舉·官製

官學

我國是世界早期人類文明的主要發源地之一,也是教育起源與學校產生較早的國家。據古籍記載,董仲舒認為在五帝時代,我國已有名為“成均”的學校,現在看來隻能視為有關學校萌芽的傳說。我國正式的學校,則產生於奴隸製國家建立之後的夏朝。

夏朝已有庠、序、校三種學校。庠,是養老與教育兼施的機構;序,則有明顯的武士教育的特點;校,已發展成為一種比較完備的軍體性教育機構。

商代的學校除“庠”、“序”之外,又增加了“學”和“瞽宗”。“學”包含了學校教育的基本特征,是學校教育成型的標誌,“瞽宗”,設有專職的教師,是傳授禮樂,造就士子的專門機構。商朝學校已有大學、小學之分,教育內容以宗教和軍事為主,還要進行讀、寫、算的教學。

西周教育集前代之大成,初步具有了學製係統。分國學與鄉學兩類。國學為中央官學,鄉學為地方官學。國學分大學與小學兩級。鄉學按照地方行政區劃設立,隻設一級。西周官學劃分為中央官學與地方官學兩種類型,影響深遠。大學分為五學,即所謂“成均,上庠、辟雍、東序、瞽宗”;五學並舉之規模,在世界教育史居領先地位。

秦朝實施“以吏為師”、“以法為教”的文教政策,造成學校教育的倒退和逆轉。漢武帝時創立太學,標誌著我國封建官學製度的確立。漢代官學分中央官學和地方官學兩大類。中央官學有大學性質的太學,有特殊性質的鴻都門學(相當於文藝專科學院)、四姓小侯學(外戚集團創辦的貴族學校)等。地方官學按行政區劃,分別設立學(郡國設立的,中學性質)、校(道邑設立的,中學性質)、庠(鄉設立的,小學性質)、序(聚設立的,小學性質),其程度已有高低之分。

我國封建官學製度發展到唐代,達到了相當完備的程度。古代官學不僅依行政所屬可以分為中央官學與地方官學,而且依學校的性質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別:有專修儒經的學校,如中央官學中的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廣文館等。有專科學校,如直屬國子監管轄的律學、算學、書學是大學性質的專科學校,太醫署所轄醫學校,太卜署所轄的卜筮學校,司天台所轄的天文、曆數、漏刻學校,太卜寺所轄的獸醫學校等,均屬職官性的專科學校,地方府州大學中,也設立了醫學科,在普通學校中開設自然科學等實用學科的學校,稱為實科學校。在歐洲,直到l7、18世紀資本主義上升時期,才出現這類學校。而我們國家,早於歐洲一千年,在唐朝就創立了實科學校,這是我們民族的驕傲。還有特殊學校,如弘文館,以詳盡圖籍教授學生,崇文館,以經籍圖書教授學生。總之,多種形式辦學,是唐代官學一大特點。

封建官學隨著社會的前進,曲折地發展著。宋朝官學對學生入學資格有所放寬,明朝國子學的教育對象更為擴大。宋代增設武學與畫學,學校類型不斷增加,唐代以後,官學的教學內容不斷增加,南宋到清代,《四書》已成為重要的教材,史學與文學內容也有所增加。

明朝中葉以後,封建製度進入了衰敗沒落階段,封建官學製度則淪為鉗製人民思想的工具,曾遭到明清之際啟蒙思想家與教育家的抨擊。至近代,革命的洪流,終於將封建官學製度送進了曆史博物館,使我國教育進入了新階段——私學

古代私學源遠流長,在原始社會的末期,已見端倪。私學作為一種教育製度,則是在春秋戰國之際興起的。

春秋末期到戰國中期,是私學的初創階段,成就最大的是儒家,其次是墨家。據《史記·孔子世家》載:“孔子以詩、書、禮、樂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孔子在我國古代教育發展史上,是承前啟後的偉人。其門生弟子多繼承他開創的事業,私人講學授徒。子夏辦學頗有成就,所培養的弟子田子方、段幹木、吳起等,皆“為王者師”。孟軻所辦私學也盛況空前,“後車數十乘,從者數百人,以傳食於諸侯。”《墨子·公輸》中,墨子自稱有弟子三百人。墨家私學是一個有組織的團體,其紀律嚴格,弟子為義戰而死,視死如歸。

戰國中期,諸子蜂起,出現百家爭鳴的局麵。諸子之學,大大豐富了我國私學的內容。

縱觀我國古代教育發展的曆史,私學在其發展過程中,就程度而言,可分兩級。蒙養教學與經師講學,前者相當於中、小學,後者相當於大學。就主要形式而言,可分三種:經師講學、蒙養教學和家學傳授。

