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頭鷹夜鳴亦為忌諱。湖南人認為“貓頭鷹夜鳴,村中必死人”;河北人聽見它的聲音時,如手中端著碗,就要將碗摔破,以祛除災禍。忌聞貓頭鷹夜鳴的俗信,在我國周朝、漢代就有了。《說苑》說,齊景公對梟鳥(貓頭鷹)夜鳴,“惡之甚”。《漢書·霍光傳》雲:“梟數鳴殿前樹上,大怪之。”清代則傳說,“梟乃無毒所產,見聞者必罹殃禍,一急向梟連唾十三口可禳。”
還有一些鳥的叫聲也不吉利。鬼車鳥,又稱九頭鳥,俗謂聞此鳥叫者為凶。舟山一帶傳說聽到九頭鳥叫時,附近就有野鬼遊魂。舊時安徽一帶,早起聽到沙和尚(一種喜食肉類的鳥名)的叫聲,俗以為必遭病殃。夜間聽鸛子叫,俗以為有水災。漢族舊時還忌聞伯勞鳥鳴。
以上諸飛禽,俗以為凶鳥,聞其聲自然不祥,可牛在農耕民族頗受敬重,其叫聲有時也被視為不祥。安徽壽春人早晨聽見牛鳴,以為有人欺侮;湖北長陽崗有句俗諺:“夜裏聽牛鳴,災禍要降臨”。驢子亦為良畜,安徽一帶,卻忌諱夜間聽見驢子叫,借以為這是將有災病的征兆。浙江一些地方忌前半夜家養的公雞叫,主家室不平安,要急取冷水潑到雞身上禳解。牛、驢、雞夜鳴,為不正常的現象,會引起人們產生不吉的聯想,故而為人忌諱。
浙江南部山民住屋內忌外來的貓和豬,隻有狗來是吉祥。有“狗來富,豬來窮,貓來帶麻布(死人)”的俗語。狗來會飼以飲食,豬來則趕打出門,貓來是大忌,要將其捉住,在貓腿上係一小紅布條才放走,如捉不到,要趕貓上樹上屋才吉。又忌見到地上死貓,如看到了要將死貓扔上樹。傳說貓在如來佛前捕殺老鼠,犯了殺戒,被賜死無葬身之地,讓貓死在地上,違了佛祖旨意會不祥。還忌路上遇到鱉,見了“拉路鱉”有晦氣。忌路上遇見蛇交配,也有晦氣。如果碰到鱉或蛇交配,要立即解開衣扣,可以製邪,驅除“晦氣”。
禁忌的動物還有:馬、羊、騾、魚、蝦、蟹、虎、狐、蛙等等,這裏不再—一介紹。對這些常見的動物,人們的潛意識中有一種認同感,這一認同感承襲於原始的圖騰崇拜。盡管後來圖騰觀念淡漠了,人們仍將自己的生命與動物敏感地聯係在一起,動物的“異常”的現象會被認為是自己某種“異常”現象發生的兆示。這便是動物禁忌產生的思想基礎。而動物的有規律的正常現象,就不會激發人們的畏懼心理,也就構不成禁忌。動物禁忌還表明,在人類沒有完全消除鬼神等超自然觀念之前,人們就無法擺脫動物的精神上的“糾纏”,還得通過種種禁忌來調節與它們的關係,來表示人類對它們的敬畏。
植物禁忌
漢族民間認為植物同動物一樣是有靈魂的。先秦時就有一種司木之神,名曰“句芒”,為古代的樹神。“誇父逐日”棄杖化為“鄧林”,也是桃林有靈的記載。對被神化的植物,從古至今,以敬祭活動表示崇拜者不多,主要以敬畏的形式表示崇拜,其內容便為禁忌折傷或砍伐。《禮記·月令》記載,孟春之月,禁止伐一切樹木;季春之月,“毋伐桑拓”;孟夏之月,“毋伐大樹”。很明顯,這些禁伐並不是出於防止偷盜或其他目的,完全是出於迷信,認為樹木有神靈,違反禁忌會觸怒樹神而受到報複。西南漢族一些地區仍有“祭龍樹”、“標龍林”的習俗,人們不僅不能砍伐龍樹,而且平時也不能走近龍林;不能在龍林裏放牧;龍林裏的樹、花草、土石都不能隨便亂動,否則,便認為是冒犯了樹神,會遭到不幸。這類禁忌皆為原始植物崇拜的殘存。
植物禁忌與動物禁忌不同,動物禁忌主要是由動物本身的“反常”行為引起的,而植物無外在的行為舉動,惟一能激發人們聯想的就是植物的年輪及枯死,因此,植物的禁忌主要依賴於它們生長的環境。被禁忌的植物,更多的為古老的,或廟宇、村後、玫瑩的樹木,以及被人們崇拜的或視作有某種象征意義的植物。
