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為民回到警隊,他被劉強派去確認疑凶逃走路線,相信已經有了結果。隻見他把地圖鋪在桌子上,一邊說一邊用手比劃著:“這就是疑凶逃逸的路線,作案之後,他沿著魏公路一直向南逃走。之後發現有人追蹤,他立刻鑽進了這條連接魏公路和小石街的小巷,出了小巷之後,還是順著小石街一直往南跑。然後繞了三次彎,最後在富民小區附近的居民樓前。我們驅車對這段路程進行了測量,至少有7000米以上,疑凶半小時之內跑完,而且後勁十足,這證明凶手有著異常強健的身體,可以支持長達半小時以上的高速長跑。這在正常人來說是非常罕見的,劉明昌是中學的體育教師,以他的體力都望塵莫及。所以我們推測,疑凶有著長年從事長跑運動的經曆,可能是退役的長跑運動員、軍人或特種兵。”
陳為民在交通錄像中發現了一段可能拍到了疑凶的錄像,鏡頭中那個身形詭異的人正在以有別於常人的方法疾速奔跑,他的身體異常靈活,隻是片刻的功夫,已經消失在了胡同裏,半分鍾之後,劉明昌趕到。在路燈的照耀之下,劉明昌上氣不接下氣地追到,行動明顯要遲鈍。
“的確是比一般人靈敏得多……轉彎的這裏不能放得更清楚一些嗎?”
劉強指著疑凶轉入胡同裏的那一瞬間問道。
“技術組說因為光線不夠,得不出理想效果的放大圖。”
即使有了這段錄像,也沒有更大的價值,線索到這裏似乎又斷了。
現在時間是晚上十一點半,路童穿著緊窄的風衣站在任心家的樓底下,看了看周圍的環境,然後走進了魏公路。
這是疑凶當初逃走的路線,路童要在同一時間同一路線上走一遍,希望能夠感受一下現場的氣氛,體驗一下凶手當時的心理狀態。路童這麼做雖然是出於無奈之中的下策,但其實無形中吻合了現場情景重現的要求,因為逃跑路線也是現場的一部分。
夜色很暗,街上的路燈呈灰黃色,是一切犯惡的天然掩體,罪犯在這種環境下都會有如魚得水的感覺。
“疑凶剛剛離開案發現場,他沒有一般人殺人後的恐慌與不安,相反他很沉著。從劉明昌與凶手擦肩而過,到追出來發現凶手,這其間足有十分鍾,可是凶手在這段時間裏基本沒有逃走,他在案發現場附近逗留一段時間,究竟在幹什麼呢?”
路童不明白疑凶是怎麼想的,按照說殺了人之後,他應該極力逃離這個地方,逃到一個很遠沒有人注意的地方,然後除去偽裝,拋棄現場遺物,可是這個人卻在案發後毫無忌憚地在現場附近徘徊,直到被人發現。
他在幹什麼?
喘息嗎?不對,他殺人很從容,不會有心理上的波動,他體力很充沛,上下樓梯和處理現場也沒有消耗太大的體力。
試圖找車嗎?也不對,他的裝束十分詭異,應該避免被人看到。
路童在那個地方轉來轉去,忽然看到了任心家的陽台正對著魏公路入口一帶,從這裏看得清清楚楚。
疑凶在品味犯罪快感!
他的潛台詞是,人是我殺的,我就在這裏,你們誰能知道凶手是我呢,誰又能把我給抓到呢?
路童忽然覺得背後涼颼颼的,好像有一陣陰風吹過。
路童繼續往南走,疑凶被受害人的丈夫發現,雙方展開了半小時的追蹤和反追蹤。路童沿著這條路一直走下去,幾經曲折,路越來越暗,幾乎沒有任何光線,隻能從遠處城市燈光的背景上看到路途的輪廓。
忽然,一個黑色靈動的影子一閃而過,路童借助於微弱的背景光看出此人身材高大削瘦,身穿黑色的夜禮服,身後披著一件飄逸的披風,依稀就是在錄像是看到的那個疑凶的影子。路童一驚,難道凶手還在這裏徘徊,品味著犯罪的餘韻嗎?想到這裏,路童把槍握在手裏,隨時警戒。
兩個人追追逃逃,已經出離了疑凶逃亡的路線,但是路童依然緊追不舍,她直覺認為這個人與案子有著莫大的聯係。在黑暗中,兩個人誰也不敢發出較大的響動,也不敢使用照明設備,那樣會暴露自己的所在地,給對手以可乘之機。
但是在一個死巷裏,路童把人給跟丟了,疑凶失去了他的蹤跡,消失得無影無蹤。路童在開陽雖然說不上了如指掌,但是對主要的道路小區還是有所了解的,可是這個人竟然連如此偏僻的死胡同都知道,難道他就是住在這一帶的市民嗎?
路童一邊環顧四周,一邊打通了劉強的手機:“隊長,我是路童,我在利民小區一帶遇到了疑凶,在追蹤的過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