漢代經師講學之風很盛,東漢更為興旺發達,學生人數遠遠超過太學。兩漢私學門下,有不少著名的大師,馬融、鄭玄等即為最有名者,他們的弟子常有數百上千人。鄭玄是一位極負盛譽的教育家,他在戰亂中,從教20餘年,及門弟子不下數千,著錄弟子萬人。等他死時,“自郡守以下受業者,繚緩赴會千餘人”。黟從鄭玄的生平可見漢代私學之一斑。

隋唐之際官學繁榮,私學也頗發達,隋朝大儒王通,為著名的私人講學者。宋代私人教學極為發達,著名講學者有孫明複、胡安定、張橫渠、程明道、程伊川等人。明清之際,早期啟蒙思想家黃宗羲、王夫之、顧炎武等人,以救國仁民為宗旨,一邊著書立說,一邊講學授徒。

封建官學製度中,一般不包括蒙養教學,此項教育任務,多由民間私學承擔。漢代蒙學名曰“書館”;其師稱為“書師”。唐代蒙學亦有村校之稱。蒙養教學至宋代日益完備。我國古代通行的蒙學教本為“三、百、千、千”,即《三字經》、《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詩》。宋元蒙養教學之所,有鄉校,家塾、冬學等名稱,設置普遍,據稱“每一裏巷,須一二所。弦誦之聲,往往相聞”。宋代蒙學十分重視學詩作對。據古籍記載,宋代詩人蘇軾曾測試過一農村蒙學八歲小童孫仲益。蘇軾出題曰:“衡茅稚子璠璵器”,孫仲益立刻對曰:“翰苑仙人錦繡腸”,蘇軾大加讚賞。這一軼事,反映了宋代蒙學學詩作對的水平。

明代蒙學分家塾(私立的),義學(地方宗族公立的)、社學(官辦與公助結合的)三類。清代蒙學亦分三類:一類稱教館或坐館,這是有錢人聘請教師在家教讀子弟的蒙學;二類稱家塾或私塾,這是教師私人在家教授生徒的蒙學;三類稱義學或義塾,這是地方宗族設置的蒙學。

家學傳授,是古代私學的一種特殊形式。卜筮之術與史學,是最古老的家學傳授內容。後來,百工技藝,無專門傳授之所,則以家傳為主。經學昌盛之後,也成為家學的重要內容。曆代經師,大多都受家學的影響。科學、文學、藝術,在古代也常通過家學傳授相承、發展。

總之,經師講學、蒙養教學、家學傳授,這是我國古代私學的主要形式。

書院

書院是我國封建社會特有的一種教育組織形式。它是以私人創辦為主、積聚大量圖書、教學活動與學術研究相結合的高等教育機構。

書院的名稱始見於唐代,不過那時的書院隻是官方藏書校書和私人讀書治學的場所,還不是真正的教育機關,隻能看作是書院的雛形。

北宋初年,廬山國學,又稱白鹿國庠,由私人讀書治學之所發展為聚徒講學的白鹿洞書院。以白鹿洞書院為起點,各地相繼建立了許多所對後世有重大影響的書院,為書院製度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宋初有六大著名書院:白鹿洞書院(江西廬山五老峰下)、嶽麓書院(湖南嶽麓山抱黃洞下)、應天府書院(河南商丘縣城西北隅)、嵩陽書院(河南登封縣太室山麓)、石鼓書院(湖南衡陽石鼓山)、茅山書院(江寧府三茅山)。

南宋是書院發展的極盛時期。書院數量之多,規模之大,組織之嚴密和製度之完善都是空前的。據統計,宋代共建書院一百七十三所,其中北宋建三十七所,南宋建達一百三十六所。南宋書院的發達,發軔於朱熹修複白鹿洞書院,他親自為書院確定方針,建立製度,置田建屋,延請名師,充實圖書,並與學生質疑問難。

元代統治者獎勵增設學校和書院,據統計,元代新建書院一百四十三所,興複六十五所,改建十九所,合計二百二十七所。

明代的書院是由衰而興的。明成化(公元1465~1487年)之後,書院才漸興起,至嘉靖年間(公元1522~1566年)達到極盛。據統計,明代書院達一千二百多所,建於嘉靖八年間為最多。對明代書院由衰到興發生重大影響的是王守仁、湛若水等理學大師的講學活動。王守仁既是朝廷重要官員,又是學者,他熱心提倡書院,從四十歲到逝世前,五十五年間無日不授徒,無日不講學,所到之處,必建書院。

清初對書院采取抑製政策,曾規定“不許別創書院”。直到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才令各省在省會各設書院一所,清代書院後來發展到兩千餘所,其數量大大超過前代,不過這時多數書院已和官學無大區別。清代書院分為四種類型:第一類是繼明代書院的餘緒,以講求理學為主;第二類是以博習經史詞章為主;第三類是以考課為主,是科舉的預備場所;第四類是清末出現的學習經史兼習自然科學和工商諸科的書院,這類書院是近代新式學堂的先驅。

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八月,清廷采納張之洞、劉坤一的建議,將書院改為學堂,於省城的書院改為大學堂,各府廳及直隸州的書院改為中學堂,各州縣書院改為小學堂。

