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對工作存有偏見
科學家研究指出,人在12歲時,就已經可以清楚地將工作和玩耍分類,這是一種伴隨我們一生的分辨能力。孩子獲得的一個明確信息是,教育就是由學校作業、家庭作業,以及努力用功組成的。但如果把學校作業當成工作,就很容易使孩子們厭煩——因為隻要是人,都不會喜歡“工作”。這種厭惡之情在社會上根深蒂固,並且在很多著名的文學作品中都可以找到證據。
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中時,他們過的是一種典型的快樂生活,因為他們沒有工作,也沒有對未來的打算。但當他們吃下禁果時,被趕出了伊甸園,他們和他們的子子孫孫,從此都必須辛苦工作。辛苦工作也從此成為處罰的一個標誌,我們會將天堂(一個完美的地方)形容成一個沒有困難、沒有工作的地方。但其實在地球上,我們必須工作才會感到快樂和幸福。
在一項關於“工作與休閑中的最佳體驗”的研究中,西卡森特·米哈伊和朱迪絲·勒菲弗指出,人類喜歡休閑多於工作,這是一個沒有爭議的結論。但他們同時也有一些其他發現:人們在工作中所得到的幸福體驗要比在休閑活動中所得到的多。
這種矛盾令人深思。它說明了我們對工作的偏見,我們常常把努力與痛苦,休閑與快樂聯係在一起,這種偏見已經幹擾了我們對自身體驗的客觀認知。當我們開始把工作中的積極體驗負麵化時,我們其實是在限製自己獲得幸福的潛力——因為幸福並不僅僅是經曆正麵情緒,還要重視負麵體驗。
工作場所應該是一個我們可以體會正麵情緒的地方。在《教學的勇氣》一書中,教育家帕克·帕爾默寫道:“在一個把痛苦和工作綁在一起的文化裏,揭示工作最大的特征其實在於深度的幸福感是非常具有革命性的。”我們把工作和努力與痛苦綁在一起的惡習,已經深深地影響了在學習和工作中獲得幸福感。
為了能讓自己在工作和學習上得到更多的快樂,首先得改變我們的觀點——改變對工作的偏見。而唐納德·赫布1930年在這一點上的研究,對我們很有幫助。
從600名6~15歲的學生中得到了這樣的信息:“他們不需要再做家庭作業。如果他們不乖,他們就會被罰出去玩;如果他們好好表現,他們會得到更多功課。赫布發現在這種情況下,在短短的一兩天之內,學生們都選擇了好好在課堂上表現(他們學到了更多的知識)。”如果我們學會改變對工作的態度,把工作視為一種特權,而不是責任,這樣,我們不但會感到更幸福,也可以在學到更多東西的同時有更好的表現。
讓工作成為幸福的事
我們每一個人都渴望擁有幸福,但又有幾個人能真正地擁有幸福呢?更多的人是在忙忙碌碌中走完自己的一生。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們忽視了幸福是建立在現實的工作基礎上,是建立在自己始終能有一個讓自己衣食無憂、安身立命的工作基礎上的。
一個人如果連一份工作都沒有,是根本無法獲得幸福的。一個人如果不努力工作,而是對工作充滿抱怨,也難以獲得快樂的人生。
一個玩具士兵成天打瞌睡消磨時光,越過越煩。
“嘀答、嘀答……”鬧鍾每分每秒都在歡快地歌唱,它對眼鏡說:“我要把快樂之道告訴玩具士兵。”
“我覺得,切身體會勝過千言萬語的說教。”眼鏡說。
於是,鬧鍾告訴玩具士兵:“郵局正招收郵遞員,你去試試。到時,你會和快樂手拉手。”
玩具士兵歡快地吹著口哨,下班回來。“我知道了——無所事事難以快樂,能工作就是幸福!”
無所事事難以快樂,能工作就是幸福。詹姆斯·巴裏說過:“幸福的秘密不在於做你喜歡的事,而在於喜歡你所做的事情。”工作是你人生的根本,也是你幸福的基礎。
但在我們的周圍卻常常生活著很多這樣的“有誌之士”,對待自己的工作不嚴肅、不認真,朝三暮四,到頭來卻是“賠了夫人又折兵”,追悔莫及。
為什麼總會有人抱怨自己的工作不如意呢?因為這些人隻看到自己工作中艱辛的一麵,而忽視了工作中幸福快樂的另一麵。
每種工作都有它的艱辛和幸福,隻是各人對工作的態度有所不同罷了。如果你用積極上進的態度去麵對工作,你將會感覺到工作著就是幸福的,工作著就是快樂的;如果你用消極冷漠的態度去應付工作,你將會感覺到工作就是活受罪,工作就是太無聊。對於後一種人來說,如果改變一下自己的思維方式,或許就是另外一番景象,得到另外一種收獲。
試想:當檢察官看到被自己起訴的罪犯被繩之以法,使國家的財產免受損失的時候,他就會感到有一種至高無上的滿足;當教師看到自己桃李滿天下,看到自己教導過的學生為國家作出重大貢獻的時候,對自己的工作就會有一種神聖和偉大的自豪感;當銀行工作人員付出大量艱辛爭取到一位優質客戶或通過多種渠道收回一筆多年拖欠貸款時,他們的幸福就溢於言表……
胡適的《上山歌》中有這樣一句歌詞:“唯有現在可貴且可愛,應刹那不放鬆”。這句歌詞告誡那些目前仍在工作中搖擺不定的員工,請珍惜眼前的一切,珍惜現在的工作,好好審視一下自己,去除一點急功近利,以平和的心態去麵對現在的工作,始終保持積極進取的態度,你就會感覺到工作著就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