過去南方農村的村寨口,多有一棵高大的古樹,俗以樹上住著本村的守護神。路經樹底,需肅靜,不能說汙穢之語,不可撒尿,不能有任何猥褻性的舉動,以免有冒犯神靈之嫌。村寨周圍的其他古樹也嚴禁砍伐。漢族以為任何事物,一旦年代久遠就會“成精”的。所以常以為老槐樹、老樟樹、老榆樹、老柳樹中有精靈鬼魅,所以絕對不能砍伐。傳說山東長島在伐一棵古槐時,鋸得樹木流血,而且還禍及周圍人喪命。古籍也有類似記載。幹寶《搜神記》卷六:“建安二十五年正月,魏武在洛陽起建始殿,伐灌龍樹而血出。又掘徙梨,根傷而血出。魏武惡之,遂寢疾,是月崩。”這又給植物附加了人的機能,認為樹木與人一樣,為血肉之軀,是有知覺,有意識的,絕不能待之不仁。
不僅高大古老的樹木禁忌砍伐,矮小的叢草也不能隨意取用。舊時中原一帶,民間俗以為草叢中是鬼的藏身之所,因此忌諱割墳上草,河南、湖北一帶忌諱燒用鋪床草。因為死人身下鋪的草才燒掉,故以為不吉。蔥有象征男陽的意義,故民間忌諱結婚辦喜事時用蔥。否則,俗以為會衰耗元氣。台灣一帶,忌燒香蕉葉,據說香蕉結實很多,如果濫加燒化會絕嗣的,至少是子嗣不會繁榮。
由於相信草木與鬼神有著某種密切關係,所以漢代以來便流傳著一種習俗,即在墳地植樹以安慰死者的魂魄。至於種植何種樹,則有所禁忌。漢族一些地區不許在墳前栽棕樹,因“棕”與“終”同音,以為違禁,就會使墓主家族斷子絕孫。墓地要栽種生命力強、四季常青的鬆、柏之類。人們相信,墳地樹木的榮枯,反映著亡靈魂魄的安否,同時也象征著死者家族子孫繁盛,後繼有人。
受植物有靈觀念的影響,伐木被視為危險的職業,稍有不慎,就會遭到樹神的報複。林場工人在山上伐木時,如果斧頭掉頭了,絕對不能說“掉頭”,要說“出山”了。此為化凶為吉的雙關語,一是說斧柄從斧頭中出來了;二是說伐木的人能平安出山。當大樹被砍斷或鋸斷後還沒倒時,最忌人跑動,否則,被樹神聽見了腳步聲,樹便朝人跑的方向倒去,會砸傷人。此禁忌可能產生於伐木工人的經驗中。漢族自古伐木認時,孟子曰:“斧斤以時入山林。”《禮記》雲:“孟春之月,禁止伐木,仲春之月,毋焚山林。”可見,伐木之禁忌,由來已久。
使用樹木也有禁忌。漢族有榆木不作棺的俗禁,一說是因榆木材質堅硬,條理不順,有“榆木疙瘩不開竅”的俗語流傳,恐下輩小孩不知理,不聰明。故棺木多以紋路順直的杉木為主,亦有利劈刨。另一說是由於榆葉、榆皮可食,易遭蟲蛀,所以民間一般不用此做棺壽材。福建漁民忌用白樺造屋及做木排之舵,忌用雷電擊斷的樹木製造家具,這些禁忌,是含有科學道理的。
對植物的禁忌遠沒有動物禁忌豐富,說明人類對植物的崇拜次於動物信仰,這與人類古代采集生活的單純特點有關。人類生產水平發展到一定程度,不論是在農耕民族還是在遊牧民族,采集僅僅為生活的點綴,變得無足輕重。這樣,植物的神秘感變得淡漠起來,植物禁忌也就稀少。而且,植物往往要依托所植的場所方能獲得禁忌意義,如人們不能任意砍伐廟堂邊、墓地的樹木等等。至於古而成精的說法,那並不局限於植物,所有的與人類日常生活關係密切的生物皆如此。
天象禁忌
漢族民間對天象的信仰包括日、月、星辰、雲霧、風雨、雷電等,有信仰便有禁忌。然而,這類禁忌習俗傳襲下來的甚少,多在古籍上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