中國古代的書院,不僅對我國封建社會的教育發生過重要影響,而且先後傳至日本、朝鮮、東南亞諸國,至今在這些國家仍有不少書院。

六藝

六藝之說有二:(一)六藝者,禮、樂、射、禦、書、數也。《周禮·保氏》:“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禦,五曰六書,六曰九數。”(二)六藝即六經,謂《易》、《書》、《詩》、《禮》、《樂》、《春秋》也。

周代教育貴族子弟的六種科目。“藝”為“藝能”之意。即禮、樂、射、禦、書、數。禮包含政治、道德、愛國主義、行為習慣等內容;樂包含音樂、舞蹈、詩歌等內容;射是射箭技術的訓練;禦是駕馭戰車的技術的培養;書是識字教育、書法;數包含數學等自然科學技術及宗教技術的傳授。其萌芽在夏代已見端倪,經商代,至周而逐步完善。

“六藝”教育的特點是文、武並重,知能兼求和注意到年齡的差異及學科的程度而教育有所別。“六藝”中禮、樂、射、禦,稱為“大藝”,是貴族從政必具之術,在大學階段要深入學習;書與數稱為“小藝”,是民生日用之所需,在小學階段是必修課。當時,庶民子弟隻給予“小藝”的教育,唯貴族子弟始能受到“六藝”的完整教育,完成自“小藝”至“大藝”的係統過程。“六藝”服務於階級需要,但也反映了教育的普遍規律,對後世具有深遠的影響。

四書五經

四書五經是四書和五經的合稱,是中國儒家經典的書籍。四書指的是《論語》、《孟子》、《大學》和《中庸》;而五經指的是《詩經》、《尚書》、《禮記》、《周易》和《春秋》,簡稱為“詩、書、禮、易、春秋”,在之前,還有一本《樂經》,合稱“詩、書、禮、樂、易、春秋”,這六本書也被稱做“六經”,其中的《樂經》後來亡佚了,就隻剩下了五經。四書五經是南宋以後儒學的基本書目,儒生學子的必讀之書,也是科舉考試的範圍和核心內容。

科舉製度和八股取士

許多人都知道範進中舉的故事,那隻是古代著名小說《儒林外史》其中的一個篇章。《儒林外史》惟妙惟肖地刻畫了文人追逐名利的各種醜態,抨擊了腐朽的科舉製度。

科舉製度建立在隋煬帝大業二年(公元606年),這是一種通過逐級考試選拔人才的製度。這種製度剛剛誕生時,還是有一定生命力的,比起以前的選拔人才製度來,還是進步的。在此以前,選拔人才不經過考試,靠推薦,叫作“九品中正製”。三國時代,曹操比較重視人才,他提倡“唯才是舉”,選拔和任用了一批確有真才實學的文臣武將。他的兒子曹丕在延康元年(公元220年)采納吏部尚書陳群的建議,讓各郡推選有聲望的人出任“中正”,將當地的士人,根據才能分別評為九等(九品),政府按等選用,這叫作“九品官人法”。這個時期,還能做到曹操用人一貫主張的“不計門第”的原則。到了曹芳時,司馬懿當政,在各州設大中正,任用世族豪門的人,選取人才把“家世”放在重要位置。從此,九品中正製就變成了世族地主操縱政權的工具。“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推薦者都是豪門貴族,中小地主很難被推薦,更不用說平民百姓了。推薦製失敗了,因為推薦的是門第而不是賢才。

隋朝建立後,隋文帝廢除了九品中正製,於開皇七年(公元587年)設誌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隋煬帝時開設進士科,通過考試分科選拔官吏,叫作分科取士,也稱為科舉製度。唐代除進士科外,還設置了秀才、明法、明書、明算等科,還有一史、三史、開元禮、童子、道舉等科。唐代女皇帝武則天對科舉製度做了發展。她親自殿試並發明了密封考卷的辦法,防止考官徇私舞弊。武則天還首創了武舉製度,注意選拔軍事人才。

在科舉製度中,皇帝特詔舉行的考試稱為製科。常設的是進士科,這是選拔官吏的最重要的一科。

科舉製度和八股文不能統而論之。唐代以詩文取士,因此詩風很盛;宋代用經義取士,所以理學盛行。明清則以八股文取士,即用四書、五經上的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必須寫八段,起承轉合必須寫幾句。文章的主題是為聖人立言,也就是給四書、五經做說明,而解釋又必須依據宋代理學朱熹的《四書集注》等書。八股文就是如此地機械,諸多條條框框把讀書人的頭腦束縛得死死的。八股文考不出真才實學。在曆史上許多有成就的人物在科舉場上都是失意者,像著名小說《聊齋誌異》的作者蒲鬆齡等。八股文進一步加劇了科舉製度的衰落和滅亡。

