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公安幹警準備當一次“魯智深”(2)(1 / 1)

指揮部得出結論: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圍之前,已經從拉網的縫隙中逃脫,或是在夜間和民兵接觸後每次都跑過了圍追堵截,最終突圍而去。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敗之餘指揮員深感沮喪。

萬般無奈,民兵們隻好向上報告抓捕失敗,惱火的上級這才想到破案畢竟應該是公安部門的事情。十三處被委以重任。民兵撤離兩個小時之後,十三處組長常占魁帶幾名偵察員,乘一輛拉嘎69吉普車趕到了案發現場。

從這個情況來看,我推測十三處早已經在關注這個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凶殺、強奸、爆炸這類大案,都是十三處的),並悄悄做了準備。隻是上級不發話,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們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極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或許,也有想來一個專業的“閃電戰”、給公檢法係統爭口氣的意思。

別說,專業人員就是不一樣,到達現場僅僅幾分鍾,十三處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蹤。

他怎麼跑出民兵們的包圍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沒跑。

受害人房後有幾堆秫秸稈,偵察員們很快在那裏發現了案犯曾經隱匿過的痕跡。

“飛毛腿”被捕後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畢剛離開現場,受害人就叫起來,周圍立刻人聲鼎沸,自己根本就沒法跑。沒法跑的情況下,此人回頭就撞進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稈堆,在裏麵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醒來,看看周圍已經無人,還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趕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辦案經驗,沒有搜索現場,隻是向外拉網追趕,出現了“燈下黑”的問題。令人扼腕的是,根據對案犯留下的排泄物內部溫度進行測定,此人直到偵察員到達之前一個多小時,還藏在秸稈堆中!

隻差了一步!

至於民兵在夜間發現和追蹤的目標,也基本弄清:指揮部當時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趕來支援,不相統屬的大量人員集中於同一塊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現把“友軍”當成目標的情況。這種誤會引發的人員調動又造成新的誤會。人多反而增加混亂,這就是世界各國古代軍隊的優秀統帥在組織夜戰時都十分謹慎的原因,民兵們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對當日情況形成報告後,這個案子正式交給十三處進行偵破。

當時十三處業務能力很強,不久就總結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點:從發案情況來看,“老流氓”作案的區域主要集中於當地農村地區。當地農村的住宅大多為單獨院落,彼此之間略有距離,案犯作案時有較大的空間。偵察員們還發現,當地住宅的一種建築特點,給案犯提供了方便。當地習俗,房屋的窗戶上半部糊紙,下半部為玻璃,沒有掛窗簾和鎖門的習慣。因此,案犯很容易踩點和觀察目標的活動,確認其家中有無男子。當地雖然是農村,但男性青壯年大多在京郊工廠,如朝陽焦化廠等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隻有婦孺。案犯襲擊的,主要是帶孩子的單身少婦。當地人一般都住東屋,案犯從西邊無人居住的房間撥開窗戶進去,到灶間脫衣服,隻用黑紗蒙麵,進入女性住屋實施犯罪。作案時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說“我是老流氓,讓我玩會兒,不然我殺了你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