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寶城,1944年出生,顯寧侯村人,平時被評價“工作認真,為人熱心”。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縣人,經常上夜班,導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諧。同時,也正是因為妻子經常上夜班,給李寶城提供了極好的作案條件。案發後,李寶城的妻子大為驚訝,公安人員認為她的驚訝如果是演戲,那都可以拿百花獎了。
因為是獸醫,李經常要走村串鄉,到農民的田地裏為牲畜作檢查。所以,他熟悉當地幾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也對各鄉各村受害對象的家庭情況了如指掌。此外,他在獸醫站要為各村農民的牲畜提供治療,閑談中農民們常常露出“警察到我們村抓‘飛毛腿’了”之類的消息,加上李寶城有心套話,往往不經意間他已經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況。這些,都給李寶城十年不能歸案打下了伏筆。
有意思的是,李寶城這個獸醫,卻並不給狗看病。那怎麼連黑背都那麼怕他呢?這也是開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直到審訊中了解了一些獸醫的知識,才明白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怪事。原來,獸醫這一行,狗和馬用的主要藥物都是一樣的。雖然李寶城身上的味道人聞不出來,但狗能分辨出來。狗和小孩兒一樣,都不願意和穿白大褂的、和打針吃藥這類事情打交道。要擱現在,寵物醫院裏頭,狗比人都享受,對大夫倒不會有什麼反感。可那是運動期間,人道主義都不可靠,更不要提什麼狗道了。狗要有個啥毛病的,治起來普遍簡單粗暴。所以一聞李寶城身上這味兒,那狗的毛馬上就立起來了。
至於後來馴犬員死活趕著狗都不追,那狗也有自己的道理:你這當主子的大多數時候還義氣,唯獨碰上穿白大褂的,就一準他娘的作叛徒,一點都不罩我。這回又逼著我去找白大褂,不是打預防針就是灌腸,準沒好事兒!我不去……
李寶城開始對警犬也頗為忌憚,後來發現狗一見他就哆嗦。畢竟是幹過多年獸醫的,他馬上就明白了自己對狗的威懾,頓時膽壯起來。
讓“小神仙”犯暈那回子事兒,原來是這樣的:李寶城和警方遭遇後狼狽而逃,眼看跑到家門口了,忽然發現周圍還有尚未融化的積雪,上麵清晰地印著自己的腳印,“天,我這不是把警察帶到家裏來了?!”慌亂中的李寶城繞著屋子飛奔,並跳著把自己的腳印踩得紛亂,希望能混淆警方的視線。他還把門口放置的偷來的糧食口袋背上,通過雙橋火車站旁的涵洞藏到附近的田野裏。然後……然後天就快亮了,他也不回家了,直接去獸醫站上班,警方自然沒能找到他回家的腳印,又讓他在敗露的門檻上縮了回去。
膽大、敏捷、熟悉當地情況,習慣作偽裝,而且從來沒有和監獄打過交道,思路上毫無和慣犯一致的地方,讓李寶城一次次逃脫了警方的陷阱。