清代光緒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社會推行學校教育,科舉製度被廢除。

童生試、鄉試、會試、殿試

在明朝時,科舉考試形成了完備的製度,共分四級:院試(即童生試)、鄉試、會試和殿試,考試內容基本是儒家經義,以“四書”文句為題,規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解釋必須以朱熹《四書集注》為準。

童生試也叫“童試”,明代由提學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學政主持的地方科舉考試,包括縣試、府試和院試三個階段,院試合格後取得生員(秀才)資格,方能進入府、州、縣學學習,所以又叫入學考試。應試者不分年齡大小都稱童生。

鄉試在明清兩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秋八月舉行,故又稱秋闈(闈,考場)。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後發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舉人,第一名叫解元。

會試在明清兩代每三年在京城舉行的一次考試,因在鄉試後的第二年春季舉行,故又稱春闈。考試由禮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總裁,各省的舉人及國子監監生皆可應考,錄取三百名為貢士,第一名叫會元。

殿試是科舉製最高級別的考試,皇帝在殿廷上,對會試錄取的貢士親自策問,以定甲第。實際上皇帝有時委派大臣主管殿試,並不親自策問。錄取分為三甲:一甲三名,賜“進士及第”的稱號,第一名稱狀元(鼎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二甲若幹名,賜“進士出身”的稱號;三甲若幹名,賜“同進士出身”的稱號。二、三甲第一名皆稱傳臚,一、二、三甲統稱進士。

古代的武舉

我國古代的科舉,曆來分文科和武科。文科的科舉開始於公元607年(隋文帝大業三年),廢除於公元1905年(清代光緒三十一年)。武科的科舉稱為武舉,是唐代武則天稱帝後十二年(公元702年)開始的。武則天十分重視選拔人才,親自考試貢生,令九品以上官和百姓可以自行舉薦。

武舉由掌握全國武官選用和兵籍、軍械、軍令之政的兵部主管。凡是練習武藝的人,都可以參加考試。考試的項目主要是射箭、馬槍、氣力等項。例如氣力中的負重一項,規定考生須“負米五斛(古代十鬥為一斛),行二十步”,達到這個標準才算合格。武則天通過嚴格的考試,廣選武舉人,使他們成為軍隊的骨幹力量。

宋代的武舉考試,先考騎射的技藝,然後考策略,決定去留,並考弓箭射擊,比試高下。

明代的武舉考試,從成化十四年(公元1478年)起,每三至六年舉行一次,先考策略,後考弓馬。

清代的武舉會試由兵部主持,外場試騎射、步射、弓、刀、石,內場試《武經》,由外場中試者參加內場考試。光緒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廢除武舉。

武舉作為中國封建社會的一種考試製度,從應運而生到不合時宜而廢,總共延續了1199年。

任官稱謂

“三省六部”製出現以後,官員的升遷任免由吏部掌管。官職的任免升降常用以下詞語:

拜。用一定的禮儀授予某種官職或名位。如《

》後序中的“於是辭相印不拜”,就是沒有接受丞相的印信,不去就職。  除。拜官授職,如“予除右丞相兼樞密使”(《後序》)一句中的“除”,就是授予官職的意思。  擢。提升官職,如《戰國策·燕策》:“先王過舉,擢之乎賓客之中,而立之乎群臣之上。”  遷。調動官職,包括升級、降級、平級轉調三種情況。為易於區分,人們常在“遷”字的前麵或後麵加一個字,升級叫遷升、遷授、遷敘,降級叫遷削、遷謫、左遷,平級轉調叫轉遷、遷官、遷調,離職後調複原職叫遷複。  謫。降職貶官或調往邊遠地區。《嶽陽樓記》“滕子京謫守巴陵郡”中的“謫”就是貶官。  黜。“黜”與“罷、免、奪”都是免去官職。如《國語》:“公將黜太子申生而立奚齊。”  去。解除職務,其中有辭職、調離和免職三種情況。辭職和調離屬於一般情況和調整官職,而免職則是削職為民。  乞骸骨。年老了請求辭職退休,如《張衡傳》:“視事三年,上書乞骸骨,征拜尚書。”  爵、勳、品、階  中國封建社會等級森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表示職官等級的有爵、勳、品、階等數種。  爵,一般稱爵位,是表示社會地位和物質待遇的一種尊號,多根據血緣親疏或功勞大小來授給,長期不變,在許多情況下可以世襲。  封爵在中國曆史上由來已久,《禮記·王製》“王者之製祿爵,公、侯、伯、子、男五等”,說明先秦就開始封爵了。漢代封爵實際上隻有王侯二等,同姓王稱王,異性王稱列侯。漢武帝以後,諸侯王在王國境內分封庶子稱為王子侯。三國以後,除同姓封王外,異姓一般封為公、侯、伯、子、男。  晉代以後,爵號加“開國”字樣以示尊貴,不加“開國”的稱為“散爵”,如唐代有開國郡公、開國縣公、開國侯、開國伯、開國子、開國男等。  勳,通稱勳官,是為獎賞有功人員所定的稱號。其始創於北周,本以獎勵作戰有功的戰士,後漸及朝官。至唐定製,共十二轉,轉多為貴,受勳者即稱勳官。十二轉的稱號是:上柱國(十二轉,視正二品,以下按自多至少順序)、柱國、上護軍、護軍、上輕車都尉、輕車都尉、上騎都尉、騎都尉、驍騎尉、飛騎尉、雲騎尉、武騎尉。明代文勳十級,武勳十二級。清代勳官合並於爵位。  品,是指官的等級。漢代是以祿石多少作為官位高低的標誌。魏晉時官職分九品,即從第一品到第九品,共分九等;北魏時每品又各分正、從,從第四品起正、從品又各分上、下階,共為三十等。如正第四品上階、正第四品下階,從第四品上階、從第四品下階等。唐宋時期,文職與北魏相同,武職自三品起分上、下。明清加以簡化,九品隻分正、從,共十八級。如清代的知府是從四品,知縣是正七品。隋代自九品至一品官,稱為流內,不入九品的稱為流外。流外亦有品級,明清則總稱未入流,不分品級。  階,即階官,又稱散官,宋朝稱寄祿官,是表示官員實際等級的階位和稱號。漢代以前,擔任某種職務的人享受某一等級的待遇是固定的。魏晉以後,有些官稱並無實際職務,如光祿大夫、中散大夫和一些散號將軍,授予年老有病的舊臣或有一定勳勞的人,隻作為領取俸祿和享受某種禮遇的依據,而不負實際責任,這樣的官叫做教官。唐代把前代散官的名號加以整理和補充,並重新規定品級,作為標誌官員身份級別的稱號,稱為階,這種有品級的散官被稱為階官。宋、元、明、清都有階官,不過名稱和品級不盡相同。唐宋時階官(散官)品級高於職事官(有實際職務的官)時,則在職事官上加“行”字,低於則加“守”字,低二品者則加“試”字。  三公  中國古代朝廷中最尊顯的三個官職的合稱。三公在不同朝代的設置或叫法是不一樣的,下麵簡述如下:  周立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師,天子所師法;傅,傅相天子;保,保安天子於德義”)。自周衰,官失而百職亂,戰國並爭,各有變易。  秦始皇為了把全國大權都集中在皇帝手裏,他創立了一套以皇帝為中心的官僚製度。皇帝之下,有管政務的左右丞相,管軍事的太尉和管文書、監察的禦史大夫,稱為“三公”。“三公”之下設“九卿”,分管財政、稅收、司法、宗廟禮儀、皇室內部事務等。  西漢初承秦製,設置三公。漢武帝元狩四年,置大司馬,以取代太尉之職。後元二年(公元前87年)春,漢武帝駕崩,大司馬大將軍霍光受漢武帝遺詔,與車騎將軍金日磾、左將軍上官桀、禦史大夫桑弘羊等人成為漢昭帝劉弗陵的輔命大臣,共同執掌朝政。從此,霍光掌握了漢朝政府的最高權力,三公中的丞相地位急劇下滑。“漢哀帝元壽二年,置太傅,位在三公上;平帝元始元年置太師、太保,太師位在太傅上,太保次太傅。其後或廢或置,大抵無所統職。”  西漢末至東漢初,以大司馬、大司徒、大司空為三公。至漢光武帝建武二十七年,去大司馬,又置太尉,以太仆趙熹為之,而與司徒、司空為三公。漢獻帝初,劉虞、李傕為大司馬,而太尉如故,二職始兩置矣,大司馬位在三公之上。漢製,三公府分部九卿,太尉所部太常、衛尉、光祿三卿。漢獻帝建安十三年,省三公官,置丞相。魏初又置,而兼置大司馬,大司馬一般由大將軍升遷而來。  三國時期,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將太師、太傅、太保特稱三師,以正其名。不是道德崇重的人則不居其位,沒有合適的人就空置,故後世曆代多以為贈官。太傅、大司馬、大將軍為上公,位在三公之上。其中太傅和三公(太尉、司徒、司空)一般為虛職,大司馬和大將軍掌實權。