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發現身邊的幸福(2)(2 / 2)

幸福本沒有絕對的意義,它隻源自你內心的滿足。

享受大自然和自己的勞動成果就是一個人的幸福標準。的確,這樣的幸福標準可能很低,但你卻會因此而幸福一生。你也可能覺得這樣的幸福標準太安於現狀,因而顯得庸庸碌碌,把幸福的標準確立在能力所及的範圍之內,所以幸福變得唾手可得,因此你每天都生活在快樂之中。假設你將幸福的標準確立在汽車、洋房之上,並為此而費盡心思,奔波勞碌,但終究遙不可及,還有幸福可言嗎?因此,幸福的標準要定得低一點。

把幸福的標準定得低一點,不是庸碌無為,也不是缺乏進取心。做任何事都應該量力而行,鷹擊千裏,是因為它練就了搏擊的本領,才有宏圖大展的誌向。設想:如果一隻家鵝非要效仿天鵝在藍天白雲之間一展舞姿,結果會怎麼樣呢?

曾經,一個富人和一個窮人談論什麼是幸福。

窮人說:“幸福就是現在。”

富人看著窮人寒酸的茅舍、破舊的衣著,輕蔑地說:“這怎麼能叫幸福?我的幸福可是百間豪宅、千名奴仆啊。”

不久後的一天,一場大火把富人的百間豪宅燒得片瓦不留,奴仆們作鳥獸散。一夜之間,富人淪為乞丐。

炎熱的夏天,汗流浹背的乞丐路過窮人的茅舍,想討口水喝。窮人端來一大碗清涼的水,問他:“你現在認為什麼是幸福?”

乞丐眼巴巴地說:“幸福就是此時你手中的這碗水。”

“幸福就是能夠盡快涼快下來。”

“幸福就是馬上能夠解渴。”

其實,能夠過自己喜歡過的生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就是真正的幸福。當你可以活著、吃著、睡著、笑著、哭著,真真實實地感受到生命的躍動,你的存在就是一種幸福。把幸福的標準定得低一點,享受每天的陽光、健康和平安就是幸福!

別為小事折騰自己

生活中有些人常覺得處處不如意,遇到一丁點大的事,怒火就竄出來了。憤怒這種情緒是很忠實的,它會時不時來拜訪我們。

但是,我們是有辦法、有能力來控製自己的憤怒情緒的。我們不能支配環境和別人的舉動,但我們能學著去控製自己的憤怒。當我們不再為小事煩惱時,就已經踏上了通往幸福之路。

下麵講一個最富戲劇性的故事,主人公叫羅勃·摩爾。

“1945年3月,我在中南半島附近276英尺(1英尺≈0.3米)深的海下,學到了一生中最重要的一課。當時,我正在一艘潛水艇上。我們從雷達上發現一支日軍艦隊——一艘驅逐護航艦、一艘油輪和一艘布雷艦——朝我們這邊開來,我們發射了3枚魚雷,都沒有擊中。突然,那艘布雷艦直朝我們開來。我們潛到150英尺深的地方,以免被它偵察到,同時做好應付深水炸彈的準備,還關閉了整個冷卻係統和所有的發電機器。

“3分鍾後,天崩地裂。6枚深水炸彈在四周炸開,把我們直壓海底——276英尺的地方。深水炸彈不停地投下,整整15個小時,有十幾二十個就在離我們50英尺左右的地方爆炸——若深水炸彈距離潛水艇不到17英尺的話,潛水艇就會被炸出一個洞來。當時,我們奉命靜躺在自己的床上,保持鎮定。我嚇得無法呼吸,不停地對自己說:這下死定了……潛水艇的溫度幾乎有攝氏40多度,可我卻怕得全身發冷,一陣陣冒冷汗。

“15個小時後,攻擊停止了。顯然那艘布雷艦用光了所有的炸彈後開走了。這15個小時,在我感覺好像有1500萬年。我過去的生活一一在眼前出現,我記起了做過的所有的壞事和擔心過的一些很無聊的小事。我曾擔憂:沒有錢買自己的房子,沒有錢買車,沒有錢給妻子買好衣服。下班回家,常常和妻子為一點芝麻小事吵架。我還為我額頭上一個小疤——一次車禍留下的傷痕——發過愁。

“多年之前,那些令人發愁的事,在深水炸彈威脅生命時,顯得那麼荒謬、渺小。我對自己發誓,如果我還有機會再看到太陽和星星的話,我永遠不會再憂愁了。在這15個小時裏,我從生活中學到的,比我在大學念四年書學到的還要多得多。”

我們一般都能很勇敢地麵對生活中那些大的危機,卻常常被一些小事搞得垂頭喪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