吳設丞相、大司馬(另有左、右大司馬)、上大將軍,其中上大將軍位在大將軍之上,大司馬之下。  晉以相國、丞相與八公為諸公官。《通典》卷二《職官二》“三公總敘”條說:“後魏以太師、太傅、太保謂之三師,上公也。大司馬、大將軍謂之二大,太尉、司徒、司空謂之三公。”曆宋、齊、梁、陳、後魏、北齊,並為三公,置府僚。  隋唐置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正一品。《唐六典》載:“三公,論道之官也。蓋以佐天子,理陰陽,平邦國,無所不統,故不以一職名其官。然周、漢以來,代存其任。自隋文帝罷三公府僚,皇朝因之,其或親王拜者,亦但存其名位耳。”  北宋,承唐製,以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師,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至宋徽宗,依三代舊製,改三公為太師、太傅、太保,罷司徒、司空、太尉。  至此,後世曆代皆以太師(為輔弼國君之官,亦指太子太師)、太傅(為輔弼天子之官,西漢起稱為太子太傅)、太保(監護與輔弼國君之官,亦指太子太保)為三公。三公多為虛銜,特別是在明仁宗之後,三公皆為虛銜,為勳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  九卿  “卿”為官名,始於周,列國仿置,是中央政務大臣。因其貴重,秦以後曆代封建王朝都習慣以“九”為常數,選擇中央重要行政機關首長尊稱為“九卿”,突出他們的地位。  周曾以少師、少傅、少保、塚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為九卿。前三卿專輔天子;後六卿分管政務,按其次序,相當於後來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尚書。  秦以奉常(掌禮儀祭祀)、郎中令(掌宮外警衛)、衛尉(掌宮內警衛)、太仆(掌車馬)、廷尉(掌刑獄)、典客(掌內外客使)、宗正(掌皇族譜籍)、治粟內史(掌鹽鐵錢穀)、少府(掌皇帝財產),這些機關首長為九卿。  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仆、廷尉、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謂之九卿,即中央各機關的總稱。東漢時九卿屬三司(太常、光祿勳、衛尉三卿並太尉所部;太仆、廷尉、大鴻臚三卿並司徒所部;宗正、大司農、少府三卿並司空所部),多進為三公,各有署曹掾史,隨事為員。  北齊改廷尉為大理,少府為太府,合太常、光祿、衛尉、宗正、太仆、鴻臚、司農,稱之為九寺。置卿、少卿、丞各一人,各有功曹、五官、主簿、錄事等員。自古“九卿”同“九寺”,但正式將“九寺”與官職連用則始於北齊。  隋唐九寺與北齊同,即太常寺、光祿寺、衛尉寺、宗正寺、太仆寺、大理寺、鴻臚寺、司農寺、太府寺。  宋九寺與唐同,惟光祿寺因避宋太宗趙光義諱,改為崇祿寺。  魏晉南北朝以後,設尚書分主各部行政,九卿專掌一部分事務,職位較輕。  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別。明之大九卿為六部尚書及都察院都禦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小九卿為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祿寺卿、詹事、翰林學士、鴻臚寺卿、國子監祭酒、苑馬寺卿、尚寶寺卿。  清代皇帝的諭旨中常以六部九卿並提,可見不把六部計算在九卿之內。九卿究竟指哪些官,說法不一致。其小九卿則指宗人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太仆寺卿、光祿寺卿、鴻臚寺卿、國子祭酒、順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  古代官職  【宰相】“宰”與“相”,古時本為二職。“宰”原為主膳饈之官,史稱殷商始置“太宰”。雖然主職為酒食,但因古時特別重視宗教儀式,祭祀典禮是國家大事,故“宰”作為主持祭祀之官很受尊崇,於是進而得讚國政。周代太宰之下,有小宰、宰夫為屬官。“相”原為賓讚之官,史稱舜舉十六相賓於四門,擔任傳導威儀之事;周代諸侯朝聘宴享時,亦以“相”為輔導行禮官。由於當時非常重禮節,“相”是一重要職位,有時難免與聞政事,於是漸由相禮之官,轉為掌理國政之官。一般認為,這種以掌理國政為職的“相”的正式出現,是在春秋時代。至戰國時又有丞相、相國之稱。漢代襲用丞相、相國之名,而一般又通稱宰相,意指君主的最高幕僚,百官的首長。  【少保】指兩種官職,其一,古代稱少師、少傅、少保為“三孤”,後逐漸成為虛銜。其二,古代稱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為“東宮三少”,後也逐漸成為虛銜。  【學士】魏晉時是掌管典禮、編撰諸事的官職。唐以後指翰林學士,成為皇帝的秘書、顧問,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明清時承旨、侍讀、侍講、編修、庶吉士等雖亦為翰林學士,但與唐宋時翰林學士的地位和職掌都不同。  【翰林】翰林最早見於唐代,唐玄宗置翰林院,內設有翰林待詔、翰林供奉,後來又稱翰林學士,為文學侍從之官,到唐德宗以後,職掌機要文書,管理書寫皇帝的命令,但他們不是通過考試取得的,也不是正規的朝官。宋代進一步抬高了翰林學士的地位,設立翰林學士院,當實際掌政事堂(中書門下)樞密院居平等地位。翰林學士知製誥即以代皇帝撰文告為專職,有的稱“承旨”。冠翰林之名而不屬學士院的,有翰林侍讀學士、侍講學士。這些所謂經筵官,以在皇帝左右進進書史為職。皇帝很需要收羅這批飽學之士作為“智囊”,故備加恩寵。此後,凡執政大臣,多授予某某殿大學士的榮譽銜,以表示尊崇。明代的翰林是從進士中選拔的,他們協助皇帝處理政務,成了正規的朝官。清代翰林院以大學士為掌院學士,其下設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修撰、編修、檢討等官。  【上卿】周代官製,天子及諸侯皆有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貴者謂“上卿”。  【參知政事】又簡稱“參政”。是唐宋時期最高政務長官之一,與同平章事、樞密使、框密副使合稱“宰執”。  【禦史】本為史官。秦以後置禦史大夫,職位僅次於丞相,主管彈劾、糾察官員過失諸事。  【樞密使】樞密院的長官。唐時由宦官擔任,宋以後改由大臣擔任,樞密院是管理軍國要政的最高國務機構之一,樞密使的權力與宰相相當,清代軍機大臣往往被尊稱為“樞密”。  【左徒】戰國時楚國的官名,與後世左右拾遺相當。主要職責是規諫皇帝、舉薦人才。  【上大夫】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  【大夫】各個朝代所指的內容不盡相同,有時可指中央機關的要職,如禦史大夫、諫議大夫等。  【士大夫】舊時指官吏或較有聲望、地位的知識分子。  【太史】西周、春秋時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書、策命諸侯卿大夫、記載史事,兼管典籍、曆法、祭祀等事。秦漢以後設太史令,其職掌範圍漸小,其地位漸低。  【長史】秦時為丞相屬官,兩漢以後成為將軍屬官,是幕僚之長。  【侍中】原為正規官職外的加官之一。因侍從皇帝左右,地位漸高,等級超過侍郎。魏晉以後,往往成為事實上的宰相。  【郎中】戰國時為宮廷侍衛。自唐至清成為尚書、侍郎以下的高級官員,分掌各司事務。如《荊軻刺秦王》:“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此指宮廷侍衛。《張衡傳》“公車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車騎門戶的官名。  【參軍】“參謀軍務”的簡稱,最初是丞相的軍事參謀。晉以後地位漸低,成為諸王、將軍的幕僚。隋唐以後逐漸成為地方官員。  【令尹】戰國時楚國執掌軍政大權的長官,相當於丞相。明清時指縣長。  【尹】戰國時楚國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左尹地位略高於右尹。又為古代官的通稱,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縣尹等。  【都尉】職位次於將軍的武官。  【太仆寺卿】掌管皇帝車馬、牲畜之事。  【司馬】各個朝代所指官位不盡相同。戰國時為掌管軍政、軍賦的副官。隋唐時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屬官。  【節度使】唐代總攬數州軍政事務的總管,原隻設在邊境諸州;後內地也遍設,造成割據局麵,因此世稱“藩鎮”。  【經略使】也簡稱“經略”。唐宋時期為邊防軍事長官,與都督並置。明清兩代有重要軍事任務時特設經略,官位高於總督。  【刺史】原為巡察官名,東漢以後成為州郡最高軍政長官,有時稱為太守。  【太守】參見“刺史”條。又稱“郡守”、“知府”、“知州”,州郡最高行政長官。  【總督】是管轄一省或數省軍政的地方最高長官,這個職稱起於明朝。憲宗成化五年(公元1469年)常設兩廣總督以後,才開始了正規的跨省總督製。但明代的總督,主要負責軍務和糧餉,還不是固定的職務。但從此總督職權日益擴大,兼掌民政,實際上逐漸成為地方軍政首長。清康熙以後,總督成了正式的封疆大臣,品級為一品,軍政民刑都管。其時全國共設直隸、四川、兩江、湖廣、閩浙、兩廣、雲貴、陝甘八員總督。  【都督】自漢末開始設置,三國時有“都督諸州軍事”,周瑜,就是吳國的都督。都督一職,在漢設置時,主要指領兵打仗的將帥,一般不理民事。魏晉以後,有些都督往往兼任駐地的刺史,這樣就總攬了軍政大權,形成了“軍管”。唐代各州都設都督,大都成為當轄區的軍政總首長,往往會形成“割據”的獨立王國。  【提督】主要是在清朝成為要職。有兩種提督,一種是提督學政,各省一人,掌學校政令,負責歲、科考試,考察師生的優劣,又稱為學政、學台。凡全省大事,他有權和督、撫一起參加討論。另一種提督,即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一個省的軍務。他是從一品,和總督同,比巡撫、藩台、臬台的品級還高。  【巡撫】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為省級地方長官,地位略次於總督,別稱“撫院”、“撫台”、“撫軍”。  【校尉】兩漢時期次於將軍的官職。  【教頭】宋代軍中教練武藝的軍官。  【提轄】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訓練軍隊、督捕盜賊等事務。  【從事】中央或地方長官自己任用的僚屬,又稱“從事員”。  【縣令】一縣的行政長官,又稱“知縣”。  【裏正】古代的鄉官,即一裏之長。  【裏胥】管理鄉裏事務的公差。  古代官署  【三省六部】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隋唐時,三省同為最高政務機構,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職。  尚書省下轄六部:吏部(管官吏的任免與考核等,相當於現在的組織部)、戶部(管土地戶口、賦稅財政等)、禮部(管典禮、科舉、學校等)、兵部(管軍事,相當於現在的國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獄,相當於現在的司法部)、工部(管工程營造、屯田水利等)。各部長官稱尚書,副職稱侍郎,下有郎中、員外郎、主事等官職。六部製從隋唐開始實行,一直延續到清末。  【太常寺】掌宗廟禮儀等事。太常,秦稱奉常,西漢改太常。惠帝又改奉常。景帝中六年(公元前144年),改定為太常。九卿之一,秩中二千石,屬官有太樂、太祝、太常、太史、太卜、太醫六令及丞,博士及諸陵園也受其管轄。北齊以太常寺為官署名,卿與少卿為主官。北周稱大宗伯。隋以後一般均為寺與卿、少卿,惟元初循舊製,後改太常禮儀院,設院使。太常寺所轄機構,自南朝梁起,逐漸增加,隋太常寺轄郊社、太廟、諸陵、太祝、衣冠、太樂、清商、鼓吹、太醫、太卜、廩犧十一署,數目最多。管轄範圍則有所縮小。太史令在北齊尚屬太常,至隋必屬秘書省。以後各朝,天文曆法之官均單獨設置。國子博士本屬太常,隋開皇中也不再隸屬。唐太常寺略依隋製,而廢衣冠署,並清商、鼓吹為一署。宋太常寺僅統太醫局、大晟府等,機構縮減,廩犧的職能劃歸光祿寺。元太常禮儀院有太廟、郊祀、社稷、太樂四署,而太史、太醫均為院,與太常並列。明太常除天地壇、諸陵有祠祭署外,一再分署,惟增設提督四夷館,為前代所無。清無該館,餘同。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並入禮部。  【鴻臚寺】漢九卿中的大鴻臚,東漢後主讚襄禮儀。南朝梁始以署為鴻臚寺,官為鴻臚卿。北齊設卿、少卿各一人。隋開皇時一度廢入太常,十三年(公元593年)複置。唐掌賓客及凶儀之事,領典客、司儀二署。宋沿置。南宋並入禮部。金、元不置。明、清又置。明分司儀、司賓二署,凡朝會、賓客、吉凶儀禮,無所不管。清不分署,所掌惟朝會、賓饗讚相禮儀,設官則在卿之上,另有管理寺事大臣,由禮部滿洲尚書兼任。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一度並入禮部,旋複舊。三十二年,再次並歸禮部,遂廢。  【大理寺】古代的最高法庭。秦、漢以廷尉主刑獄,審核各地疑獄重案。西漢景帝、哀帝,東漢末獻帝、南朝梁武帝四次改為大理,均仍複舊。北齊定製,以大理寺為官署名,大理寺卿為官名。隋以後沿用。大理之意:古謂掌刑曰土,又曰理。漢景帝加大字,取天官貴人之牢曰大理之義。大理寺所斷之案,須報刑部審批。凡遇重大案件,唐製由大理寺卿與刑部尚書、侍郎會同禦史中丞會審,稱三司使。明、清由大理寺、刑部、都察院會審,稱三法司。決獄之權三在刑部,但大理寺不同意時,可上奏也裁。大理寺卿官秩,隋初為正三品,煬帝改從三品,唐同。明、清均正三品。可參與朝廷大政會議。清光緒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一度並入刑部,旋複舊。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改為大理院。  【光祿寺】漢九卿中有光祿勳。魏、晉、南朝宋、齊及北魏均同。南朝梁、陳稱光祿卿。北齊始區別官署名與官名,以光祿寺為署名,卿與少卿為主官名。以後除遼以避太宗諱(耶律德光)改崇祿寺,金不設,南宋並入禮部,其餘各代均沿設。北齊領守宮、太官、宮門、供府、肴藏、清漳、華林諸署及東園局。隋領太官、肴藏、良醞、掌醢四署。唐改肴藏名為珍羞,餘同。宋除太官令外,有內酒坊、油醋庫等機構。元掌起過米麴等事,領尚飲、尚醞局等,隸宣徽院。明、清領署同唐,惟“太官”作“大官”。清光緒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並入禮部。  【太仆寺】秦、漢九卿中有太仆,為掌車馬之官。曆代沿置。北齊定製,以寺為官署名,寺卿為官名。隋、唐均沿其製。宋馬政原屬群牧司,元豐改製,依前代成例,歸屬太仆寺。南宋並太仆寺歸兵部。遼設,金不設。元馬政機構很多,太仆寺僅轄其中部分。明掌牧馬之政令,屬兵部,並號於滁州(今安徽滁縣)設南京太仆寺。清沿設,清末廢,以馬政歸屬陸軍部。  【宗人府】明初設大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